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屁股坐倒在单人沙发里。
家中特别辟出的病房中,林父正坐在落地窗前的躺椅里晒着太阳。
听到林母的投诉之后,他略略皱了皱眉,那与林御风相似的五官,虽然因为岁月的侵蚀而显得沧桑,却仍旧能看得出年轻时的俊逸。
林氏从祖辈开始就已经是富甲一方的富商。经过数代人的努力打拼和积累,林氏的财富已经达到了惊人的程度。可是在林御风曾祖父到祖父那两代,林氏却曾经一度没落。
为了躲避局势的动乱,林家人只好丢弃绝大部分的家产,仅仅携着家眷和少数能够随身携带的金银细软逃到了海外避难。没想到刚下船,却横遭抢劫,外加语言不通,根本求助无门。林御风的祖母甚至曾当过洗碗工,祖父则在码头替人运货卖苦力谋生,一家子过得很是惨淡。
林御风的父亲林晟天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打零工,十四岁时,与人合伙倒卖香烟,赚了一点小钱,初次展现了骨血之中的经商才能。因为他在相当年幼时就来到了意国,所以对当地的语言风俗文化都很熟识,便给新来意国的侨民当起了翻译,偶尔也会替他们处理和当地人的纠纷。因此,慢慢在侨民间树立了影响力。19岁时,已然成为了侨民帮会的小头目。
靠着在意国侨民中的影响力,他将生意越做越大,最终从海外回到了祖国。而他的前妻,也是他在少年时期就在意国结识的一位美丽的女子。
她有着典型的欧罗拉血统的深邃轮廓。头发是浓墨重彩的黑色,眼睛却是碧海晴空一般的蔚蓝,肤色洁白如雪,唇色嫣红似蔷薇。贵族的血统令她气质优雅,而名模的身份则让她充满了自信。
林御风的外貌,结合了父亲的俊逸,与母亲的美艳,简直是基因的完美结合,令他的外貌由如神祇一般的华贵迷人。
两小无猜的少年少女,跨越了身份地位悬殊的差异,相爱了。当年她不顾家人的反对,坚持要和林家那个穷小子林晟天在一起,最终遭到家族除名。日后,林晟天竟然重振了林氏,带着林御风的母亲远渡重洋,回到了他思念的祖国故土。
可惜当年叱咤风云的人物,如今,已被病痛折磨得形销骨立,终日只能坐在房中看日升月落,早已看不出当年的倜傥风流。
“晟天,我说,风风现在还和那个低贱的丫头搅合在一起,你怎么就不管管?”夏月媛还在不停的数落着林御风的不是,硬是将林晟天从往事的追忆中拉回。
林晟天叹了口气。“我不是不想管,而是有心无力啊……”他的身体已然无法承受更多的负荷,小辈的事,他已经没有精力再去管了。“月媛,你和我说这些,无非就是希望我出面让他和那个叫做李铃音的女孩子分手,和丘芸在一起。其实,就算我不出面,你去料理也是一样的。我已不想操心了,只要能在死前,看到风风成婚,便也能闭眼了。至于和谁结婚,这都无关紧要。你若是有想法,就依着你的意思办吧。只是,手段不要太过份了,不要伤了孩子们的心……”
夏月媛得了林晟天的御旨,便也得偿所愿,立即就拿了手包,一刻不想多留的离去了。
现在林晟天的身体状况与日俱下,眼看寿命也快要终结,只是用着一些西医的疗法勉强吊着命罢了。
癌症病人身上散发出来的死亡的气味,实在是臭不可耐。林晟天重病之后,她便愈发的嫌弃这个人不人鬼不鬼的男人了。
若不是他还有那么一丁点的利用价值,她可能会直接买通他的主治医生,将他合理合法的弄死。
但现在,暂时还不能让他死。因为林晟天还是林氏和Unica股权的最高持有人,她必须想办法让他将手下的股权都转移到她的手上才行。而且,还必须是在林御风不知情的情况下,神不知鬼不觉的转移。
并且,林晟天的遗嘱也是一个祸患。她心里清楚,林晟天心中始终觉得对长子有亏欠,而她所生的小儿子又一心想闯娱乐圈,对经商毫无兴趣。所以,林晟天自然会考虑将林氏的继承权留给这个长子。
她早就觉得林御风对林氏虎视眈眈了。但只要林晟天在这世上活着一日,遗嘱就不会生效,而林御风也不敢对林氏有大动作。
她不将所有的隐患排除,自然还不能让林晟天死得那么快。
夜晚八点十分,龙玺皇朝。
这间会所里所有的包间都是不标注门牌号和名称的,夏月媛早已在其中最最隐蔽也是最最尊贵的一间大包间里等候多时。
丘氏的董事长丘华被侍者引入包间,侍者很快便带上门离去。
包间隔音效果特别好,非常适合谈一些极其隐秘的话题。
林母夏月媛和丘芸的父亲丘华,打从她还在林晟天身边当秘书时,就已经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