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打,打得这帮小兔崽子找不到家。他奶奶的,老子不发威当老子是hellokitty啊?”
声音刚落,我就看到了一个肥胖的大花蛤蟆叨着一根烟,大摇大摆的从人群后走了过来,一边走一边用眼角的余光扫着地面,看到一个人滚了过来,顿时抬起一脚踢飞了。
这声音这长相,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他就是陈翔,我曾经恨不得千刀万剐的陈翔!
只是,他怎么到这里来了呢?是跟冯程程有仇来火拼碰巧遇到我们的吗?
“夏乔,我们要不要趁机会开溜?”月清辉悄悄的跟我说,我看着她的脚已经踩到了倒车档。
从这个小巷里退出去,还有一条路可以走。
“跑什么跑?跑的了一时跑不了一世,现在我们已经和冯程程彻底结下了梁子,如果这一次服软,以后她会不停的找我们的麻烦。我看陈翔不是冲着我们的来的,不如我们一起下去给他们一个教训,省得以后姐妹们的生意做得不安生。”
我说完,把手枪往腰里一别,拔出那把刀,没有管月清辉的劝阻就冲了出去。
可我走了才几步就发现了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
那些人纠缠在了一起,我不好用枪,万一打了陈翔的人,反而把这个魔王惹怒了,我划不来。那些人手里拿的家伙普遍比较长,比起我的刀来非常有优势,我这把刀也就飞刀的时候还可以炫耀一下,但是炫耀完了就没有后手了,非常吃亏。
不,我不能这么过去。
于是,我左右看了一下,发现有个拿钢管的家伙被人一下打在手腕上,武器扔了,滚在地上嗷嗷直叫,于是我上前赶紧捡了起来,顺便狠狠给了那个家伙的屁股一下。
那个家伙顿时往后一挺。
还不错!
我摸了一下钢管,就去找刚才那个想把王字倒着写的鸡冠头,但是那个家伙被人打的吐了血,这会儿虽然还不停的叫嚣着,其实心虚的很,一个劲的往兄弟们身后躲,我要过去,就不得不对付几个他的手下。
我左右开弓,一会儿就把几个毫无防备的家伙打趴下了,那几个家伙躺在地上,发现是我偷袭,眼睛里露出了凶狠而愤恨的目光,好像栽在一个女人的手里非常没有面子似的。
“你们这群混蛋,让你们以多欺少!“我回瞪了他们一眼,挨个脑袋上又来了一下子。
当然我没有用多大力气,否则真出了人命就不好说了。
其实我这人的心里还是有那么一点儿善良的,即使是对我很怀的人,潜意思里我也想给他留一条生路,当然,南天除外。
不过,打架是会上瘾的,特别是把别人打得脑袋开花的时候,肾上腺素的激升会让人处于一种如入无人之境的状态,那种感觉,就跟做梦上战场所向披靡一样。
所以,我抡起钢管冲过人群的时候,听到的只有别人的惨叫,看到的也只有别人的倒下,至于自己的身上挨了多少下,挨了什么东西,我根本不在乎了。
阿东说过,在面对死亡的时候如果你想到了死亡,那么你就死定了。
所以,我告诉自己,夏乔,前进吧,无所畏忌的前进吧,胜利就在你的前面,那个大红鸡冠正在前面等着挨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