10.我在酒吧
之前我没有去过酒吧。只是在电视或者别人的文章里感受过,应该是暧昧而残酷的,温情离着酒吧很远。张牙舞爪的醉酒,惊悚的尖叫,各怀鬼胎的接近。总之,是有颠覆性质的嘈杂和混乱。去城堡是个意外,它赞助的一次网络征文我拿了三等奖。颁奖的当天没有去,隔了十天才去的。和我的表弟一起,一个人未免太清淡了。
城堡老在小芙的文章里出现,她是那里的常客。大约如果周末没有约会,总是往那里跑的——约会也可能去那里。总之我觉得城堡是她的第二个家,花了她的钱,也给了她写作的灵感。说到酒吧带来的灵感我便想起福克纳来。他说,他的愿望是开一家妓院,上午清清净净可以写作,下午晚上出来应酬,顺便积累写作素材。福克纳的愿望天真也实在,不啻一种理想的生活方式。妓院里没有伪装,言论,肉身,都是近乎赤裸裸的,原版的生活。那么酒吧呢?其实酒吧不比妓院的直白。这里的一切都是暧昧的。光线自不必说,言语间包藏的私欲与纠缠也不是模糊不清的。
先是和老邵在吧台干了几杯,然后转战台下和小芙并她的几个朋友觥筹交错。我父亲那个家族是喜欢喝酒的,几个伯父不必说,连我的几个姑母都是逢餐必酒。我先前并不喝酒,只是同学会的时候才放开手脚干几杯。我觉得喝酒和抽烟一样,并不能给我带来愉悦,相反是晕头转向,找不准出口的。
走马灯似的过来几个男人,小芙一一地介绍给我,然后是握手。那天我叫陆小凤,我的笔名叫陆小凤。他们眼里灯自然不是我,是黑玫瑰小芙。眼光暧昧,言语暧昧。我想这确是不适合学生出没的。这是个社会世界,什么都包容的。打情骂诮是酒吧的必要元素,舍去了这个,没有人再去了。酒吧里名不见经传的乐队,唱的是烂熟的情歌;一首连着一首,没有间歇。
手语是必须学会的,还要看嘴型,声音震天,靠喉咙里的音调是远远不够的。
酒吧于我是一个陌生的世界。这里的氛围并不适合我。这里适合寂寞的人寻找寂寞的人。一个寂寞又不想找人的人是不必去酒吧的。好生在家呆着就是了。酒吧是一个浑噩的世界。这里看不见清明的路。
2004.1.27
11.余姚的四分之一天
早上九点排队买到下午三点的火车票。居然只要十四块,以往到杭州都要二十。我想莫不是春节降价了,真有些意外。表弟们——读大学一年级的长运和读六年级的浩杰——在等着,于是急急地把票塞到口袋里,寄存了包。和他们去逛余姚小城。我总是喜欢把这里叫做小城,来来回回就几条路,几个商场,一个小县城。因为过年在学校里过的,也没有心思外出去买衣服。眼看着就是春天,不能再让冬装包裹着,离中饭时间还有很多,去逛了几家店。很喜欢一件唐狮的米色线衫,却只有大号了,穿上淹没了大腿,像连衣裙。只好作罢,再看几家,没有喜欢的。在文具店里给读六年级的小表弟,买了铅笔盒圆珠笔,并一个储蓄罐,有趣的松鼠模样,暗黄色。
中午本来打算要和长运的女友一起吃饭,后来说是不来了。大约是害羞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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