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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我七天做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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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幕起

    1999年6月。北京。情节非常简单。无非是一个女孩子的单恋历史。虽她从来不求,却再不愿蛰伏在他的阴影之下。感觉太沉重,也太压抑。寂寞不可怕。可怕的是,寂寞沉淀太久,会变质为沉沦,最后至厌倦。

    于是,那一日。当他和她共同的好友半开玩笑说要帮她找一个情人,别再委屈了她的青春。偏他也笑着毛遂自荐,说我就不差啊:熟人,试用免费,外加大把柔情蜜意赠送。她便在那一刻,顺从自己的心。不全是为了看他那难得一见的尴尬,多半是,给这么多年的自己一个结果。既然已注定不能拥有,那么,给自己七天的时间。忘记他。

    约定

    她一直一直盯着桌上的史奴比电话。左思右想,心里有两个声音在反复交战。还是拨通了那个并不曾刻意去记,不经意已烂熟于心的号码。

    他没有接电话。他是早不记得那个约定了。或者,只是自己一味不愿承认,可那结局早已预告。她却还是控制不住失望。史奴比平时总咧着大嘴傻笑着开心,现如今怎么看怎么是在嘲笑她自做多情。她瞪着它,向它示威,更多却是安慰自己。他是在忙呢,没听到。要不就是他不熟悉这个号码,毕竟这是长途,如果知道是我,他一定会马上接电话的。其实她并不很确定,如果他知道是自己的话能不能接电话,更不要说是回电话。假设的种种可能会让人更难过,索性做个乌龟,缩起头来,不想也罢了。

    突然之间铃声大作。史奴比卖力地唱起歌。她红着脸几乎是结结巴巴地问候他,虽然知道电话那端的他根本看不到,但是还是紧张,真是没出息。他说刚才在忙没有听到。她说你还记得我们的那个约定吗你现在有时间吗。就是,就是那天晚上,waitting酒吧里说的。

    他停顿了一下说,哦,那我先安排一下,听我的消息。她抱着kitty,窝在床上和史奴比一样傻笑,努力猜测之后的结果。她不愿意自己只是猜着了前头。他来呢还是他不来呢,或者,他不来呢还是他来呢。若史奴比会说话,恐怕早就抱怨:你这丫头,真麻烦,好让人伤脑筋呢。也许就象他不耐烦的样子。

    史奴比又在唱歌了,她害怕地看着它,害怕听到他拒绝的话。磨蹭半天才接起来。他的声音有些急躁:怎么半天不接电话,干吗呢你。不是告诉你等我的消息吗,怎么一会儿功夫就没人接电话了还以为你出什么事儿了。我后天早上八点到,去车站等我。不许睡过头了迟到,不许忘记了接我的事情。还有,带上手机的备用电池。

    相见

    全被那可恶家伙的超级乌鸦嘴给说中了。因为他要来了,她连着云里雾里了两天,整个人都晕乎乎的。一晚都在翻来覆去,没个塌实。简直比大学答辩时还要紧张,生怕误了时间。快到天亮才迷迷糊糊地睡了一会,再醒时已然6点半了。急急忙忙在一床摊开的衣服里左挑右拣,拿不定主意。

    又怪自己平时总是休闲惯了,非但没有什么象样的,有限的衣服里也没几件是那种有女人味儿的。挑着挑着就烦了,不禁和自己生起气来:不就是只和他做七日情人么。这般兴师动众,不要真以为是与许久不见的情人相会罢。最后选了长裙,紫色。为数不多的有女人味道衣服中最具代表和讽刺意味的一件。紫,怎么解释都是满心的新伤旧痕,便如鲜艳的血风干后的褪色。红颜易老,弹指芳华。

    打车直奔北京站,毫无例外地在附近塞车。看看时间已经来不及了,索性下车从地铁口里跑上去,在汹涌人流中寻找他。飘起雨丝来了。然而,那么那么多的人里面哪个才是他呢。眯起眼睛伸长脖子在黑压压的人群中寻找,犹豫着要不要打电话给他。

    背后伸来一只大手“啪”地敲了她一个“板栗”她唬地回头。可不就是他么。他笑嘻嘻地揉乱她地长发,很自然地把她拖到自己的身边,护着她往车站外面挤。看见他,心咚地一声就放下了。随之颇为不爽。瞧他,神清气爽,坏坏地笑,眉梢眼角都透着风流。旅行丝毫没有在他的脸上留下痕迹,结论是完全有能力继续拈花惹草。反倒是她,憔悴先且不说,还顶着两只黑眼圈。天理何在啊。她越发郁闷,瞪了他好几眼。趁他不注意踢了他一下,看他在原地跳脚,她状似“关心”地帮他揉揉,实则暗里用劲报复。他苦笑:丫头的脚很小巧,踢起人来不怎么痛,到是她这么使劲一掐很疼啊。

    旧梦

    她喜欢黑夜,却害怕寒冷。而夜,总是要来。她忙了一天。又紧张,又兴奋。现在终于睡着了。他就任她在租来的房子里张罗着给他拿洗簌用具,换被子,安置他洗澡什么的,忙东忙西。

    他在中午办完事情之后在附近的酒店里和她一起吃饭。她执意要为他接风,他就由着她。菜不好吃,还很贵。她几乎没吃多少,只喝了一点酒。他说晚上我做饭给你吃,你要吃点肉。她皱眉。他在超市里面选酒买肉的时候,犹豫一下,还是挑了好些她喜欢的甜点和水果。她个子不小,却吃得太少。平时就是不爱吃肉只喜欢蔬菜水果。

    晚饭时,直到他动用特地给她带来的瑞士巧克力做诱饵,好歹哄着她才算吃下几块肉,还直嚷撑死了。待他洗好澡出来,她早摆好了棋盘,正在斟酒。他们向来是输者饮酒,公平对弈。他没手软,有目的有计划地赢了她几局,结果很有效:半小时内将她摆平。她头发还没干呢,就歪到在桌边,手里还拈着一枚黑子。很久没有抱她了,好象比以前又轻了许多。给她盖上毛巾被,又拿来毛巾小心翼翼地擦干她的发。夜深了会着凉。

    他坐在床边,看着她孩子般的睡颜。这几天她一定睡得不好。脸上出现了可媲美熊猫的铁证昭告天下。怕她紧张什么有的没的,只有硬起心肠灌醉她,也免去了尴尬。她的小脸儿粉红粉红,醉了也透着香甜。

    跟她还真是有缘分呢,这傻丫头。自己三番五次地转学却还是回到她身边。初见她,那么纷乱的背景,唯有她清澈纯净的眼神,牵动了自己的心。

    很多片段,零星闪现,好似昨天。那年冬天,下课了,远远地跟在她后面,保持一段距离,看牢她。她和同学笑着说着时不时地笑得弯下腰去。真是可爱呢,完全没有防备的样子。快到家的时候,和同学挥手说再见,她回头的时候终于发现了没有刻意想要隐蔽起来的自己。

    她的小脸蛋儿冻得红红的,小嘴巴张得大大的,甚至还揉揉了眼,直到敲她的头才回过神儿来。唉,真是费尽那般心思。终于可以慢慢地让她习惯自己的亲近,让她慢慢熟悉自己的存在。

    傻丫头。当时有那么多的人喜欢她,她却毫不知情。他也就做了鸡妈妈的妈妈——鸡婆似的护着她,不让她受一丁点儿的伤害。当然,杜绝所有色狼的垂涎和清除她身边不稳定因素是非常必要的。朋友们取笑自己监守自盗,一律以保护国家幼苗为己任给光明正大地凶回去。可是现在,他不能确定,丫头喜欢上了自己,是对还是错。

    三年前,她还在上大学的时候,有一次已经放假好几天了却还没见影儿。她是乖乖女,应该准时回家。不象他,自小就被标上坏孩子的签。他和她,好象两个世界的人。他知道她的家人不很喜欢他,但是因她坚持他们是多年好朋友也就随着她了。听她家人说是在学校里搞什么活动,她被推选去做什么学生会里的人。依他对她的了解,她那懒性子,多半是不会去的。他也还和往常一样装做不在意,却在她风尘仆仆回来他身边的时候放下担了许久的心。

    那年夏天,酒后的她,忽然流泪。知道是为着一些模糊的理由,比如她学校里那个正在紧追不舍地优秀某男,比如她的不忍伤害和犹豫,比如她的委屈。他原以为,他的心,是不会爱的。可他为什么还是会在看见她眼泪的时候,心,隐隐作痛。

    她的泪,灼伤了他的心。而他,即使心里疼,却还是照例没有一句安慰。他想,早晚丫头是要离开自己的保护,自己生活的。也早晚会有人取代自己的位置,好好照顾她。只在她睡去之后,轻轻啜干她的泪。她的唇,柔软而冰冷。异常甜美。他恍惚着流连在她的唇边。心里却没有什么自责的念头——定是酒醉的缘故。他所在的那所大学里,好些个女生喜欢他的坏。他也乐得逢场作戏,左拥右抱三千佳丽。可,她的纯净和天真,时有时无的奶香,柔软而漆黑的长发,都在提醒他,她是不一样的,是与周遭胭脂群截然不同的。

    还是那个夏天,最铁的哥门儿说她因为睡不着觉去讨安眠药。真不知道她小脑袋瓜子里装的都是什么。他把她狠狠骂了一顿。看她委屈地要哭了,真是舍不得。还要在朋友的责备里哄她开心。后来她笑了,那笑容还戴着泪珠儿,真是美丽。

    她毕业,不久便北上到了北京,在一家公司做广告设计。他还在家乡,做自己的事业。在上次的聚会里,哥们儿说她也该找个情人的时候,他不由自主地抢先说自己也很好啊。好在酒吧灯光够昏暗,他甚至准备好了说辞:酒喝多了脸才红。他责怪自己,怎么会那么自私那么小气。丫头长大了,也该找朋友了。哪知道这小妮子,脱口而出:那好,我只要你,借我七天做情人。

    缠绵

    白日里,她匆忙起床跑去上班,走了走了又折回来嘱他不要乱走太远,她下班马上就回来的,紫外线很强,出去不要忘记带帽子。他感慨,丫头真的是长大了呢,知道体贴人了。

    按照记忆中的印象去颐和园里转转,最初的时候是与谁同游。时间一久,有很多事情都会慢慢忘记啦。阳光太好,更可喜的是宁静,要不怎么居然就在湖边的大石上躺着晒太阳的时候沉沉睡去。想是昨夜枯坐了一夜累的。醒来,环顾周遭,见另一块大石上有一老外也学自己躺着休息,不禁好笑。

    匆匆赶回她临时的家,她还没下班。他看着那有好多娃娃的窗纱,桌上的史奴比、床上的kitty,几乎就看见她抱着kitty睡觉的可爱样子了。这丫头,就算年龄再大,那心却还是个孩子呢。这许多年过去了,她,总是未变。他去附近的超市买了好多蔬菜水果,几乎全是她喜欢的。快结帐的时候,他看到台子上有棒棒糖,赶紧嘱咐收银小姐将水果味道和巧克力的各拿几种,包进小印花的袋子里。那收银小姐不停地在笑。他只想到她见到一定会喜欢。她永远是他的小丫头啊。

    她打电话来,问他在哪里,她已经到家了。他说已经在超市买好了东西。她出来迎他。没有穿上班的套装,还是不化妆。一件黑色t恤,烟灰色长裤,简单得不成样子。他知道,那是她一贯的懒散随意所致。可那黑色t恤紧身效果该死的好,简直等于暴露给所有人看。

    再近视都看得出他的不满意,何况是眼力绝佳的她:他在昏黄的路灯下,抱着胳膊,嫌弃过期打折的商品一样上下左右地挑剔。难道下班了都必须打扮成随时准备参加鸡尾酒会一般不成。她去接他手中装满东西的大袋子,他挣开。鼓起勇气去拖他另一只闲着的手,他又挣开。她正不知所措,他一把将她扯进怀里抱着,嘴里还气呼呼地嘟囔什么骆驼啊,便宜了谁之类的话。

    简直一头雾水。她敢肯定自己脸上的小丸子黑线以每秒数十条的速度增多。他完全不理会她眼里打出来的若干问号,径直抱了她一路晃回去,灯下两人的身影相依相偎。到得屋中,他马上放手,好似不认识她一样离她远远地。只管去张罗晚饭。反正他回来了,她索性自己先去洗澡,谁理爱生气的更年期叔叔。

    他越发有理由有证据地怀疑她是早有预谋:要不一个人怎会突然转了性,那人还是骨子里生性保守的她。始作俑者看起来根本丝毫不介意展示属于她自己的天生性感。人家落落大方,他当时的表情却值得在史册上记载。假设看到马丁叔叔拎着酒瓶来找他拼酒都没那么惊讶。

    他从未曾想到,她穿酒红色睡衣的样子。认识她那么久,就只见过她穿第一千零一套牛仔,再不就是运动装。且一贯是把自己包的严严实实,就象小粽子。夏天从来是仔裤t恤。这这这是怎么了。现不但是裙子,居然还收腰短款,真丝吊带。她皮肤很白,身材颇有看头。那小脸蛋儿,粉红粉红的,更象小魔鬼,专门考验他的自制力。及腰的长发还滴着水呢,某人就一下跳到床上做柔软动作,抬腿伸腰十二分地认真。他越发认定她是故意的,这磨人的小妮子。一面嘟囔着小心着凉了,一面却又拿来毛巾替她擦长发。

    她索性不再委屈自己,他却似真正情人那样体贴,由着她闹去。她努力做一些她想象中情人才会做的事。亲亲他的脸,摸摸他硬硬的头发,抱着他,然后趴在他的胸膛上听他的心跳。只会这些,只做这些,她已经就很满足了。他揽住她,霸道地吸取她唇里的香甜。她乖乖地一动不动,僵硬地好象木偶娃娃。要不是听见她擂鼓般的心跳,甚至出现溺闭才会有的喘息,他会一直一直地吻下去。他知道她没有经验,可是,这丫头,怎么傻到忘了呼吸。

    夏天很闷,空调整夜开着。两个人挤在一张床上,到也安安静静,相安无事。他出奇的规矩,时刻提醒自己她是丫头,不是别的女人。她还不明白自己真正想要什么样的男人,自己不能毁了她。所以,并没有因为她嫣红的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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