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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过后,钟尺素依旧在昏睡,云鹤在研磨药材,他昨日上山采了一些接骨草和通筋草,将这些草药磨碎后,敷在钟姐姐身上,就可以为钟姐姐生骨续筋。
到时候,等钟姐姐一醒来,她就可以活蹦乱跳了。
一个童子正在院里炖汤药,他拿着小扇子,轻轻的扇着炉火,模样十分认真。
他其实是一个孤儿,尚在襁褓时,就被鬼医云鹤捡了回来,后来,云鹤给他起了一个名字叫沐童。
此时已近中午,厨房里飘出阵阵香味。
沐童舔了舔嘴角,好香啊!看来,今天中午又有好吃的了!
厨房里站着一位黑衣劲装男子,挺拔的背影,古铜色的肌肤,他的衣袖高高撸起,露出雄壮有力的肌肉,一只铮亮的铲子在他手上来回翻转,那架势,一看就是大厨。
没错,令江湖人士闻风丧胆的叶孤城,此刻正在做饭。
冷面修罗叶孤城,有一门独门手艺,炒菜!并且,他的水平可媲美宫里的御厨。
一副冰冷的外表下,却有一颗热爱美食的火热的心。
话说,这门手艺是如何练就的呢,说来话长,这要从十七年前说起,那时,叶孤城还是一个六岁的孩童。。。
叶孤城的父母育有七子一女,作为最小的儿子,叶孤城并没有享受所谓的宠爱,相反,因为家境贫寒,多一个孩子,就多一个负担,叶孤城一生下来,就受到父母的埋汰。
家里的饭菜就那么点,哥哥们又手疾眼快,叶孤城只得吃他们抢剩下的,时日长了,他整个人瘦巴巴的,整天连路都走不稳。
到了六岁的时候,叶孤城已经瘦的皮包骨头了。
他父母到底还是有点良心的,他们一合计,这孩子不好养活,干脆,将他送到附近的寺庙里,任他自生自灭了。
那座寺庙叫红斋寺,寺庙的方丈,将他托付给庙里一位扫地的僧人,他称那僧人为叔叔。
叔叔平日里喜欢修修花剪剪草,偶尔打扫一下寺庙,或者去庙里的藏经阁看看书,叶孤城则整日跟在叔叔后面,做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尾巴。
庙里虽是一些素斋素饭,叶孤城却吃的十分香甜。
转眼过了半年,叶孤城竟然长膘了,他看着自己肚子上的小肥肉,觉得十分新奇,用小手戳了戳,竟然还有弹性,那一瞬间,他露出了人生中的第一个笑容。。。
时日长了,他发现了叔叔的一个小秘密,叔叔竟然喝酒吃肉,当然,这个秘密还是叔叔故意透漏给他的。
“小家伙,别用那种眼神看着我,我又不算不得庙里的和尚,我只是隐居在此而已!吃点酒喝点肉算什么!”叔叔朝着叶孤城的脑瓜子弹了一下。
“那。。。那你怎么是光头啊?”小叶孤城磕磕巴巴的说道,他看着叔叔的大光头,满脸都是疑问。
“小傻瓜,剃光头的就是和尚吗?住在寺庙里的就是出家人吗?你还小,表象与真相有时候差了十万八千里。”叔叔又拍了拍叶孤城的小脑袋瓜。
“还有,叔叔告诉你,做好事的不一定是好人,做坏事的一定是坏人,世道险恶,人心不古,切莫被表象所迷!哎!算了,我这话太深奥了!你就当叔叔放了个屁吧!”叔叔叹了一口气。
“听不懂!”小叶孤城露出一个委屈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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