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去告诉他,这儿没死人,叫他下次别再送花来了。”
朗日把手中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的红玫瑰花束往外推,脸上一副山雨欲来的表情。
“可是签名”新来送花的小弟原本以为这是一个好差事,既可以看到近来最红的模特儿,二来又可以赚三倍的车马费,何乐而不为?
但现在他总算知道,为什么刚刚其他送花的小弟还有老板那一脸怪异的样子了。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有这么好的肥缺,却没有一个人自告奋勇的时候,他就该知道这其中必定有诈。
“签什么名,我又没有要收这束花,要签你自己签。”朗日一脸“你再不走,我就轰人”的狂怒模样。
“可是我”送花的小弟都快哭了。
“好了,朗日,你就别再吓他了。”朗日的经纪人李以杰摇摇头的从外面走进来,他才看一眼,就知道现在是什么情况。
他从一脸惊吓过度的送花小弟手上接过送货单据,龙飞凤舞的签了名后,还给了送花的小弟,顺便接过他手上的花,然后将他推出门,再关上休息室大门。
“花是你收的,何不顺便把那只恶心的蟑螂一起接收过去?”朗日坐在椅子上,双手抱胸的瞪着李以杰。
“那个男人可真是勇气可嘉,努力不懈,你难道一点也不感动?”
他话是这样说,但是聪明的人都听得出,李以杰一点也不可怜他口中的“男人”他说这话,充其量只不过是在揶揄朗日罢了。
“为了一只怎么也打不死的蟑螂而感动?”朗日没好气的给了李以杰一个大白眼“省省吧!”
“你怎么老是开口蟑螂、闭口蟑螂的?人家可是堂堂罗氏企业的业务经理,算得上年轻有为,而且连碰了二十一次钉子还一点放弃的意思也没有,情操比国父的十一次革命还多了快一倍,连我看了都快心软了,你真的能完全无动于衷?”李以杰摇摇头说。
说真的,朗日是这个圈子少有的“不上妆也很漂亮”的大美女,可是,她的“厌男症”也是他看过最严重的。他不否认自己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难免也有几分心动,毕竟面对她这种令人眼睛为之一亮的大美人,很少男人不会心动的。
可是,在相处一段时间后,他发现朗日根本是一朵带刺的玟瑰,虽美得令人心动,但若真要摘下,免不了满身是伤,所以他很识趣的自动就打了退堂鼓。
“你不知道?男人对我来说全都是一群恶心的蟑螂,无处不在、生存力超强、一点原则也没有,什么东西都好,不要脸到了极点,除非丢到马桶冲走,否则一点也放心不得。而那个男人更是个中之最,一只连打二十一下都死不了的蟑螂!我当然不可能无动于衷,如果可以的话,我还真想把他丢进马桶一把冲掉,然后这辈子再也不用看到他。”朗日忿忿的连声低咒了几句。
“我实在不太喜欢知道自己像是那种令人恶心的小东西。”李以杰不敢恭维的皱起了眉头。“说真的,要不是有我,你这种个性要在这一行生存下去,实在很难。”
朗日是那种不高兴就直说的女人,就算天王老子来,只要她大小姐心情不好,说不买帐就是不买帐,可偏偏在这个模特儿的行业,出钱的多是她口中像蟑螂的大佬,要不是他认定自己是误交损友,他早就撒手不管了。
“我知道你真的是费了很多心力,可是我付出的也不算少,这不是一份容易的工作,而我只要承诺了就一定会做到十全十美,只是,有些人以为有点钱就可以为所欲为,要我买这种人的帐,我宁愿不吃这行饭!”朗日一脸笃定的说。
她就是这样一个女人,说什么是什么,虽然往往令人有些吃不消,但或许也是因为她这样的性格,反倒衬得她那原本就巧夺天工的脸蛋,更有令人目不暇接的魅力。
“说真的,你是讨厌男人?还是像小道消息讲的,有特别的性癖好?”李以杰好奇的问。
这年头,只要是公众人物,不闹点花边新闻染一点桃色的话,不是被说成没有魅力,再不然就是同性恋。而以朗日的样子,当然不可能被归类为没有魅力,所以,市面上的小道消息便常常传闻她是个女同志。
“你什么时候这么八卦了?我像个女同志吗?”朗日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我只是遇不到一个看上眼的男人而已。”
“男人要让你上眼,大概不容易吧!像我这么风度翩翩、温柔多情的男人,你连和我出去吃一顿饭都不肯,而且买便当还要各付各的,你到底喜欢什么样的男人?”李以皆粕是好奇得很。
不是他自夸,他虽然不是俊美到一个笑容就令所有女人败倒在他裤下的大情圣,可是他事业有成,而且在这个充满俊男美女的世界中,他也得了一个“帅哥”的封号,多得是女人恨不得抓住他这个金龟婿,可是朗日却一点也不把他看在眼中。有时候他甚至有种感觉,或许她根本没把他当男人看。
“截至目前,男人对我来说只有两种,一种是会在我面前飞的蟑螂,那种看到了就很想把他打死的那一种;另一种是在我背后爬的那一种蟑螂,他没惹我,我也就当没看到,而你就是后面这一种。这样的回答,你还满意吗?”朗日一点也不客气的说。
李以杰早就习惯了朗日说话的方式,一点也不以为意,反倒大笑了起来“那个杨少文还真是可怜,他的努力是有目共睹的,你把他的情书当小学生的作文改,还评了个‘青蛙下水’;人家送进口巧克力给你,你说台币贬值,要他有点金钱观念这下又说他是一只会飞的蟑螂,不知道他知道了会怎么想?”他笑得实在是太幸灾乐祸了一点。“对了!‘青蛙下水’是什么意思?”
“青蛙下水什么声音?”朗日白了他一眼。
“扑通罗!”
“没错!不通。谁知道他写什么的?分开来每一个都是中文字,合起来却一点意思也没有,而且废话连篇,什么跟着爱神的脚步,踩着风的翅膀,走过盘古初开的栈道;他要是看过爱神,他就可以上金氏世界纪录了,而且风的翅膀,这又是哪门子的鬼东西?
“至于盘古初开的栈道,有没有盘古这个人都还是个问题呢!真是鬼话连篇,而且十句有八句是抄来的,这也就算了,要抄也不抄好一点,错字一大堆,真怀疑他国中是怎么毕业的!”
朗日一想起来就头痛,她这个人最讨厌什么诗呀、词的,有一句没一句的,谁知道写的是什么意思,想用这种东西来感动她,那他是找错门路了。
“你还真不是浪漫的女人,不过,那个杨少文也真是眼睛被蛤仔肉糊到,照这样看来,他的攻势一时间大概还不会停,上次我还听人说,他放话要追上你这个火爆美人,而且不达目的绝不罢手。”李以杰好心的提醒。
“他钉子碰得还不够呀,他再这样下去,我已经想叫救命了。”朗日真快被这个男人烦死了,他的心还真是强壮,不管怎么打、怎么捶,还是黏得像个狗皮葯膏,再这样下去,他还没被她打死,她就先被他烦死了。
“我倒是有个办法。”李以杰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似的,眼睛闪着光芒。
“什么办法?送我一罐克蟑?”
李以杰闷笑了一下“你还真当他是蟑螂呀!”
“还是打不死的那一种。”朗日加重语气的补了一句。
“不管他是那一种,你总不能真的当他是蟑螂解决掉吧!我倒是有个好方法,你有没有兴趣听听看?”
“什么方法?”
“我不知道是舅妈的叔婆,还是叔婆的舅妈留给了我一幢房子,那个地方偏僻得连乌龟都叫无聊,要在地图上找到它都得费一番工夫,反正你现在的工作已告一个段落,不如去度个假,顺便躲躲那只蟑螂,或许一段日子以后,他觉得没趣了,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对你死缠烂打了。”李以杰弹了一下手指,提议的说。
“开什么玩笑,我为什么要为了一只不要命的蟑螂,跑到那不知道是什么鬼地方去躲起来!”朗日几乎是从鼻孔大力的喷出气来。
“这倒也是,那幢房子我也没有去过,还不知道能不能住人,反正那个杨少文也不是真的那么讨人厌,你就当我没说过这件事好了。”李以杰点点头,一点也不勉强她。
朗日一看着那束大得近乎俗气的红玫瑰后,一脸厌烦的说:“不过,或许你说的也没错,这件事就让我考虑一下好了。”
朗日一边用手指敲着方向盘,一边等着红灯。今天难得这么早就结束工作,可是她却没有以往偷得浮生半日闲的快感,因为繁星已经嫁为人妇,而皓月又远在希腊工作,就算她现在回到家,也是空荡荡的,又有什么快乐可言?
以前她会走上模特儿这一行,是因为她需要钱支付家中的开销,而刚好又有星探找上她,所以,她就这么糊里糊涂的吃了这一行饭,而且一待就将近十年。
虽然报章杂志给了她一个“永远的模特儿”的封号,但是,她看多了这一行的起起落落,或许是因为天生的优异条件,让她可以比别人在这一行待得更久,不过,这一切终将是昙花一现。
顶尖模特儿的位子是许多想摘星的女孩子的梦想,说她不曾因为自己站上这个舞台而自傲是骗人的,但现在的她已有了厌倦的感觉,加上繁星和皓月早就独立,她做不做模特儿已无所谓了。
最近她似乎愈来愈憎恨这份工作,那种被男人物化的厌恶感,在这么多年之后,早把她站在顶端的自傲磨得一滴也不剩了。
在这个物质化的社会中,太多的观念被金钱所扭曲,而模特儿的定位就是其中之一。有太多的人以为模特儿靠的就是她们的身体赚钱,所以便是有价的。
这是什么见鬼的理论,他们为什么不想一想,模特儿也是人,模特儿卖的可不是身体,而是个人的风格和自身的魅力,而且要吃这一行饭可没想像中的简单,若以为只要像个娃娃僵着笑,钱就会滚过来,可是大错特错!那有芭比娃娃就好了,要模特儿做什么?
不过,她不是卫道人士,而且她对改革世界的看法一点兴趣也没有,现在她想做的只是把自己从这样的世界、这样的眼光中剥离。
只是,在当模特儿这么久之后,不做这一行的她要做什么呢?而什么样的生活才是她想要的呢?
她抬头看了一眼总是灰浊一片的都市天空,是不是因为生存在这个灰色丛林中,人们才变得愈来愈看不清自己呢?
后面的喇叭声提醒朗日灯号已由红转绿,她摇摇头甩去自己漫游的思绪,将车子转向她的住所。
她才停车,就发现杨少文手捧着一束一点也不输刚刚送到她的休息室的花束,来到了车子的旁边。
“你还是这么的美丽,收到我的花了吗?”他一看到朗日,眼睛便亮得像工地的探照灯,脸上堆满了奉承的笑容。
“如果你想回收就要快,垃圾车还没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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