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啊,"老人喝了几口酒,"你已经找到线索了,是吗?"
"即使这个动机也只是猜测,虽然我仔细检查了威尔逊的背景,想不出别的可能。"
"这可能是对的。让我们假设它是对的,好吗?...很好!凶手只是最近才发现威尔逊勾引过他妻子,于是进行报复。但是,威尔逊知道他是谁吗?"
"不知道,"儿子明确地说。"否则他就会避免跟他一起了。但是,他应该认识他,所以愿意顺路搭他一程。所以,他们共乘一辆车,并不是偶然的。"
"很正确,"他父亲说。
"那么另外那个人应该是故意跟他结识的,目的就是为了杀他。但是,"他的脸又阴了,"为什么我们在此之前,从来没有发现他们在一起呢?我们知道威尔逊常去的那些地方。"
"啊!"老人喝了几口啤酒,"这正是我在考虑的。"他说着闭上了眼睛...
10分钟后,他睁开眼睛,一口喝干杯子里的酒。"我明白了,"他说,"你做了两个不正确的假设..."
"爸爸,"儿子喊道,"你把我说得像个幼稚的小孩。"
"你不像我在这一行里干得那么久,"他父亲说,"但是...你很正确地假设,凶手用假声音欺骗出租车司机。但是,同时你却假设他的外表——他的胡子——是真的。为什么那不是假的呢?换句话说,虽然大部分罪犯犯了罪后,通过改变自己的外貌来消失掉,但现在这个凶手会不会为了犯罪而改变外貌呢?换句话说,只有一个人见过凶手,在犯罪后,他不仅没有消失,而且根本没有存在过。"
杰克不得不承认他父亲说得有道理。"这就足以解释为什么我们没有找到一个与威尔逊有关的留胡子的人...等一等!但是,凶手肯定不会突然戴上胡子,跟一个认识他的人上出租车,是吗?"
老人宽容地笑了笑。"啊,只有在他杀害了他之后,他才会戴上胡子。也是在此之后,他才用假嗓子说话。要记住,他钻进出租车时,动作非常迅速,出租车司机根本没有看到过他的脸或听到他的声音,直到..."
"我明白了,"他儿子烦恼地说,"你的意思是,我们要追捕的那个人,是个以前与威尔逊有联系的人,在威尔逊死之前,他从来不用假嗓子说话,也没有留小胡子。这真是太容易了!"
"别冷嘲热讽的,杰克。至少我们知道他是个矮个子——他不可能为了杀人而截短自己的双腿——而且..."他得意地喷了口烟,"在牛津马戏酒吧不是有个矮个子跟威尔逊说过话吗?"
"对。可是他没有穿大衣,而且他没有跟威尔逊一起离开。"
"杰克,你太年轻了!我们显然在跟一个聪明人打交道。酒吧里人很多,在一群人中,你不可能注意到发生的一切。为什么他不可以把大衣放在侍者看不到的一个座位上,然后趁侍者不注意时,穿上大衣,迅速离去,在受害者上出租车前赶上他?这种可能性是非常大的。"儿子考虑了一会儿,然后他的脸开朗了。"你要知道,爸爸,我相信事情正是这样。你的大脑仍然非常清晰。我明天一早就要去酒吧进一步调查...哎,你不是说我还做了一个错误的假设吗?"
"啊,是的。你假设那个凶手在特拉法加广场那个角下车,是因为他已经完成了凶杀。我觉得这个假设不对。"
"为什么不对呢?你是怎么想的呢?"
"我不知道,"父亲简单地说,"给我一点时间吧。对了,再给我一杯啤酒。别打扰我,我要好好想一想。"
他喝了一大口啤酒,闭上眼睛,沉思了5分钟,然后他睁开眼。
"知道了,"他说,"知道了。"
"快说出来吧,"他儿子催促道。
"是这样的。杀人并不需要太多的时间,合理的做法,是要求在去购物中心路上的任何合适的地点下车。但是,他却要在特拉法加广场的角上下车,而那并不顺路。为什么?而且,他在那个角上搞错了。啊,是他搞错了吗?"
"为什么不是呢?人们经常搞不清北方和南方,在伦敦尤其容易弄错。"
"不过,我们可以假设他从一开始就想在那个角上下车。从草市走到那里,只需要15秒钟。显然,出租车应该让他在那里下车,然后车子就可以马上向左拐,直接去购物中心。但是,要去东南角的话,就必须转过广场的两面,再到广场的第三面,因为特拉法加广场是单行道。实际上,他似乎就是要汽车绕过去...天哪!"他一下子坐直身体,"真是个天才啊!"
"怎么回事?怎么回事?"他儿子兴奋地跳起来。"你已经弄明白了!"
"我弄明白了,"老人得意地说,"这个凶手是个很凶猛的人,他竟然敢光天化日之下在出租车里杀人,这就是证据,但是,如果我的假设是正确的话,他下一步的行动就可以称之为胆大包天了。听着!他预料到我们可能会识破他的伪装,寻找他本人。于是,为了在事后免于引起我们的猜疑,他做了大胆的努力。"
"怎么做的?"
"在与案子有关的人当中,你最不会怀疑的是谁?"
杰克想了一下。"我自己,"他微笑着说,"你是不是这意思?"
"很好。继续说。"
"嗯,出租车司机,医生,现场发现尸体的警官..."
"是警官发现尸体的吗?"
"啊,不是。是那个被车撞了的倒霉蛋,他叫什么来着?本特。"
"对了,你找到了,"他父亲咯咯笑起来,"当着那么一大群人的面发现尸体,他本人又差点死于车祸,谁会怀疑他呢?"
"啊,我...但是,这是怎么回事呢?"
"听着!"父亲得意地一笑,说了起来,"他就是酒吧里的那个矮个子,他偷偷溜出去,穿上大衣,上了汽车,不让司机看到他的脸。杀了人,然后戴上小胡子,用假嗓子说话。当出租车绕过特拉法加广场的三面后,他马上下了车。出租车开走后,他脱掉大衣和手套,摘去胡子,从大衣口袋拿出帽子戴上。然后他跑到广场的第四面,故意与他刚离开的出租车相撞。他的时间非常充裕,因为他只需走50码,而出租车则需要绕过广场的三面,更不用说当时的交通非常拥挤。他等着,一直到出租车出现,然后横穿马路。还记得,出租车司机说过他听到喇叭声后,没有停下,反而冲上前。他并不害怕被撞断一条腿,那样更好,更证明了他的无辜。总而言之,你最重要的证人就是凶手。"
他咳了几声,喝完杯子里的啤酒,严肃地说:"这是我们最有前景的一位年轻侦探的推理,你会因此而受到嘉奖的。"
第二天早晨,杰克给他父亲打电话。"爸爸,你是对的,"他说,"本特的妻子住在北镇,威尔逊1944年曾到过那里。他引诱了她,当时本特在国外服役,她后来因为后悔而自杀,给她丈夫留下一封遗书。回国后,本特花了一年时间寻找威尔逊,最近才刚刚找到他。然后他按计划干掉了他。"
"你把那可怜的家伙抓起来了吗?"
"啊,没有。我很高兴没有。你知道,爸爸,命运自有它古怪的安排。昨天,本特在特拉法加广场遇到车祸,今天早晨死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