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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中,路远将腰刀从公狼的心脏抽出来,公狼血如泉涌,他汗出如浆。
人与野兽的差别就在人比野兽有智慧。
在这场有关取舍的博弈中,他赌对了,狼的贪婪的心性,或者说是缺乏头脑害死了它们自己。
要将两匹狼分开,各个击破,首先要调动狼的情绪,引诱它们按照预定的战术走。他请李约翰帮忙丢石子激怒公狼,吸引它的目光,但早睡晚起的懒人,转个方向继续很悠然地享受那支烟,袖手旁观。
他要一人分饰两个角色。为了栽赃给李约翰,路远躲在吞云吐雾的李约翰背后丢石子给公狼,让它愤怒,让它嗷嗷叫,让它盯着李约翰不放。转到被面又光明正大的站出来调戏母狼,让它追着他绕着石头堡垒团团转,跟影子一样跟着它。
火候差不多了,两匹狼都被戏耍的怒不可遏的时候,他留下吸烟的李约翰跟龇牙咆哮的公狼,从另一侧果断跃下。
如果两匹狼放弃李约翰,一起追杀路远,他就会有麻烦,至少得流点血,被撕下一点肉来,反之放他走,李约翰面对两匹愤怒到极点的成年狼,也不是那么容易脱身。
但两匹狼都在狂怒之中,它们高估了自己的能力,同时也低估了路远。公狼盯着李约翰,母狼对着路远,而且它们更加不肯放过踢死狼崽的凶手,也不愿意让他轻易走脱,于是按照路远制定的计划,那匹母的孤身一狼来追赶。
路远佯装逃走,却速度并不快,他慢跑诱敌,算好距离,抓住时机,立停、转身、扭腰、挥刀,将高高跃起,扑上来的母狼破肚开膛,内脏像鳗鱼一样游动出来。
了结战斗只需要干净利落一刀。
公狼嚎叫扑来是,母狼仍旧在泡血泊中呜呜呻吟,双方近身撕杀时,他已经呼吸均匀,恢复状态,将战斗节奏掌握在手。
一对一的结果并无悬念,公狼纵然强悍,也禁不住路远小刀子割肉,每一刀都不致命,但都能放点血,战斗结束时公狼体无完肤,遍体鲜血,意识仍在却再也无挥爪之力,徒留挣扎之力。
路远一刀穿心,结束了它的痛苦。
“可惜了,好好一件狼皮,变成一堆破布条,本来能裁一件皮袄,现在只能扎个墩布了。”似乎对任何事都不满意的李约翰对这个结果同样不满意。
他与两匹狼搏命的时候,李约翰坐在那里,屁股没挪地方,一边看戏一边享受烟草,狼死光了,那个家伙的烟还没吸完。
“自己动手,丰衣足食。”路远擦拭干净腰刀上的血迹,还刀入鞘抗议道,“刚才你搭把手就不会这样了。”
“行了有肉吃了,意外收获,本来只打算散散步,活动活动筋骨来着,谁知道会碰上狼呢?按理说这一片也不是野兽经常出没的地段……”李约翰终于抽完了烟,站起来,拍拍屁股上的尘土,“算了,回去吧。”
“回去?”路远把两具狼的尸体搬到一起,抹一把脸上的汗水问道,“那只狼崽子不要啦?”
“有这两个大家伙也该知足了吧,那只狼崽子也没几两肉。”
肉少也是食物,那头小狼足够一个人小半个月果腹之用。“……我回头去捡了,我们再返回园区,你在这里等我。”路远态度坚决地道,“上次下的陷阱和套子才巡一小半,也许会有倒霉蛋上套,野兔野鸡或者松树之类的也好。”路远说道,“而且它们距离这里就几步路。”
“我饿得走不动了,何况回去的路很远,还要留点力气这几堆肉。你自己去吧,这块地方既然被两条狼圈定,它们变成死肉就没有大的威胁了,小心点脚下,踩着毒蛇,可就没救了。”
路远一个人摸进森林,森林伸出遮天的树荫像一把大伞,太阳高高在上,阳关就是落不下来。沿着树根搜索,收获真的不错,他没有遇到蛇,但手里多提了一只兔子,腰间的布袋子里装满了蘑菇,他绕了小小的一圈,看过最后陷阱,去把小狼崽子的尸体挂在脖子上,就去跟李约翰回合,返回居住区。
大概是心里想着美事,放松了警惕,也许它隐藏的太好让他没有来得及发觉,或者它对他没有威胁,但这是森林,最好不要想最后一条。
当他感觉不妙时,它跟他打了一个面对面。
是一条大猿。
在人迹罕至的森林与这么个大东西邂逅!
森林忽然安静了一瞬,路远的小心脏砰砰砰跳得厉害,冷汗顺着脊背泛滥成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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