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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外,简少华收了油纸伞,递给身边的长随,转过身,宁静的目光从众人脸上一扫而过,只在看到叶超生的时候眸光略黯。走上前,给信王妃和赵氏行了晚辈礼,拱手对郑叔俊和叶超生一揖。
他的每个动作都优雅宁和,多一分则粗野,少一分则拘谨,那种良好的教养已融入他的骨子里,一举手,一投足,皆是真正贵族风范。
沈雪暗暗叹息,简少华成为长安的传奇,不是空得的,容貌、才学、家世绝对的上之又上。如果不是她视“落水被救”如洪水猛兽,只怕早已欢天喜地扑上去了。
男人爱美人,便如女人爱珠宝,有着戒不掉的瘾,真守着一个老婆的,要么是没钱让小.三傍,要么是没貌让富婆上。女人爱珠宝,因此,多的是女人甘做高门妾,拒为寒门妻,贫贱夫妻百事哀么。
沈雪再叹息,怪道沈霜霜以嫡女之荣也不能免俗,不止是泼天的富贵,更是姿色不俗,与之在一起很能享受七八。
沈雪却不知,她眼睛里浮上来的这种色色的光彩落在三个男人的眼里,简少华窃喜,叶超生气闷,郑叔俊偷笑。
叶超生将一双又圆又大的黑亮眼睛眯成新月,微微笑道:“在下叶超生,见过华世子,”不咸不淡来一句,“敢问华世子是何官身,入镇北侯府如入自家宅门?”
简少华俯过身子,很小心地扶住信王妃,轻笑着:“母妃,雨天路滑,儿子来接母妃回府。”抬起头,叫过长随,“将送给沈大夫人的礼物呈上来。”好似完全无视了叶超生这个大大美男的存在。心里却是酸味泛滥,这个人,将是长安新的传奇!
赵氏放下茶盅,呼了一声“管家”。
侯府总管趋步进厅,躬身道:“夫人,有何吩咐?”
赵氏捋了捋鬓边垂落的头发,淡淡道:“把守大门和二门的下人带下去,每人杖责三十,侯爷没在府里,一个个的就懈怠成不成样子。把个侯府的门庭守成了集市,要他们何用,立即发卖出去。还有你。身为总管,御下无能,罚半年月例。去吧,有不满意的,自去侯爷面前辩。”
侯府总管满嘴发苦。却也不敢多说一个字,喏喏退出。去侯爷面前辩,那是上赶着找抽,大夫人在府里说一不二的好不好,侯爷不管府里杂事的好不好。
郑叔俊是长房大姑奶奶的小叔子,平日时有来往。一般都是大摇大摆直到芳菲园。至于信王府世子,金贵人儿没人敢拦。侯府总管叹口气,这些守门的也是个蠢。拦不得便不拦,可你该当紧跟在后面到夫人面前露个脸辩上一句,把守门不力的责任一推二五六,这样才能保平安无事,懈怠。由着外人直入正院可不是懈怠得紧,不罚你罚哪个。府里的下人多的是愿意去守门的,不少拿荷包的。
信王妃的脸色更阴沉了。
简少华恼怒不已,这哪是杖责守门人,这是在掴他简少华的耳光,在打信王府的脸!可他偏偏什么也说不出来,是他闯门失礼在先,沈大夫人打卖的是自家下人,说到明面上与旁人无涉。
沈雪闷笑不已。大伯母威武!看来信王府是这么多年来顺风顺水得惯了,被人捧着赞着当万人迷当得久了,骄气滋生,当真以为任何人见了信王府都得点头哈腰,这怕也是信王府迫不及待向陈默雷下手的原因,在他们看来,他们看上谁那是给谁脸面,谁就得欢喜兜着,谁敢拒绝,那就要见血光之灾。
简少华看着长随放下礼箱,向赵氏一揖:“沈夫人,母妃年纪大了,身子也不太好,出来这么久,阿华甚是担心,有鲁莽之处,请沈夫人见谅。父王还在府中等候,阿华就不耽搁沈夫人待客,就此告辞。昨夜阿华与五小姐说,阿华扫榻相迎沈教头的到来,阿华这便回府,恭候沈教头。”
沈雪忍着直欲冲出胸腔的怒火,凉凉问道:“华世子,小女子想问问,华世子这‘昨夜说’,是在大街上说,是在王府里说,是在侯府里说,还是在小女子的闺楼里说?”在男客面前红口白牙坐实私情毁人清誉,简少华,你可以不要底线地无耻下去!
简少华有些愕然。镇北侯府的态度还是比较明确的,不上信王府的船,因此他有一种将沈雪纳入羽翼之下的迫切,他从来没想过会有少女抵得了他的魅力。向来那些少女都是羞怯的,像一只小白兔,听得情爱的话,无不面红耳赤地回身疾走,却又偷偷回过头来瞧自己一眼,手帕掩住如醉如酡的笑靥,两眼水汪汪的闪着渴求的光芒,在对上自己的目光之后,匆匆逃去。这沈家五小姐,不仅没有晕红了脸逃走,竟然丢出一句“闺楼里说”,这,这,这也太那什么了吧,那什么呢?不是个滋味。
叶超生嘴角翘起,沈雪说话做事直来直去,半点不给人留情面,和她玩心机、玩手段,简直就是自取其辱。微微一笑,径直走到沈雪身旁,取出一方白丝帕,自然而又专注地给沈雪拭去脖子上的血,又摸出一个蓝玉瓶,将苦香的药粉慢慢洒在伤口上,再掏出一丝白丝带,一圈一圈将伤口缠好。他小心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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