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我使眼色,让我看上面。
我错愕了一下,顺着他的目光看去。
嗯,耳朵!
不错,反正都是身体上的零件,割下来哪个交给冯程程都是一样的,于是,我迅速的抬起刀子,拨开萨潇潇的头发,贴着皮肤割了下去。
我本来不是个残忍的人,可是当时我真的被冯程程对阿罗的所作所为气炸了,冲动的烈火已经扑灭了我所有的理性,而且,跟这些个杀人不眨眼的家伙在一起,我也变得自己残忍了。
所以,我动手的时候,已经不是原来的夏乔了。
那只耳朵很快落到了我的手里,我捏着那个热乎乎血淋淋的东西厌恶的往冯程程脚边一扔,道:“冯姐,对不住了,这荒郊野外的没地方找快递,也没办法给您老人家包装一下,您就将就一下收下吧!”
冯程程见那只耳朵飞来,本能的往后一闪,现在听我说这句话,脸都气绿了。
我哼了一声,一挥手,那两个人迅速将不省人事的萨潇潇往前一扔。
“夏乔,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人。”
冯程程咬着牙。
“有恩报恩,有仇报仇,这就是我夏乔。冯姐,上次送您回去的时候,你叫那么多手下袭击我和月清辉的事情我还没有跟您算,今天正好,我们新账老账一起算。“
“好,既然话说到这个份儿上,那么上次你劫持我的账,还有你算计我们心同的账,我一个跟你一起算!你给我等着!“
冯程程的声音很大,声带几乎都要撕裂。
“我不等,兄弟们给我上!”
我振臂一呼,手下几十号人不管男女顿时都涌了上去,废弃的工厂一下子热闹了起来。噼里啪啦的,哎哟哎哟的,棍棒声惨叫声一个比一个厉害,一个比一个让人血脉贲张。
打架的最高境界是群殴,群殴的最高境界是不管招数,不管男女,见人就打,拳拳往要害打。你不打别人,别人就打你,你不打死别人,就被别人打死,这是群殴时的基本生存法则。
有些黑暗,不过都是事实,所谓光辉的人性,在这里是不适用的,除非有人找死。
冯程程那边的人带的都是些钢管木棍之类的东西,我这边的人则个个配备西瓜刀,当然,陈翔的人我管不了,他们使钢管习惯了,我也没必要强迫他们一定用刀,这样他们反而觉得不顺手。
我手下的那些女人挥舞着手中的西瓜刀冲上去的时候,对面那些女人一个个顿时吓傻了眼。
我明白,在她们的眼中,我们这些人已经不是小姐,是彻彻底底的屠夫。
这没办法,谁让我这个老大给她们开了一个好头呢?我想,如果我不是当众表现的那么没人性,她们可能也不会这么疯狂,我都能如此勇猛,她们不勇猛一点儿面子上也说不过去。落个胆小的口实,以后还怎么混呢。
这个时候,就连最胆小懦弱的月清辉都一刀挥过去,砍断了对方一个人的胳膊,一时鲜血横飞,她自己也被糊了一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