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其中一个家伙,面色凝重,右手紧绷,并且牢牢的拽着一旁的对讲机,估计是在提防着我们。
路远瞥了一眼那三个家伙,随即主动调转方向,朝着他们三人所在的位置缓缓走去:“他们三人是这间酒吧的马仔兼打手,最中间的那个人外号叫“山鸡”,是负责人手下的一个小头目。估计见我们是生面孔,所以起了疑心,咱们先上去打个招呼,试着能不能问出嫌疑人的下落!”
眼见着路远已经朝着那个“山鸡”走了过去,唐衍轻叹了一句,让程志民不要多说废话,随即也一同跟了过去。
看着我们四人朝他们走来,那个叫做“山鸡”的家伙变得更加紧张了,一旁的两个马仔几乎同时把手伸进了裤兜附近,两把明晃晃的利刃,隔得很远依旧清晰可见。
与此同时,程志民也不自觉的用右手摸向自己的腰间。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在进入地下酒吧时,程志民特意带上了自己的配枪。
因为这一趟有着唐衍随行,碍于唐衍的身份,程志民绝不可以让他意外发生,那支配枪,是楼上的警方冲进地下酒吧时,用来保护唐衍的手段。
““山鸡”哥,好久不见,不会忘记我了把!”望着面前剑拔弩张的三人,路远倒没有丝毫的胆怯,轻轻打了个招呼,便跻身过去,率先走到了他们的面前。
眼见路远主动上来打招呼,那个叫“山鸡”的男人倒也没有急的动手,而是眯起了眼睛,缓缓开口道:“你是?”
“忘了吗,一个多月前,我还向你打听过“山鹰”哥的消息呢!当时,咱俩还一起喝了几杯酒呢!”
“哦,卧槽,是你小子啊!”山鹰似乎记起了路远这个人,挥了挥手,示意两边的马仔收起匕首:“你特么吓死我了,老子还以为孔老大又派人来找茬了!
怎么样,这一个多月你小子跑哪去了?还有那个叫“山鹰”的劳改犯,我也听说了,一个多月前,他好像被什么人干掉了,死的老惨了,据说连皮都给人扒了!”
说完之后,“山鸡”神秘兮兮的靠了过来,压低声音缓缓开口道:“兄弟,我知道你以前也是混道上的,该不会,山鹰那件事情,是你做的把!”
“嗨,怎么可能呢!”路远故作无奈的回应道:“要是我做的,早特么就跑路了,怎么可能还在这里乱晃呢,等着警察抓我啊!”
“那你这是?”
“还是像上次那样,来这里找个人,至于报酬什么的,肯定只多不少!”路远话音刚落,就顺势给了我一个眼神,我很快反应过来,随即将警方特殊处理过的关于嫌疑人的局部照片拿了出来,交给面前的“山鸡”,同时塞过去的,还有一叠百元大钞。
这是道上的规矩,去别人的地盘打听事情,无论有没有问到结果,都得先给对方一定数额的定金。用行话来说,这叫做“敲门砖”。
“山鸡”见到那叠钞票,眼睛都直了,一边示意马仔接下,一边把注意力放到面前的那张照片上面。
“这个女人经常在这间酒吧里做皮肉生意,上次就是她告诉我“山鹰”的下落的。不过,我现在怀疑,就是她搞死了“山鹰”。照片是我花了很大的力气搞来的,不知“山鸡哥”对她有没有映像!”
尽管只有近乎0.1秒的反应时间,可我和唐衍都注意到了,在“山鸡”接过那张照片的瞬间,他原本堆笑的面容突然停滞住了,从中流露出来的,则是一种深深的愤怒感。
人下意识的微表情,绝对不会说谎的,我几乎敢肯定,“山鸡”绝对认识照片上的嫌疑人。
只是,我想不明白的是,山鹰是这间地下酒吧的管理者,至于他来说,为什么会对嫌疑人感到愤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