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更精彩,手机直接访问 M.bqg8.cc
“布谷,布谷。”这是杜鹃招呼他出去的暗号。
“布谷,布谷。”路远回应,一声表示一人在家,你过来,两声代表两人在家,他出去。
杜鹃不愿意在穆婆婆在家的时候登门,不是因为婆婆不待见她,而是老人家审视她的眼神太热切,就好像她是他们家什么人似得,让她浑身上下不自在。
天黑了,路远跟穆婆婆去夜市,小推车前边绑着大铜壶,后边搭着那条死狼,倒地儿之后,穆婆婆就不再用他帮忙,把他打发回来看家,或者知道他要等什么人。
小姑娘跟一阵风一样跑过来,并排坐在大铜壶架子后面,硬塞一个小包给路远道:“快,鸡腿!热的。”
几片树叶很技巧地叠加在一起,这种方式可以盛草籽浆果,包鸡腿的效果可就差强人意了,油脂顺着树叶子间的缝隙渗透出来。“我吃了半只鸡腿,我哥哥吃了鸡胸脯,这块就留给你。”
火焰未熄,火光映照小姑娘的脸,神采奕奕,宛若流光。
她抱紧路远的胳膊,小鸟依人,十分乖巧。
她叫杜鹃,杜鹃既是一种漂亮花的名字,又是一种美丽鸟的名字,所以小姑娘既像花儿一样清丽脱俗,又像鸟儿一样美丽机灵。
杜松说他是松树,妹妹就是杜鹃花,他还特意在门口的小花圃里栽种一溜,提醒小妹妹。但路远说杜鹃是一种可以自由飞翔的鸟儿,飞起来姿态优美,叫起来悦耳动听,“布谷布谷”的那种。
杜鹃花还是杜鹃鸟,小丫头作出了选择。每天跟路远“布谷布谷”的欢快叫着。
路远蘸了点油脂,抹在舌尖上,满口油香。
虽说不管什么肉进了个大铜壶都是肉,但仔细品尝味道还是有区别。这一点鲍德温那张不缺吃食的嘴巴最刁钻,舌尖碰到汤汁的第一时间,他就能叫出来山羊肉还是鹿肉,兔子还是鸡肉,路远就没有那个本事,除了能分别分辨出鲜美鸡汤、腥膻的羊肉,其它的都是一个味道,肉的味道。
也许那是一种天分,也许是因为他吃的太少。
他对着鸡腿流口水直流,半饥半饱的肠胃开始蠕动,美味的鸡腿,吃一整只,而且在吃过晚餐之后,可真是奢侈。
但是这只鸡腿可不是那么容易吃下去的,这个小丫头片子,可不是看上去的那样一脸天真,人畜无害,她的小算盘打的叮当响,可不会亏本。
在路远犹豫要不要一口咬下去的时候,“快吃!不吃就凉了。”李约翰领着精致的小酒壶走出来。
他坐在门口的枯树墩上打个饱嗝,路远隔着五步的距离问道了狼肉的味道。他也真心佩服李约翰,有食物就吃个饱,没吃的饿肚子也能忍受,不像穆婆婆那样精打细算,每顿都吃不饱,但顿顿都有得吃。
杜鹃皱一皱小鼻子,厌恶地给李约翰一个白眼,不知道是因为狼肉嗝的气味不好闻,还是对他的语气反感,反正两种气味都怪怪的。
她偷偷地把抱着路远胳膊的那只手抽了回去,以前李约翰见到这副情景曾经嘲讽过,“不要箍那么紧,该是你的就是你的,跑不了。”
李约翰看少男少女一眼,这种情景比较适合他们两个人待,但他偏偏就厚着脸皮不肯走,而且发有滋有味地汲烧酒,闹出让人嫌恶的声音。
他酗酒,不很严重的那种,不时需要来两口。但打猎的时候为了不耽误事,他都忍着,回来可就得补上,绝不拖欠,他似乎可以不吃饭,但不能断了酒和烟。
他们两家是一条街上比邻而居的邻居。
路远叠着干净床褥下面码着劈好的柴火上面挂着一张拓木弓的单人松木小床跟李约翰铺着几张兽皮的狗窝仅仅一墙之隔,但关于一眼看上去金色头发鹰钩鼻的李约翰和黑头发黑眼睛的李瞎子就不是同一个人种却成为父子的故事,路远也不比远在几条街外的杜松杜鹃兄妹知道的更详细。
他们都一样不清不楚,模模糊糊了解个轮廓。
据说那时李瞎子原来眼睛也不瞎是园区的老练猎手,而李约翰的真名就叫做约翰,但不姓李,是个流浪汉——看邋遢模样倒是蛮像的。
他可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流浪汉,比那些园区那种游手好闲,无所事事的懒汉强了千万倍。他从一个叫做英格兰的小地方,横渡大海——路远头一次听说这个全是咸水的东西,跋涉过茫茫沼泽——路远也没见过这个脏水覆盖的淤泥地,游过汹涌澎湃的江河——估计跟下季暴雨发洪水差不多,翻山越岭,绕过城市,拜访几百个园区——路远从小到大除了北二十四都没进过其它园区的门,来到了他们这个所谓的北二十四。
按照他的说法,园区有各种,荒漠绿洲里,海岛上甚至山崖峡谷下,所有半适合人类人类生存半满足野兽繁衍的地方都有这种园区,而那些平坦肥沃的风水宝地都被白色穹庐覆盖发展成了城...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