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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二章你放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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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几个人长的高大威猛,但步伐踉踉跄跄,眼神飘忽,看着一戳就要倒的模样,希望真的只是中看不中用。

    时笙左右看了看,预估自己能跑出去的希望,这一片的人杂,别说晚上,就是白天也很少会有人见义勇为。

    她只能往外面的大道上跑,如果跑进居民楼只能是被瓮中捉鳖,这里没有人会为她开门。

    这群人明显不是无意挡了她的道,而是看到她后特意蹿出来的。

    那么蹿出来之前呢,他们在——吸毒?

    时笙没抱什么天真的想法,觉得自己有口才劝这群人立地成佛。

    “妞儿,漂亮的中国妞。”

    他们伸手过来拉她的包,时笙没反抗,顺从的将包给了他们,却顺势将水果刀拿出来藏在了手臂下,利用袖子挡住。

    抢了包,那些人开始用半生不熟的英语说下流污秽的话,猥琐的目光紧盯着她的胸看。

    有个人伸手过来碰她的脸,黑色的大掌在夜色里显得有几分骇人。

    时笙咽了咽唾沫。

    见她没有动静,后面的人开始渐渐围上来,时笙知道,自己如果再不跑就跑不掉了。

    她先发制人,抬脚踹在了一个离她最近的人的下半身。

    时笙是找准位置用脚后跟踢的,一脚下去,那人惨烈的叫声响彻了整个贫民窟。

    趁着那男人疼得嗷嗷直叫,捂着下半身在原地转圈,而周围的人又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时笙转身就跑。

    她穿的是高跟鞋,脚上全是磨破皮的伤口,刚才走一步都觉得疼,现在完全是健步如飞。

    身后传来一连串呱啦呱啦的她听不懂的语言,不用猜也知道那群人是在骂她。

    有人追上来了。

    时笙跑得再快,女人和男人体力上天生的差距还是很快现实地摆在了面前。

    这几个人估计是刚刚接触毒品,还处在身强体壮的阶段,没多远的距离时笙就被抓住了。

    对方扯住她的衣领,二话不说直接拉着她转了个圈,一巴掌扇在她脸上。

    外国男人热爱锻炼,力气比中国男人强劲,这一巴掌下去,时笙整个右边耳朵都在‘嗡嗡’的响,脑子里一片空白,‘咚’的一声栽到了地上。

    脑袋很晕,想吐。

    她蜷缩着身子干呕了几下,那人不解气,又重重的踢了她两脚。

    时笙下意识的用手抱住头,后面有人赶上来,抬脚开始踹她。

    有几脚正好踹在她背上的伤口上,时笙疼得全身颤抖,手指紧紧抓着地面,几乎要插进去。

    她想自己可能今晚要死在这里了。

    妈妈怎么办?

    她还没醒,医院的治疗费自己还没付,妈妈会被人拖着扔出去的。

    或许是有了心理准备,在面对死亡时,她反而不害怕了。

    “臭婊子,敢踹我,老子今天打死你。”

    这句话是用英语说的,时笙听懂了。

    远处,一道刺眼的灯光打过来——

    一切都好像是被按了暂停键。

    不只是她,连正在殴打她的几个男人都没动静了。

    时笙被灯光刺的眯起了眼睛,她微微抬头——

    一片白光中,有个黑影朝她这边走过来。

    是个男人。

    她看不清对方的脸,只看到他的身材剪影。

    很高。

    发型干脆利落,一身笔挺的西装。

    她垂眸,看到一双黑色的皮鞋,微微的反着光。

    这是她从他身上唯一能看到的具体的颜色。

    黑色的皮鞋。

    那群人骂骂咧咧了几句,又开始要继续动手。

    这片区域很少会有人多管闲事,而且对方就一个人,看着并不强壮。

    傅亦来这边是为了找一个人,原本是不打算管闲事,但他看到蜷缩在地上的是个女人,还是个黑头发的华人时,他便决定,今天这闲事他管定了。

    快走近时笙时,他弯腰将地上一根足有女人手臂粗的棍子捡起来,拿在手里掂了掂。

    那些人又开始用时笙听不懂的话骂粗,缓步朝着走过来的男人围上去。

    明晃晃的匕首在掌心里转动。

    时笙全身都疼,但还是挪了挪身子,让自己整张脸都暴露在傅亦面前,她道,“打不赢就快跑。”

    也不知那人听见没有,时笙好像看到他唇角微微勾起了笑意。

    在灯光下,很璀璨。

    她也跟着笑了一下,扯到唇角的伤,疼得眉毛都皱在一起了。

    傅亦和那群人已经打起来了,男人身手了得,但对方身高体壮,而且有四个人,手上还都拿着匕首,他还是有几分吃力。

    几个人打成一团,灯光太刺眼,时笙完全看不到谁站了上风。

    只能从偶尔的惨叫声中听出受伤的人不是他。

    警车的警笛声从远处呼啸而来,蓝白色的灯光相互交替。

    时笙觉得,这是她毕生听过的,最美妙的声音了!

    她松了口气,慢慢地撑着身子坐了起来。

    这一动,全身都在痛。

    身上的每个细胞都在叫嚣。

    “啊。”

    时笙忍不住轻轻的叫了一声。

    那几个人看有警察来了,转身就要逃,像事先安排好的,四个人往四个方向。

    看来是惯犯,连经验都有了。

    傅亦眯了眯眸子,抡起棍子砸在其中一个人的膝盖上——

    那人痛得大叫了一声,重重的摔在了地上,抱着膝盖来回滚动。

    傅亦扔的棍子在时笙面前蹲下。

    她还是看不清他的脸,只觉得他的声音很温柔,“伤到哪里了?”

    时笙全身都疼,已经分不清楚哪里受了伤哪里没受伤了,她摇了摇头:“你先走吧,等一下警察来很麻烦,会被带回警局录口供。”

    惨叫声渐渐消停了。

    那人见傅亦没注意他,拖着一条腿要逃。

    傅亦冷笑一声,用英语道:“如果你不想你的另一条腿也废了,就在这里乖乖的等警察来。”

    说完,不再看他,将视线转会了时笙身上。

    见她疼得厉害,傅亦道:“我帮你打救护车。”

    时笙本来已经疼得脑子发懵,感觉都要晕过去了,一听到打救护车便立刻清醒了。

    急忙睁大眼睛,伸手按住傅毅去拿手机的那只手,“我没事,不能打救护车。”

    傅亦不理解,都伤成这样了,怎么不去医院。

    “你看起来伤得很重,必须去医院做个详细的检查。”

    人命关天,他费了那么大的劲把人救下来,自然不能放任她就这么死了。

    他本来也不是多管闲事的人,难得管一次闲事,自然得管到底。

    傅亦抽出被时笙握住的手,准备拨号。

    时笙有勇气阻止他第一次,却没勇气再伸手阻止他第二次。

    太疼了!

    伸次手至少要掉半条命。

    她的声音很小声,听起来闷闷的:“你别打救护车,我出去打个车去医院。”

    傅亦一听这话便明白她为什么不让自己打救护车了,美国的救护车是真贵。

    她住在这种地方,估计没钱承担那笔巨额的费用。

    他起身,“能走吗?”

    “恩,只是有点疼,没伤到骨头和内脏。”

    应该是吧。

    时笙看到男人又笑了一下,“那上车吧,我送你。”

    时笙迟疑了几秒,便决定上车。

    自己该没那么倒霉再遇到个变态吧,不顾危险救了她,再把她弄到另外一个地方去凌虐杀害。

    要真是这种极品都能遇到,她也算死得其所了。

    坐上车,傅亦将车内的照明灯打开,想查看一下时笙的伤势。

    一看才发现这女人真的伤得很重,刚才在外面不觉得,现在关上车门,密闭的空间里,便闻到她身上那股淡淡的血腥味。

    白色的衬衫上沾了血迹很容易看出来,右边脸高高肿起,已经看不出本来的模样了。

    唇角破了,往外渗着血丝。

    她侧着身子靠着车门,额头轻轻地抵着车窗,背上的衣服破了,露出里面脏污不堪的纱布。

    血混着灰尘,黑乎乎的一团。

    “你之前受过伤?”

    “不小心撞了的,一点皮肉伤。”

    她的声音很小,似乎随时都会突然中断。

    那一处纱布看着好像还是湿的,傅亦伸手,轻轻触了触。

    女人的身体顿时僵住了。

    片刻,她避开了他停在上面的手指。

    傅亦的拇指和食指捻了捻,上面有血,还是湿的。

    “一点皮肉伤?”他声线挑高,“到现在都还在流血,是一点皮外伤?”

    他认识的女人大多身娇体贵,蚂蚁咬了一下都能哭半天,他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能忍的女人,刚才到现在,他几乎没听她哼过一声。

    车子离她挨打的地方都还有十几米,她走过来,没哼过一声。

    所以,他一直以为她伤得不重。

    现在见她这样,傅亦有点不敢开车了,万一因为这段路耽误了治疗,或者是路途中颠簸导致更严重的二次伤害,就真的得不偿失了。

    “小姐,你伤得很重,还是叫救护车吧。”

    时笙很疼,闭着眼睛努力让自己睡觉,听到傅亦的话,摇了摇头,“我没事,最近的医院也就二十分钟,走吧,我撑得住。”

    傅亦没由着她胡闹,打电话叫了救护车。

    时笙转头看他,借着灯光,她终于看清男人的脸了。

    三十岁左右,五官英俊帅气,眉眼含笑,透着几分儒雅的温和,脸部两侧轮廓的弧度也很柔和。

    时笙的目光从他的脸上移到了手臂上的那处划痕,衬衫切口整齐,周围有血迹,还是鲜红色的。

    肯定是刚才打架的时候被匕首划伤的。

    “你受伤了。”

    傅亦低头看了一眼,不在意的道:“小伤,等一下去医院的时候顺便包扎一下就行了。”

    “嗯,”时笙点点头,视线又重新回到他脸上,“今晚谢谢你。”

    她去开车门。

    刚推开一点,傅亦便扣住了她的手,神情有些恼怒,不快的道:“你干嘛?”

    她想干嘛,他自然是看出来了。

    傅亦伸手去拽时笙的时候忘了她身上有伤,没控制住力道,女人浅浅的哼了一声,整个人都疼得颤了颤。

    他急忙缩手,“sorry,我不是故意的。”

    他就是有些反感她的行为,为了节约这一点点钱,连命都不要吗?

    如果早知道是这样,他刚才就不用费心救她了。

    让她自生自灭得了。

    “你伤得很重,必须去医院。”

    “我会去。”她不会拿自己的命开玩笑,何况,妈妈还需要她。

    所以,她得活着。

    傅亦眉眼的笑意收敛,“怎么去?走到外面的大道上去打车?说不定现在内出血,还没等你打到车就已经死了。”

    他的语气有点重,严词厉色。

    突然,他的视线扫到一个蓝色的东西——

    傅亦伸手,抓住了她胸前工牌的挂绳,手指沿着挂绳一路往下,捏住那张蓝色的工牌,“你是季氏的员工?”

    上面名字、部门都有写,还有公司的LOGO,时笙否认也没用,“是。”

    傅亦看着上面的字轻轻念了出来,“总裁秘书,时笙。”

    警察来了。

    他们接到电话说这里有人打架斗殴,结果就只看到一个断了腿的人躺在地上,捂着膝盖不停的打滚哀嚎。

    警察低头查看了一番,没有立刻将人带走,而是打电话叫了救护车。

    那个疼得嚎了十几分钟的男人用半生不熟的英语大叫,“No,不要,不要叫救护车,我自己去。”

    傅亦忍不住笑,调侃道:“又来个跟你一样的。”

    为了避免麻烦,警察来的时候他已经将车里的照明灯关了,这会儿,外面的人看不见他们。

    救护车还没来,外面还警察在,他也不能开车走。

    “季氏这样的大公司,员工还叫不起救护车?”

    “这不是很正常吗?在美国生活的大部分外国人都叫不起救护车。”

    她的声音很小,断断续续的。

    傅亦微微蹙紧了眉,他在想,如果外面的警察一直不走,等救护车来,他就送时笙先上救护车。

    大不了他麻烦一点,去警察局录个口供。

    没几分钟,警察将那名死活不愿意叫救护车的黑人带上了警车。

    等警车驶远之后,傅亦问时笙,“确定没什么问题?”

    “没有。”她摇了摇头。

    “如果有不舒服就跟我说。”

    傅亦启动车,朝着医院的方向开去,行驶了二十分钟便有一个医院。

    他去挂了急诊,带时笙进去检查。

    时笙不好再麻烦他,抽回被他扶住的手,“今晚谢谢你,我已经没事了,检查我可以自己去做,你先去包扎你的手吧。”

    傅亦没勉强,将单子交给她。

    本来就是萍水相逢,他救了她,送她来医院,已经做到仁至义尽了。

    “好,你有什么事就叫护士,今晚别回去了,在医院住一晚。”

    “恩。”

    时笙一瘸一拐的往医生诊断室走。

    傅亦看着她后背的伤,脱口问道:“你是一个人住那边吗?”

    “嗯。”

    话都说到这里了,看在以后还能再见的份上,多提醒两句,“你一个女孩子住那种地方不安全,还是搬家吧,美国这边地段便宜的又安全的地方还是很多。”

    “好,今晚谢谢你。”

    就算傅亦不说,她也真不敢继续在那边住了。

    等身体好些就开始找房子搬家。

    南乔做完检查,没有伤到内脏和骨头,有点轻微的脑震荡,不严重,只需要观察就好。

    外伤有点严重,医生重新给他换药包扎,“我建议你能留院观察一晚。”

    时笙全身疼得要命,也没精力折腾呢,就算去住宾馆,这附近也没有。

    “好。”

    …………

    在医院住了一晚,确定没什么问题,时笙第二天便出院回家了。

    那一片白天还是很安全的。

    回了家,时笙打热水擦拭身上,昨晚在地上滚了几圈,身上全是灰。

    在医院实在疼得受不了,简单的用水洗了个脸就睡了。

    醒来全身都痒的难受。

    擦完身上,她正准备给自己煮碗面吃,就接到季予南的电话,“你在哪?”

    “家里,”顿了顿,“你说让我今天休假的。”

    季予南拧了拧眉,这语气,好像自己是打电话来是兴师问罪的,责问她今天怎么没去上班一样。

    “你家住哪里?”

    时笙第一反应就是季予南又给她临时安排了工作,但她今天怎样,带出去也起不了应酬的作用,只有惊悚。

    “季总,我今天真的没办法上班,”她想了想,“我估计明天也没办法上班,要不我提前把今年的年假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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