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以对,虽然两人是闺蜜又是姑嫂,可是,这毕竟是吴倩自己的事情,她也只能点到为止地劝一劝,不可能太过干涉,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恋爱自由。
不过,看她那样子,似乎已经渐渐走出季晓冬的阴影了,这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林珊珊想了想,又提议道:“倩倩,反正你哥不在,等我手上这个项目结束了,我厚着脸皮再去弄几天假,咱们俩出去玩玩散散心吧?”
吴倩知道林珊珊这是想陪她,两人五六年的感情,也不想那么见外,径直点头,还不忘调侃她哥:“行,就当我替我哥陪你去度蜜月了,哥债妹还。”
这也能替么?林珊珊白了她一眼,又听吴倩说道:“说起来咱俩认识也有六年了,当初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只觉得你好漂亮,只是看你那时不怎么爱说话,好像不怎么容易亲近的样子,没想到六年以后不但咱俩成了闺蜜,你竟然还成了我嫂子。”
林珊珊想起当年自己刚入大学时候的孤苦无依,觉得恍如隔世,她顿时心生感慨:“倩倩,我觉得自己最幸运的事情就是认识了你。”
“咦,怎么是认识我,不是认识我哥么?”吴倩又坏笑起来。
“不认识你,谁知道他是谁啊?”林珊珊一直觉得当初吴煜之所以在宾馆里救下自己,就是因为自己是吴倩的好友的缘故。
“那可不一定,也许就算你不是我好朋友,他也会出手的。”吴倩突然想起了什么一样,决定捅一捅她哥的老底:“对了,我跟你说个秘密啊。”
她笑得十分欢畅:“我觉得我哥是对你一见钟情。”
“啊?”林珊珊一脸地不敢置信:“不可能吧?”
“你还记得你第一次见他的情景么?”吴倩却是一脸笃定的态度,以前她傻,从不曾在意这些细枝末节所以未曾发现,如今想来,却觉得当初就有端倪,她哥绝对不是因为看了一眼林珊珊想起是自己同学才出手救她的,肯定是对林珊珊早就印象深刻。
林珊珊努力回想了一下,隐约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到吴煜是大学刚入学的时候,吴煜送吴倩来宿舍,自己睡吴倩的上铺,本来正在上铺收拾东西,看见下铺有人来了,她下意识想要下来。
结果下来的时候不小心踩滑了一下,险些摔下来,后面突然伸出一只手托住了自己,后来又扶了她一把,等她平稳落地之后,对方就及时松手了。
那个及时伸出援手的人就是吴煜,而且因为吴煜当时动作十分干脆利落,半点趁机占便宜的意思都没有,又是一张不苟言笑的脸,甚至林珊珊向他道谢的时候,也是一脸严肃,只是点点头,一副大家长的做派。
当时林珊珊还觉得对方可能是吴倩的老爸,心里还想吴倩老爸好年轻啊。所以她随口说了一声谢谢叔叔。
吴煜当时的表情她已经不记得了,只是后来从吴倩嘴里得知那是她哥之后,林珊珊才觉得很囧很囧,幸好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再见过吴煜。
“你还记得么,我哥扶住了你,你跟他说谢谢叔叔。“吴倩似乎心有灵犀一般,也提起了这码子事:”我哥当时表情就有些凝固,后来回去之后,他问了我两遍‘我看起来很老么?’,他一向是不太在意自己形象的,那次是破天荒第一次因为被人喊叔叔而纠结,哈哈哈哈哈,想起来都笑死了。我想,那时候他估计就对你有点上心了吧?不然怎么会在意你叫他哥哥还是叫他叔叔?再说了,他大你那么多,你叫他叔叔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可他就是在意得不得了。”
林珊珊被吴倩笑得有些心虚:“那时候看他那么严肃的样子,又那么高,也没多想,再加上你爸也没来,我就下意识以为是你爸。”
想想也是,吴煜大她十岁,那年她才十八岁,吴煜已经二十八了,早都是当爹的年纪了,叫叔叔也不为过。
她甚至坏坏地在心里想,下次在床上也要管他叫叔叔,看看他会有什么反应。
一想到吴煜呆滞的样子,她就觉得很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