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要是再挖到这种好东西,记得来找我。”
“如果走运的话,再挖到什么人参灵芝的,一定来找古先生。”
“来来来,吃菜吃菜。”古易通热情招呼,“这是蓝色会馆的招牌菜,桃花鱼羹。我可跟你们说,这桃花鱼在咱们这儿可不多见,现在金贵着呢,这几个月才刚在本地流行起来。”
向天歌心头一动,桃花鱼?
梁庄的白水河不就有桃花鱼吗?
而且还有一个传说,西施被送往吴国的时候,路经此地,在河边洗了把脸,脸上的脂粉落入河里,染在河中小鱼的身上,小鱼的鱼鳞从此也像涂脂抹粉似的,出现一块一块的红晕,就像桃花盛开似的。
其实说白了就是马口,只是跟一般的马口不同,算是比较特殊的品种。
不过梁庄村民一般也不打捞,因为桃花鱼太小,体型偏长,成鱼一个巴掌就能盖住,而且不容易活,基本上离水就能死,适应能力又偏低,给它换到别的水域,因为水质不同,它还是得死。
“这桃花鱼一斤能卖多少?”
“只要是活的,一斤能卖一两百。”
我去,这都他妈能赶上龙虾了!
向天歌真是想不到,在梁庄毫不起眼的桃花鱼,在城里竟然能有这样的身价。
看来城乡的差异还是挺大的,饮食方式也不同,比如农村常见的野菜,到了城里都成了紧俏货,因为城里找不到这些东西,自然就物以稀为贵了。
向天歌这些年走南闯北,倒是发现了这种现象,以前家里拿来喂猪的地瓜藤,城里一份能卖二三十块。
看来又有一条商机摆在他面前了。
……
饭局过后,古易通抱着人参和老专家先行告辞,虽然花了一百万的高价,但他心里并不觉得吃亏。
人参到了别人手里或许只是一件调理身体的补品,但到了他的手里,那可完全不一样了,通过他的商业运作,能够炒出什么天价出来,连他自己都不敢想象。
向天歌和张灵犀走出蓝色会馆,看到夜色阑珊,晚上是回不去了。
“咱们现在去哪儿?”向天歌扭头去问张灵犀。
“先开个房吧。”
向天歌不由双手护住两块壮硕的胸肌:“张小姐,会不会太快了?我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
张灵犀娇嗔地在他肩头打了一下:“想什么呢,流氓!我是说先找一个酒店,没说跟你同一个房间,少自作多情了。本小姐才不会看上你呢。”
向天歌松了口气:“这我就放心了,总算保住哥们儿的党性了。”
“几个意思?你还觉得本小姐配不上你是不是?”张灵犀不爽地道。
向天歌笑了笑,又正经地说道:“今天还真得好好谢谢你,让我挣了一百万。”
“行啦,少给我假客气。我先订个酒店。”张灵犀拿出手机。
夜里气温已经下降,张灵犀要风度不要温度,冷风吹过,她不由微微缩了缩身子。
向天歌脱下身上的外衣,披在她的身上。
张灵犀心里好像有着一层涟漪荡开,一圈,一圈,又一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