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几个小伙子截住新娘子后,就七手八脚的在她身上乱摸起来。
那新娘子也不抗拒,她羞涩地微笑着,任小伙子们涂满泥污的手去摸她的奶,摸她的屁股,甚至摸她的私处。
直至她干净的衫裤污迹斑斑,这班小伙子才放她走了。
树根回来后,我说道:“哇!你们怎么在光天化日之下,侮辱良家妇女!”
树根笑着说道:“你有所不知了!我们是帮她,不是侮辱她,新娘子三朝回门,如果一身干净的衣服回夫家,表示她样子生得丑陋,无人问津。被人摸得前胸后背全是泥污,正表示她长得漂亮,才有众多人喜欢哩!”
我说道:“但是,我看见你摸她的小腹哦!这样都行吗?”
“那有什么,我迟早要和她睡觉的。”树根蛮不在呼地回答。
“和她睡觉?”我诧异地问。
“是啊!村里的妇人,那一个没有和我睡过。”树根泰然地回答。
接着,他涛涛不绝地向我讲述了这里的许多俗例。
令我震惊的是:这里似乎是“共妻”制度,凡是已婚的男女,只要两情相悦,女方允许,男的就可以公然在她家过夜。
丈夫从外面回来,见到门口有男人的鞋子,鞋头向外摆放,就表示有别的男人看上他的老婆,在里面干事了。
鉴于如此,这个做丈夫的就会在门口稍候,或移足到别家去风流快活。
有客人到时,也是妻子陪客人睡觉,以表示对客人的尊敬。
但未婚男女就不同了,没有老婆的男人就没有到处宿夜的权利,未嫁的女孩子也不准和男人上床,强奸更是罪不可赦的,听说上一辈曾经有违例者被众人活活打死。
但据树根说,自他懂事以来,并没见到村里有这样的事发生过,这里的村民和谐共处,山村也一直是个夜不闭扉,路不拾遗的纯朴小村庄。
树根的话使我既大失所望,又产生了个新的念头。
前几天如厕时,见有村妇在我身边脱裤解手,她们若无其事,和言悦色,倒惹得我像腹泻似的,频频往公厕跑!
但我也发觉她们除了与我礼貌的打招呼之外,并没有抛过来一点媚态,现在想来,这是因为她们都知道我还不够资格吧!
尽管我已经饱览过好几个大白屁股,也隐约窥视到那两半球中间的少许赤红色,但这样就令我更加吊瘾。
夜里常听见向东或学军他们的房间里传出奇怪的声响,我当然知道在发生什么一回事,但我并没有手淫的习惯,因为我只追求两性共同制造出来的高潮。
要手淫的话,我不如意淫!
在我的想像男女之间,我要因她乐而乐,后她乐而乐!因此我所追求的快感绝不是自己发泄了事,更不是把自己快乐建立在女人痛苦之上。
然而意淫也只能止渴,毕竟不算实际,我必须赶快找一个女人结婚,否则这种日子我将过不下去!
我也很有信心,因为这里和我年龄差不多的村女并不少。
为了尽快解决这个问题,我直接去找那个干部,并很坦白地说明来意。
干部告诉我,他其实只是这山村的村长。
这里竟然还没有党支部,难道党的光辉还照不到这片四面环山的乐土?
然而我更关心的却是自己的婚事,而村长的回答则令我大失所望!
原来这里的男女都很早婚,不仅我所见到“适婚年龄”女子都已为人妇,就连小一点的,也已经和邻村的小子定下亲事。
村长见我大失所望,也深表同情。
在我垂头丧气,回头要离开时,村长突然又把我叫住,说道:
“等一等,我有一个侄儿,去年得病死去了,之前他曾在邻村定下一头亲事,如果你不介意,我带你去看看!”
我并不感到惊喜,淡淡地说道:“已经是去年的事了,还有希望吗?”
村长笑着说道:“你不知道这里的风俗,不但寡妇没有人要,就是已经定下亲事,男方死了,也要三年才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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