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我到底喜欢过谁
我是个意志薄弱的人,或者说是根本就没什么意志可言;老大不小的人了,丝毫没有坚持的心,始终荡在几个人之间,这山望着那山高。恋爱的心,自以为是充分的;不只是充分,简直是硕大无朋顶天立地了,每天想着的事情,差不多三分之一都是沾着风月的边,小说的野史的或者现实生活里的。总之,自以为我是离着恋爱很近很近了。
十九岁之前,我对风月之事,只闻其声;十九岁以后,我是一忽儿整个的就陷到风月里去了,自以为成了风月场的老手,仗着一手煽情的情书,任意妄为。见着不至于长得太恶劣的女孩,就投一封情书过去,投石问路,引一段故事出来。当然,也并不全无障碍,很多时间里,我的情书也只有肉包子的功效。我对这种包子事件从来是绝口不提,一是为面子,二是还不到火候。到了七老八十的谈起来才足够风流,所谓朝花夕拾——也许这花已经黯然褪色,并不鲜艳,也不妖娆了,但总有旧事重提的乐趣。譬如是藏了多年的一坛醋,到底是有陈醋的功效了,至少是一个炫耀。
我的生命中出现过许多女孩。我有时候会在深夜里醒来,对着黑夜梳理这些女孩子。小艾,萧茹,丁咛,佳翌我到底喜欢过谁,到底是怀了怎样的心去接近,去探究。似乎是无聊,似乎是寂寞,似乎是别人的煽风点火,似乎又确实怀着真心实意的。
许多时候,我是迷乱的,我不明白自己到底是怎么样的人。到底是正直,到底是邪恶,还是不正不邪的中间派,模棱两可,含糊不清。我在同学录上找到弘前的留言“我喜欢你瞬间的忧郁和诗人的才情”又有最锋的话“我佩服你的才华,更佩服你的为人”可是那样的我,已经是旧时代的我了,是在二000年之前不晓风月的日子里。那时候,是在我的十九岁之前,写忧郁的文字,但不煽情;有忧郁的眼神,但不暧昧。现在的我,是另一个我,在风月场上,或者自以为是的风月场上过去了三年。冲撞奔突,随处留情,还自以为专注,执着,有清明的心,不计较得失,不玩火。
谁知道,这风月竟全是假的。不过是一张华丽的壳吧,若去了一层华丽的粉,只是锈迹斑斑的铁盒。我自己抹了一层荧光粉,却以为是天然就在的,我在铁盒子子自娱自乐了整整三年。
这一切,只是我的伪风月吧。
一 小艾 小艾
小艾是我这一生里唯一握有我两个半本日记的女子。她到底是怎样一个形象,记不分明了,反正是伶俐的,走路一蹦一跳的,见了生人就跑的,可爱,缺少城府的。最后一次见到她,是在二00二年某日,z镇的街市上,当时我母亲正和一个小贩讨价还价,我驻在一边观望。我看见车来车往,人流涌动,然后看见一蹦一跳的小艾过来,再然后是她一闪而过,消失不见。我以为我并没有遇见她,只是旧情旧景,看花眼了。可是,那确乎是真的。后来的某月某日在电话里证实了。
三年前,小艾和我同在z镇的y中学,低我两届。我读高三,她读高一,有个据说是男朋友的男子,整日随着一蹦一跳的她来来去去。那男子长相一般,油头粉面的,走路时频率小振幅大,活生生是木偶剧里的形象,慢动作的。我的几个哥们对那男子抱有鄙视,煽风点火让我去颠覆他们幼稚的爱情。于是,我成了这一场因为鄙视而引起的战争的急先锋。我写忽冷忽热的情书,投递和反投递都有专人,不必操我的心。三日后,收到小艾的回信,一张花里胡哨的纸,大致是说我的文字极好,又引了曹操短歌行里的几个句子“青青子矜,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让我初尝情书写作的乐趣。情书其实是最胡乱的文字,无非是吹捧和赞扬,指鹿为马,绝不说半句坏话,一路奉承下去,而奉承是正中了女子下怀的,让女人们愉悦了,坐上云端云里雾里了,也就达到了情书的功效。情书是问路石,又仿佛中医里“望闻问切”里的望,但这望是做“望风”解的。
后来我又不紧不慢写过几封。小艾和那油头粉面终于是成了分飞燕。哥们几个见是达了目的,弹冠相庆一阵,纷纷作鸟兽散了,再没有兴致关注小艾的死活生计。而我忽然就自责起来,棒打鸳鸯虽是受人指使,到底是我的错,若是没有我的情书,未必会有这样的事端;或者小艾和那小子已然是非你不娶非你不嫁的信誓旦旦了。
我在半个月后择个机会把半本日记本交给小艾。大约有四五十张,是两三天里赶写的。无非是关于小艾的诉说,或说可爱,或说青春,或说深到我的心坎里。谁料,这奉承的话到了小艾那里成了化不开的甜言蜜语,愈发让她信以为真了。再半个月,她续写了半本日记,找个阳光灿烂的日子,着人前呼后拥地送过来了。是一些比较幼稚的诗歌,几个句子,仿了林夕或者别的什么人的歌词的。我虽然未受文字的感化,却也受了一个十七岁小女生半个月苦心经营的感动。
日后我锱珠积累地又写了半本日记,着人送过去了,连带上她续写的那本。这样的时候,离我的二00一的高考也只有两个月了。真情也好,假意也罢,我都要抛了它去,一心去应付高考了。未明的爱情与未明的前程一并拥过来,爱情忽然就成了前途的障碍,我狠狠心,然后义无返顾地倒向了前途。我以为我高中的情书时代就这样昙花一现烟飞烟灭了。
然而事情并未就此了结,我不知道小艾是和我负气,还是真发现了油粉小子的好处,又和他粘上了。虽然不是先前的紧凑,可也过了藕断丝连的程度。我在一个雨夜,恨意醋意发昏了头,用剃须刀片划破了右手食指,血书四字“天长地久”当时感觉大义凛然足够勇敢,而且不只是勇敢,简直是壮怀激烈。第二天,着人送了过去。那人回来说是小艾面无血色,十几秒钟没有动弹。我发现自己的伟大和勇猛,激励自己在题海里游了两日。再探出头来,小艾和那小子依然是纠缠不清。我一阵晕眩,感觉无力回天,去药房买了两盒红桃k补回前日的鲜血,再不理会,真正地为我的前途做最后的挣扎去了。
大概依赖了红桃k的神效,或者有什么神助,或者最后的挣扎奏了效,我的七月高考,出奇制胜,竟然从低俗的y中学里做了一次飞翔,上了重点。兴奋之余,打电话给小艾,喋喋不休了一回。小艾深受感染,几乎大哭一场,以示她的崇敬;然而过几日,和旧日朋友你来我往,忽视了小艾的存在。小艾由此生怨生恨,生了一场大病,大病初愈,即和那我说些年纪尚轻不谈爱情的之类老气横秋的话。我猜想是受了那小子的唆使和挑拨。这猜想到底是没有论证出来。然而即便论证了,也没有什么可以抵制。一个女人若真恨起一个人,是会恨上半辈子的。我没有顶风作案。
九月中旬,我坐火车离开了生我养我,生活了整整十九年的z镇,到h城开始我的大学生活。大学生活新鲜过期,无聊滋生,写了封信给小艾,说些怨气恨意,不日收到小艾来信,说是学业繁忙,无暇顾及写信,不必再复。我知道小艾不过是想某种考验。我却顺水推舟循了她给的台阶,一步一步潜到水里,再不浮出水面。我这样做,一是为她营一个清净的环境,二是为自己不必再有异地的牵挂。从此老死不相书信往来,偶尔挂个电话,说几句不着边际的话,算是礼数。再过些日子,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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