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在1997年春天刚来到的时候,孙樱约我吃午饭。
原来孙樱也看到了我那篇模仿村上春树的白烂文章,是明菁拿给她的。
她说她有个朋友在网络上看到我写的东西,觉得满有趣,想邀我写些稿。
"孙樱,你在报社待久了,幽默感进步了喔。"我认为孙樱在开玩笑。
"菜虫。我说,真的。"
"别玩了,我根本不行啊。况且"
"出来,吃饭。不要,啰唆。"
孙樱打断我的话,我只好答应了。
我们约在我跟明菁一天之中连续去吃两次的那家餐馆,很巧。
约的时间是十二点四十分,在餐馆二楼。
可是当我匆忙赶到时,已经快一点了。
我还记得我前一晚才刚熬夜赶了一份报告,所以眼前有点模糊。
爬楼梯时差点摔一跤。
顺着螺蜁状楼梯,我上了二楼。
我一面喘气,一面搜寻。
我见到了孙樱的背影,在离楼梯口第三桌的位置。
孙樱的对面坐了个女孩,低着头。
她静静地切割着牛排,听不见刀子的起落与瓷盘的呻吟。
我带着一身的疲惫,在离她两步的距离,停下脚步。
她的视线离开午餐,往右上角抬高30度。
我站直身子,接触她的视线,互相交换着"你来了我到了"的讯息。
然后我愣住了,虽然只有两秒钟。
我好像见过她。
"你终于出现了。"
"是的。我终于看到你了。"
"啊?"我们同时因为惊讶而轻轻啊了一声。
虽然我迟到,但并不超过二十分钟,应该不必用"终于"这种字眼。
但我们都用了"终于"。
后来,我常问荃,为什么她要用"终于"这种字眼?
"我不知道。那是直接的反应,就像我害怕时会哭泣一样。"
荃是这么回答的。
所以我一直不知道原因。
我只知道,我终于看到了荃。
在认识明菁三年又三个月后。
"还不,坐下。"孙樱出了声。
我有点大梦初醒的感觉,坐了下来。荃在我右前方。
"你好。"荃放下刀叉,双手放在腿上,朝我点个头。
"你好。"我也点了头。
"这是我的名片。"她从皮包里取出一张名片,递给我。
"很好听的名字。"
"谢谢。"
荃姓方,方荃确实好听。
"我的名字很普通。我姓蔡,叫崇仁。崇高的崇,仁爱的仁。"
我没名片,每次跟初见面的人介绍自己时,总得说这番话。
"名字只是称呼而已。玫瑰花即使换了一个名字,还是一样芬芳。"
我吓了一跳,这是"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对白啊。
"你只要叫我"爱",我就有新名字。我永远不必再叫罗密欧。"
我想起大一在话剧社扮演罗密欧时的对白,不禁脱口而出。
荃似乎也吓了一跳。
"你演罗密欧?"荃问。
我点点头。
"你演朱丽叶?"我问。
荃也点点头。
"我们是第一次见面吗?"荃问。
"好像是吧。"我不太确定。
孙樱把menu拿给我,暗示我点个餐。
我竟然只点咖啡,因为我以为我已经吃饱了。
"你吃过了?"荃问我。
"我我吃过了。"我这才想起还没吃饭,不过我不好意思再更改。
"不用替我省钱的"荃看了看我,好像知道我还没吃饭。
我尴尬地笑着。
"近来,如何?"孙樱问我。
"托你,的福。"
"不要,学我,说话。"
"已是,反射,习惯。"
"还学!"
"抱歉。"
孙樱拍一下我的头。荃偷偷地微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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