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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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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燎沉香,消浔暑,鸟雀呼晴,侵晓窥檐语。叶上朝阳乾宿雨,水面清圆,一一风荷举。

    宋周邦彦苏幕遮半阕

    昨日傍晚的一场小雨涤尽了尘埃,教今日的阳光显得特别耀眼,荷花含笑地款摆娇躯,清新的香气溶入她的梦里。

    垂杨溺溺的湖边小楼,绿荫可人,掩映着楼中的小睡美人。

    石不华在榻旁看着、端详着,撩起无边的遐想:她是大有进步了,身子骨逐渐丰润结实,精神奕奕更胜往昔,似乎可以瞧见她的眼睛是那么灵慧而深邃,盛载了无数的故事急着和他分享。想到这里,他唇边不自禁的浮起一丝笑意。将近三个月,当他忙于生意时,春柔和冬晴便负责陪她玩,去逛热闹的市集,去游有名的风景胜地,甚至去探访田野郊区、去看人家采茶、跟人上山采树菇捡松果,有一次还租一条船随着鱼船入湖心看人捕鱼,吹了半夜的风,回来咳了三日才好转,依然兴高彩烈的拉着他细数渔郎捕鱼的经过。她总算又会说又会笑,头痛的毛病一次也没发作。

    她翻个身,踢掉了夏布的单被。

    她穿着薄绸的衫裤,她的身躯已隐隐约约有了曲线,流露出发育的迹象。

    石不华拉过被单为她覆上,湖边吹来的凉风爽人心胸,却易令睡眠中的人着凉。

    她呼吸平静勾和,像一个幸福无忧的少女。

    只有一次,她开心的出外玩,回来时却面色沉哀,怀抱一件冬天穿的皮裘,整晚不肯吃东西。

    他很晚才回客栈,春柔告诉他此事,他心想事出必有因,来弟不是会使小性子的任性姑娘,先问过春柔此事的来龙去脉,才去看来弟。

    原来那天她们上街,遇见川地来的商旅贩卖珍奇葯材和一件金丝皮裘,据说那件皮裘的领围、袖围上的那圈金丝毛可是从栖息在高山峻岭中的金丝猴身上剥下来的。金丝猴不仅难得一见,而且身手敏捷极难捕获,即使捕获,只有肩背部位那块金黄色长毛可用,物以稀为贵,这才愈发显得珍奇宝贵。

    石不华从来弟手中接过那件皮裘,他也买卖过皮货,摸得出金丝毛是真的,笑说:“你怎么了?买到一件真货还那么不高兴。”

    “我心里难过。”

    “怎么回事?”

    “那人说这件皮裘是用一对母子猴身上的毛皮做出来,猎人捉到母猴,子猴不肯逃,跟着被捉,就一起杀了。”林来弟咬着下唇,眼眶微热。“为什么不放了母猴呢?子猴离不开母亲,为什么不肯放它们一条生路?”

    “为了生存啊!来弟,那名猎人或讦也有母亲要养活。”瞧着她潮湿的眼眶,石不华骤然一阵心酸。“残酷的不是猎人,是生活,没有人不害怕饿肚子,你能懂吗?来弟。”

    来弟的心房在收缩,她怎能不懂?她也曾饿过肚子,于是,她喟叹了。

    “生也有涯,世间万物都难逃一死,‘神龟虽寿,犹有竟时;腾蛇乘雾,终为土灰’,金丝猴母子固然可悲,纵能逃脱此劫,最终也是一堆白骨罢了。”石不华苦笑着摇摇头。“我们能够做的,只是尽一己之力不去伤害生命本身,给无辜的生命多留一条活路。其馀的,实在无能为力。”

    来弟点了点头,慢慢释怀了。

    “我想把它留给筱樵,我没办法穿它。”

    “她会很高兴。有时,‘无知’才是福气。”

    “我不会告诉她母子猴的故事。”

    回忆有甜,也有酸楚。

    石不华爱怜的看着睡梦中幸福的她,她和他基本上是同一类人。

    来弟翻个身,这次醒了。她睡眼惺忪的模样好可爱,饱足地睡了一觉,发出满足的嗯呜声,踢掉单被,伸个懒腰,然后终于瞧见了他。

    “哇!你你怎么可以偷看人家睡觉?”

    “我没有偷看,我是正大光明的走进来看看你醒了没有。说好去游湖的,谁知你午睡这么久。”

    “我才睡一下子,太阳还那么大。”她突然想到自己差点上当。“我是说你不该偷看我睡觉,你却扯到睡太久什么的,存心赖皮嘛!”

    “我不跟你赖皮,还能同谁赖皮去?”他涎着脸贴上来,和她耳鬓厮磨,她笑着想躲,却被他压在身下,深知不妥,喘着气捶打他。

    “让我起来。”

    “嘘,别动。”

    他瞅着她,看她圆润饱满的额头,观她的长眉、单凤眼儿,她的直鼻樱唇,他的目光上上下下的在她脸上逡巡,愈看愈有味道,那模样使来弟觉得似要被他一口吃掉,呼吸急促起来,睁着坦白、惊惶、无助的眼眸,几欲渗出水雾来。

    “你让我起来。”

    “嘘,”他轻掩檀口,紧紧的盯着她。“这人间我只能等你来疼我了,来弟。”他的声音低而沉,惯常的微笑从他脸上消失了,目光灼灼的似要与她一同燃烧。他的眼光使她瑟缩,益发的心乱如麻。

    他瞅着她,没有再说,放开束缚她的手,站起身来。

    来弟松口气的同时,不解的眨着眼儿,盯住他的背影,感觉他像一位巨人,需要人疼爱吗?

    “你准备一下,我们马上出发。”

    走开两步,顿住,一只小手拉住他的衣袖。

    “我要和你说悄悄话。”

    “你说。”

    “我要借用你的耳朵。”

    “房里又没别人。”他还是弯下腰和她平视。

    “嗳,你眼睛瞪得这么大,我说不出口。”

    “麻烦的小姑娘。”声音却是怜爱的,乖乖闭上眼睛。

    香软微温的双唇甜甜蜜蜜地亲在他额上、他脸上。

    “我也疼你。”

    石不华屏息了一下,睁开双目深深的凝视着来弟,他的小情人,小未婚妻,她还不能真懂他的意思,但已够他高兴了。

    紧紧拥抱她一下,他走了出去。

    **

    落日西照,湖上洒满淡淡的馀晖。

    租了船舫人洞庭,这一去至少三五天才游得尽兴,林来弟喜出望外的看着石不华,以为他在哄她玩儿。

    他也是临时改变主意,多耽搁一些时候让人将食物、衣服等必需品搬上船舫,才携同来弟登船,给她一个大惊喜。他一直没多少时间陪伴她,数日不得一见也是常有的事。这回能够空出几天完全用来陪她玩,如何不教她意外之至?

    “你没说我以为天黑就回去。”她因为惊喜交集以至舌头有些儿打结。

    “我平时一定冷落了你,才使你如此惊讶。”石不华始终握着她的小手,她手上的伤因治疗得当,幸运地没有留下伤疤,而且长了肉,摸起来软呼呼、细绵绵,恰像所有过着舒适生活的小姐所惯有的。

    “我没有埋怨,只是你一直都忙”

    “来弟儿,你不喜欢我陪你吗?”

    “不,你怎会这样想?”

    “因为你像拒绝我,来弟儿。”

    不知怎地,来弟下头添个儿字,听起来使她感觉脸热,好像多亲密似的。

    他不动声色地为她添了乳名,就好比突如其来的改变行程一般,他那种兴之所至、任意妄为、乖戾的言行是不可被拒绝的。春柔等人都尝惯了,只有来弟老老实实的不照单全收,但她为自己的反应使他难受而自责。

    “不,不,你陪我,我再开心不过,只是怕耽搁你的生意。”

    “钱永远也赚不完,我总有法子赚到我需要的数目,但妻子却只有一个,我发觉再不停一停脚步,你会只认春柔而不认我。”

    春柔在一旁掩嘴笑了,主人竟会表露出吃醋的样子。这激发来弟潜藏的热情,亲热的握住他的手,向他保证绝没有一刻钟忘记他,即使他不在她身边。

    石不华吻了她额头一下,表示相信她。

    来弟的情绪为之高昂,红着脸儿一句话也说不出口,为着心中激动。一直受他照顾,享受他带给她的种种福祉,过着一种使人感觉酣畅和心满意足的生活,石不华没说差,她只需忙着吃喝玩乐就够了。然而,偶然午夜梦回,她会惊醒过来,感觉这种生活像梦一样不真实,随时有可能被逐回丁家的厨房,做着永远做不完、超乎她体能的工作,令她不能真正将石不华当成未婚夫来看待。

    她从来不知道,他也是需要她的,不愿受她冷落。

    石不华并不要以供给她舒适的生活而获得她的感激,他要她主动爱上他,所以他随时准备调整行程以改进两人的关系。

    其实,整个旅程并不完全是舒适的,有时一连赶好几天的路才得住店休息,有时露宿荒林只能以乾粮、冷肉充饥弟总是维持着孩子气的活泼精神,使野宿也变成一件乐事。她从来不埋怨,所以每暂住一个地方,他总是尽可能对她作一些补偿。

    在船上,他亲自带她四处参观,三间舱房,他和她各住一间,春柔、夏雪、冬晴住一间。夏雪平常跟在他身旁负责记帐,来弟较少与她接触,却感觉比冬晴更容易亲近些,冬晴不时令她难受,所以她极不愿单独地和冬晴在一块儿。

    “我们坐船去哪里?”来弟喜欢和石不华在一起。

    “君山。”

    上来甲板,晚饭已开出来,一坛炖肉是从小楼带出来,两尾清蒸鱼是船夫现网的,还有一大盘的酱虾,两样小菜和一碗汤,够丰盛了。

    春柔烫了一壶酒,冬晴殷勤的剥去虾壳,将虾肉搁在小碟里方便石不华食用,却眼巴巴的看着他原封不动的转献给林来弟。

    “她不能吃虾的。”冬晴几乎痛心的盯着虾看。

    “来弟儿?”石不华不解。

    “她吃过两次虾但两次都觉得皮肤痕痒,有些人就是吃不得虾蟹。”

    林来弟有些无奈的点点头。

    “你应该告诉我的。”他吩咐道:“把虾撤下去,从此虾蟹不许上桌。你们也都下去用膳,这里不需伺候。”

    她难以置信他会这样处理。

    “你可以吃的。”

    “我不偏好某样食物,吃不吃都无所谓。”他挟了好几块炖肉放进她碗里。“游山玩水最消耗体力,你要多吃些。”来弟投桃报李的挟一大片鱼肉给他,他大笑。“有意思,值得浮一大白。”她闻言为他斟上一杯酒。“好酒!醇香浓郁,人口清咧甘爽,馀味悠长,‘江阳尽道多佳酿’诚然不假弟,你可知我从事何种营生?”

    “你是大地主,有枣园、栗园、麦田”

    “这些权充是老本,守着固然已足够丰衣足食,太平日子过久了会使男人丧失奋斗的精神。我一出世便注定要和命运战斗,从来都不肯认输,这臭脾气大概至死也改不了。”转动着酒杯,注视杯中琼浆。“民以食为天,我做买卖也朝这圈子发展,自许以十年为期,做遍大江南北的生意。一开始辛苦些,必须四处奔波,石园是我休养生息的地方,如今有了你,我须得重新盘算过。曾想将你养在石园,请先生教席,待我回石园再亲自教育你,等你长大了咱们立即成亲,而现在我已习惯有你陪伴,分开数月我反而不能忍受。”

    “我不要和你分开。”如今他是最关心她的人,她害怕重回孤独的境界。“我们可以像现在这样,同进同出。”

    “只是你会辛苦些,你过得惯这种奔波的日子吗?”

    “我现在不是好好的?我不要一个人待在石园。”

    “会有许多人伺候你”她摇摇头。“他们都不是你,没办法代替你。”

    “来弟儿”

    “不要丢下我一个人,拜托。”

    “好吧!咱们就暂且照着办,来,把这块肉吃掉。”

    两人边吃边聊,他向她描述君山的种种。

    “洞庭湖上有许多小山,最有名的便是君山,古诗形容它:‘遥望洞庭山水单,白银盘里一青螺。’唐朝的程贺也写道:‘曾游方外见麻姑,说道君山自古无。原来昆仑顶上石,海风飘落洞庭湖。’”他解释成白话,来弟听了直发笑。“这原是诗人的妙想,却将君山说得活了。”

    “怎么你这样有学问,什么都知道。”

    “多谢娘子谬赞,你的相公天生喜欢卖弄,一肚子文章没有,拣几首诗词背一背冒充学究倒是不难。”

    “我不相信你只会卖弄,你是我所见过最了不起的人。”

    “真的吗?”石不华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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