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找到了一份新的工作,这份工作工资还挺高,只不过会经常出差,不过这样也好。
现在苏俊清一个人住在家里,晚上没事的时候还真是有点无聊,慢慢地他就养成了晚上去酒吧喝酒的习惯。
在灯红酒绿之下,他就慢慢的忘记了,都市喧嚣中的浮华,还有那些世态炎凉和人情是故,所有的一切都在酒吧当中变成了缭绕的云雾。
这一晚是苏俊清,印象最深的一个夜晚了,因为他在酒吧当中认识了一个名叫小雅的女人,这个女人和那个盲人美女不同,小雅是一个正常的女人,只不过有时候会喜欢吸烟,苏俊清从来没有吸过烟,因为他知道吸烟有害健康。
在没有认识小雅之前,苏俊清总觉得那些抽烟的女人总是一些坏女人,而且在他们的身上都会见到一些纹身。在他很小的时候,他的姐姐就经常灌输他千万不要和那些身上有纹身的人接触,因为那些人都是坏人,如果和他们接触的时间久了,他也会沾染上一些坏毛病,也会变成坏人。
小雅看见苏俊清一个人在喝闷酒,也就走了上去。
苏俊清同时也看见小雅来到了她的身边,她突然的害羞低下了头,腼腆的样子,很可爱,因为他的年纪小小雅,看起来比她成熟的多,两个人在一起就像是两个姐弟一样。
小雅一开始没有和他说话,而是眉飞色舞地和他对视了一会儿。
当苏俊清准备和他说话的时候,小雅就被一个大老板叫过去了,这个大老板还是原来猎鹰在世的时候的一个朋友。
苏俊清认识这个大老板,虽然没有和他打招呼,但是这个大老板意外地发现了他,于是走了过来,举起一杯酒和他干了一杯。
苏俊清亲眼看见这个大老板和小雅进入了包房,而他自己无能为力,把小雅从这个大老板的魔掌当中就出来。这个时候他才知道自己是那么的懦弱,他就是一个实实在在的懦夫,保护不了自己一见钟情的女人。
苏俊清喝了几杯酒,然后垂头丧气的离开了酒吧,在他的眼中,今晚的夜色非常的美妙,只不过那些人对他来说已经无关紧要了,尤其是小雅,他们之间应该就是露水的情缘,经过一个晚上的发酵和沉淀,他的记忆也随风而逝了。
苏俊清回到家中,意外的发现有个小偷光顾了他的家,偷走了一些比较值钱的东西,他马上报了警,不过他知道短时间内应该抓不住这个小偷。
他坚定地认为这个小偷就是他所认识的人当中的一个早已踩好了点儿。等他出去之后就会登门造访,光顾他家,顺便偷点东西卖钱。
苏俊清很熟知这样的套路,因为在他之前也碰到过这样的蠢事,那些小偷就是知道他家没人,就会大胆的来偷东西。
晚上睡觉的时候,苏俊清把所有的门都锁上了,以防小偷再来偷他家的东西,不能因为姐姐的离去就会把整个家都陷入困境当中,也不能再丢任何值钱的东西了,这样一来就会给姐姐交不了差的。
等到天亮的时候,苏俊清开始去上班了,因为他知道在不去上班就要迟到了,他迟到一次就会罚一天的钱,相当于一天白干了。
他也不知道这是谁,当初定下的规矩,让他很尴尬,无论如何,他也需要维护这个规定,竟然在杂志社上班就应该服从命令。
苏俊清的文笔在这段时间有了突飞猛进的进步,这来源于他,博览群书的好习惯,他非常喜欢看书,有着很浓烈的阅读习惯,只要是闲下来的时候,就会读一读书,写一些字,天长日久,日积月累,就会磨练出他的文采飞扬。
除了在杂志社工作之外,他有时候也会给一些公司或者是机构写一些文案,这样他还能有一些收入,来补贴家用,这也算是他做兼职的一种方式。
在他的朋友圈当中不乏周末的时候做兼职的,他们有的人去送快递,有的人去送外卖,还有的人去当跑腿,反正应该把那些能够赚来的钱,都放在兜里面。
苏俊清在兼职的过程当中也认识了几位美女,这几位美女各式各样,在苏俊清的心中犹如小鹿乱撞一样,他不知道如何挑选,这几个美女,都很欣赏他的才华,认为他就是文曲星下世。
其中有一个叫小芳的美女,对于苏俊清的印象极为深刻,他也在一个杂志社工作,从事的职业是一位编辑。这个小芳其实本身就是一个实习编辑,他的文采并不出众,只不过喜欢读书看报而已,别只是一时之间头疼脑热才会进入杂志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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