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里是全看守所里最恐怖的地方。
原来多年以前,在东风看守所有个在押嫌疑人,名叫周处,他和春秋时期上山擒虎、下海斩蛟的周处重名。
虽说这个周处没有擒过虎,也没有斩过蛟,但他也是个猛人,至少在东风看守所里是个猛人。
一九八三年,周处被捕,关押在东风看守所一号禁闭室。周处原本是一个小混混儿,八三年的严打却让他倒了大霉,他不过就是在看露天电影的时候,抢了一个军帽戴戴,就以流氓罪(现在没有流氓罪了)被抓了。
那一年,全国各地的看守所都是人满为患,东风看守所也不例外,就连禁闭室都关押了犯人。周处所在的一号禁闭室中,还关押着六个人,都是在严打过程中被捕的小流氓。
这七个人罪名一样,情况差不多,都是一样的倒霉。因为当时的情况是从速、从快、从重的审判原则,所以这七个人都是判了死刑。别人被判了死刑,也就认了,早死早托生呗!但周处不是,他选择的是——砸牢越狱!
周处一个人不行啊,他就做通了另外六人的思想工作,一同越狱。他们开始准备,把牙刷把在水泥地上磨尖当成武器。
他们的计划是:把棉被里的棉絮抽出来和笤帚批子混在一起,用鞋底在地上搓热,再用地漏盖在地上砸出火星点燃棉絮。然后,放火烧被子谎称火灾,引来警察开门,劫持警察往外逃。
他们想得挺好,但是现实太残酷,他们的行动被警察识破了。他们刚刚点燃棉被,企图越狱时,就被警察发现了。警察劝告他们放下武器、放弃抵抗,但被周处等七人拒绝,他们仍然继续焚烧监舍。
最后的结果:周处等七人在一号禁闭室内被特警乱枪击毙。此后,一号禁闭室里再也没有关押过嫌疑人。
死刑犯的处决,那都是法院管的事情。在看守所里枪毙死刑犯,周处七人是第一例,也是唯一的一例。但是,这事情还没有完……
六天后的早晨,二劳改(就是在看守所里靠天儿,准备要被释放的犯人)送早餐。他迷迷糊糊地提着汤桶,来到一号禁闭室门前,看到铁门上打饭的小窗口有一只汤盆儿,他就往里舀汤……一连舀了七盆儿汤!
二劳改这才突然意识到,这不是一号禁闭室吗?这里面根本没有人啊!他往屋里面一看:禁闭室内没有人,地上却摆着一排刚刚打好的七盆儿汤!
这不是活见鬼吗?二劳改“妈呀”一声,把手里的汤桶一扔,撒腿就跑。
随后,二劳改找来了警察,警察拔枪向着一号禁闭室屋内连开数枪,驱邪!而那一天,正好是周处越狱事件发生后的第七天。这一天是——回魂夜!
后来,有人说听见一号禁闭室里传出人的笑声;也有人说听见一号禁闭室里传出人的哭声等等,反正是越传越邪。
所有人都知道这个故事!
所有人也都避讳着这个故事!
所以,一号禁闭室就成了东风看守所里的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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