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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两(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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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奴隶竟有资格挑选自己的买家?

    这滑天下之大稽的话,季三昧偏偏有本事说得理所当然。

    小泪痣怔了一下,还想问得更细些,就听外头传来了匆促的脚步声,紧接着,一把钥匙捅进锁眼之中,锁簧铮地一声弹了开来。

    一旁打牌的孩子们很有经验地把叶子牌掖回袖中,没发出丁点多余的响动。

    一声呼喝从敞开的门缝里传来:“季三昧,烧火!”

    听到吩咐,季三昧轻巧地从榻上跃下,迈步朝门口走去。

    孩子们统一穿着白色的宽松中衣,腰腿处的轮廓都被模糊了,但是,身条出挑如季三昧,即使套着麻袋一样的衣服,身姿也不减分毫。

    一道风适时地从季三昧的衣袖灌进去,风兜着粗布麻衣,紧贴着他的躯体流过。及膝长衣的后端下摆开着一条一指半长的衣缝,间或露出的细腻柔嫩的肉质,让人忍不住浮想联翩。

    小泪痣倒吸了一口气,久久呼不出来,直到门砰然合紧,他才舍得把一股发烫的气息嘘出口中。

    那片炕角的位置再次空了出来,但没人再去坐,一片浮尘趁机占据了那里,流萤一样上下翻飞,狂欢不已。

    不知道是新来的哪个人开口问了一句:“小季爷到底是打哪儿来的?”

    四下沉默,无人应答。

    天下流动性最强的人莫过于这群漂亮的小奴隶们,他们中资历最老的人也不过在这里呆了两个月,而姓季的那个时候就已经占据了那片炕角,缓慢地嚼着烟叶,端着粗陋的小酒杯,对他笑道,为了你的故乡云州,干杯。

    谁也不知道小季爷的来历,只知道他一张口,就能说出天下所有的方言。

    既然不能解决新人的疑惑,老人只能在已知的范围内给新人们几个建议了:“轻易不要跟小季爷说话,他有本事拿走你手里所有的东西。”

    小泪痣心有戚戚,默默点头。

    有新人继续提问,他把声音压得很低,倒不是怕外头的白头巾们听到,倒好像是在怕季三昧听见些什么:“小季爷……他真有本事把信送出去?万一我们被卖走,家里人就算找来了,能去哪里找我们……”

    “小季爷不会在你们被买走前寄信。每次拍卖他也会去,若是你们被买走了,他会把买家身上的徽饰记下,将徽饰画在信的末尾,再把信送出去,方便你们家人接到信后来寻亲。”说话的人咂咂嘴,“我瞧见过一次小季爷画画,那叫一个真,一模一样的。”

    这话小泪痣相信。

    在云羊城里混迹这么些日子,他知道,云羊的尊贵人家各有各的纹章徽饰,龙虎豹獒,凰凤狐雉,只要记下这些家族图腾,再将信送出,事半功倍。

    另一个老人又发话了:“……还有,千万不要告密。以前有个人想要拿小季爷的私藏要挟小季爷,不仅没成,事后还被悄悄揍死了。被拖出去的时候连人形都没了。”

    新人们齐齐打了个寒噤。

    等到新人们心惊胆战够了,老人才悠悠地补充道:“……不是小季爷动的手,是其他的人一块干的。——大家的信都在小季爷手上捏着,他绝不能出事儿。”

    新人们噤若寒蝉。

    谁都想不到,同是奴隶,竟然有奴隶能把自己变成受众人一心拥护的主子。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千万要记得。”

    新人们竖起了耳朵。

    “真有什么好东西,藏好喽,千万别让小季爷看见。”

    新人面面相觑:“……”

    “小季爷肯定是穷苦人家出身,特别稀罕好东西。”

    “对。你顶多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能从他那儿赚来口酒,或者赚来几口小点心,之后你想要什么,都得用偷藏来的宝贝换,否则他一样也不给。”

    “上次老板查得紧,我硬是吞了颗珍珠下肚,拼死才藏了这么件宝贝,结果被小季爷看到,也不知道怎么的,小季爷就跟我说了会儿话,我就答应他用珍珠换了半张糖馅饼。”

    “……小季爷也不知道从里面赚了多少。”

    “说来特别奇怪,按小季爷那样貌,死活就卖不出去,老板对他也不上心……”

    众人也只能趁季三昧不在屋中才敢这样七嘴八舌地抱怨一番。

    此时的季三昧,正趴在伙房的地上往灶里添柴,其他几个中年女奴擀面的擀面,切菜的切菜,在她们身后站着扎白头巾的老板。

    每次做饭,老板都会亲身上阵监视,防止帮工的奴隶偷吃,或是在饭菜里动什么手脚。

    灶上正咕嘟咕嘟地煮着面条,乳白色的面汤沸腾着,鼓出一个又一个乳白色的泡沫,它们在汤面上炸裂,又鼓出来,又炸裂,周而复始。

    季三昧迎着舔动的火舌将柴火送入灶中,顺势抬手擦了一把汗。

    五年前,他在混沌中睁开了眼睛,只觉大梦一场,手脚软弱无力,就连翻个身都困难。

    他挣扎着低头一看,骇然发现自己缩小了几倍,短手短脚,竟赫然是个幼童模样。

    接下来的几天,季三昧旁敲侧击地打听了一番,才对自己的现状有了个比较清晰的认识。

    他不知怎的托生在了一个女奴的腹中,出生在一个奴隶窝里,父亲身份不明,母亲则因为产下自己时环境太过脏乱,在坐月子时染病去世。临终前,母亲拼着最后一口气,把自己托付给一个相熟的女奴。

    而自己现在已经两岁了。

    两岁之前,这具躯壳就只是一具躯壳而已,不会说话,不会走路,只能像猫狗一样吃睡便溺,所有人都认为他是个傻子,包括收养他的女奴。

    她越来越嫌弃季三昧不中用,索性硬起心肠,把自己丢在柴房里,不闻不问,等着这个拖累饿死,她就能解脱了。

    在饿得奄奄一息之时,这具身体里属于季三昧的意识才缓缓苏醒了过来。

    鉴于自己重新投胎的现状,季三昧只能把自己之前十数年经历的一切归于“前世”。

    但奇怪的是,关于“前世”,他的记忆出现了断层。

    据已知的信息,季三昧醒来时是天甲十六年,但季三昧前世的记忆,却停留在天甲十二年。

    天甲十二年的九月末,恰是他十八岁的生辰。

    在他最后的记忆片段中,他饮下了一杯性烈至极的陈酿黄酒,甘冽的酒液涌入他的口中,头脑中酥/麻一片,似有一只手掌穿透了颅腔,轻抚按揉。随后,有一双强健有力的胳膊圈住了他的腰身,托住他的后臀,把他抱入怀里。

    私密被触摸的感觉不仅不令人生厌,反倒叫人心生眷恋,隔着一层清透的布料,季三昧能清晰地感受到那只手的掌纹和茧痕。

    他把脑袋往后仰去,牵动着被酒精麻痹的声带,浅浅哼了一声,那只手掌的温度骤然升高,片刻后,发力捏紧了自己左侧的臀肉。

    ……季三昧的记忆到此戛然而止。

    再醒来后,他就成了小奴隶季三昧。

    换言之,季三昧根本不记得自己上辈子是怎么死的。

    在自己死前的两年,究竟发生了什么?

    季三昧记忆全无,既然无从得知往日之事,他便把注意力转回了自己的现状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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