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信步走了去。
准备找饭店,下馆子,美美吃上一顿。
他现在是真的嘴馋了。
没办法。这段时间,天天就着咸菜,吃着掺多了麸皮的红薯干、玉米面杂粮窝窝头,偶尔难得做一大盆所谓的炒菜里面,却就只用筷子尖沾一滴菜油,这样的白水煮菜,能有什么
味道。
至于荤腥,更是想也别想。
这其实就是上辈子已经经历过二三十年的生活日常,再寻常不过。
可是,正所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不是说重生之后,人就变得娇贵吃不得苦了,而是明明很清楚,自己有的是办法改善一下生活,却偏偏一时半会儿没得机会依照心思去做,这种憋闷难耐的抓狂,真的很
折磨人。
陆亦轩真是眼睛都要饿绿了!
记忆中,正街广场解放路附近,有家很有名的羊肉泡馍馆,名字叫‘东来顺’,那羊肉泡馍的味道,真是刻印在上辈子的骨子里,如今乍一想起,肚子顿时都咕咕叫唤起来。
走着走着,陆亦轩有些迟疑不定起来。
周围的建筑,和当年记忆中印象大差不差,但是这些看着很熟悉地街道、建筑,名称却分明不是记忆中的原样。
让他倍觉失望一点,‘东来顺’眼下根本也是不存在。非但如此,街道上也压根就没有一家私营饭馆之类的所在,唯一对外开放营业的饭店场所叫做红旗招待所,国营性质,而且只接待有公务在身往来此地的人,不是说你有
钱、有粮票,就可以进去点菜吃饭,你还得有相关‘介绍信’。
陆亦轩很有些失望。
不过却也没去过多纠结这些。
毕竟,这个国家,刚刚结束那样一段长达十年之久的特殊时期,在这一九七七年的街头,真不是说,有钱就能解决一切问题。
好在二弟超级懂事,压根没在意这顿大餐旁落的事情:“哥,咱们一共赚了二十七块八毛五分,外加五斤粮票。”
“噢。”
“哥,这么一大笔钱,你说够给爸治腿了吗?”
“差得远呢!”
陆亦轩有点羞愧,有了钱,自己先想着口腹之欲,小他两岁的弟弟,却一心在想着给爸治疗腿伤够不够用。
“哥,那咱们赶紧回家,咱们再进山,摘更多的山柿,多来城里卖几趟。”
陆亦冬数清楚布兜里的钱之后就已经跳下了车来,兴冲冲提出建议,这便着急要往家赶路。
“别急,哥要去趟新华书店。”“哥,咱们现在又不上学了,去书店干啥!哥,卖山柿这情况我观察过了,目前街上就咱们这一家。不过我之前守摊时候,有好几个挑扁担卖菜的老家伙,上来跟我打听过
情况,看那样子,似乎也想搞这生意,咱动作要是慢了,指不定要被那几个老家伙抢了糊……”
陆亦轩看一眼二弟,微有些诧异:这还是我那个,上辈子苦守农田,当了一辈子老农的二弟么?
“哥,你咋这眼神看我,我说的不对吗?”
“哈,我家冬子,脑瓜突然开窍了哇!你说的很对,卖山柿这生意,县城的市场就这么屁大一丁点,自然是手快有、手慢无。”“哥,那还等什么,咱们赶紧回家上山摘山柿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