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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第九十七章(捉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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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为防盗章, 如果看到说明订阅不够, 等一会儿再来吧么么哒*^_

    洛月汐倚在软榻上, 整个人浑身都像是没有骨头一样懒洋洋。她右手捻了一块点心慢慢吃着, 点心有些甜,不太合她的口味, 只是她却像是习惯了一般,即使再不喜欢也一点也没浪费的将口中的食物咽了下去:“碧珠,你整天这样开开心心的,不累吗?”

    她仍旧是笑嘻嘻的, 挑起的柳叶眉下一双凤眼里却露出锋利的讽意, 洛月汐五官精致秀美动人的面容带着微微的笑, 看起来极为柔美可人, 可她眼中的讽刺却仿佛是一根尖利的针,扎进人的心底,扎到人心最痛的地方。只是那丝讥讽却只是短暂掠过她的眼眸,复而沉淀到那双漆黑深邃眼眸的最深处,没有人看到她一闪而过最真实的一面。

    碧珠转过身来, 歪了歪头,还带着些婴儿肥的脸颊鼓起来,带着近乎朴实的天真:“笑也是一天, 不笑也是一天, 既然这样, 我还是笑好了。”“真是好听的话。”洛月汐笑弯了眼眸, 月牙一样的眼眸里有着耀眼的光芒在闪烁着, 她漆黑如墨的眼眸像是暗夜里的天空,漆黑,却有着成千上万的星星点缀着。她低下头,看着自己十指纤纤白皙柔弱的素手,竟一时陷入了怔忪之中。

    如果能笑的话,谁又愿意哭呢?正如碧珠所言,笑是一天不笑也是一天,自然是笑着来得好一些,但总有那么些绝望的疯狂的时候,让你想要强颜微笑也是枉然。因为活着不过行尸走肉,你的人生里没有微笑和哭泣的区分,只有死亡和——即将死亡。绝望的,崩溃的,毁灭的,如果是那样的时刻,还有谁能记得笑容呢?

    自她穿越成为大燕安远侯府的洛月汐,她便刻意的让自己去遗忘上一世的事情。可是有时候,越是刻意,越是无法达成所愿。她自己心里其实是最清楚的,上一世有太多事情已经在她身上刻下了烙印,绝不是她能轻易舍弃的。

    毕竟,若是真的遗忘了上一世的记忆,她也便不是她了。那是她切身经历过的一切,是塑造她人格心性的过往,如果没有经历过那些过去,如果没有那些记忆,那么她还是洛月汐吗?她还能坚定自己的信念吗?

    她不知道,所以即使上一世的记忆她再怎么想要忘记,她也没有真的去淡忘。没有真正的吃过那些苦头,没有真正的经历过那些痛苦,她怎么会是现在的她呢?就拿最简单的事情举例,如果不是有上一世的那些经历和过去,她最大的心愿怎么会是只想平平安安度日呢?

    普通人不可能不渴望更精彩更伟大的人生,但是洛月汐是真的真心期盼着一个平静的甚至寡淡的未来。

    “小姐,礼乐班开始奏乐了!”碧珠突然充满惊喜的大声叫起来,带着等待已久的兴奋。果然,洛月汐很快便听到楼下城门口附近传来的声音弘大威严的礼乐声,礼乐乃是礼仪的一种,在不同场合下奏的音乐也不同,今日是迎接西征军大胜归来的日子,礼乐班奏的是礼乐《常武》。

    随着鼓乐奏起,唱诗班也开始高声吟唱起来:“赫赫明明,王命卿士,南仲大祖,大师皇父。整我六师,以修我戎……”庄严肃穆的礼乐徐徐奏起,将热烈气氛就此点燃。

    此次大燕西征,战争持续一年时间,大燕兵强马壮,打得蛮夷退了整整三百里,大燕军士一直追击到了祁连山下才返回,自此以后,函谷关以外自祁连山,再没有任何蛮夷部落敢挑衅大燕的威仪!

    此次西征军统帅砍了蛮夷单于的脑袋,又生擒了蛮夷王庭过半的贵族,此时归国,那蛮夷单于的头颅便被装在木匣子中被捧了回来,而那些被生擒的蛮夷鞑虏,尽数都被戴上脚铐手铐,被西征军押送着从城门而入!

    当西征军开始入城时,整个大燕都城都轰动了!这是自大燕建国以来,百年来最大的一场胜利。整个燕都百姓都为此疯狂,数十万热情洋溢百姓将街道的两侧挤的水泄不通,城门口热闹喧哗一片,气氛高涨火热。无数人伸长了脖子,挥动着双手,满脸兴奋的笑意的盯着城门口,迫不及待的想要看到出征的子弟兵归来的盛况。

    终于,当《常武》的最后一句演奏完,礼乐结束,燕都城楼上的大钟敲响,入城仪式正式开始了!

    最先入城的,是西征军中的中路军,中路军统帅张果敢一人一马身穿黑色铠甲披着红色披风,高高仰着头率先进了城,紧随在他之后的,是中路军校尉沈鸿轩,他同样身穿铠甲披着红色披风,盔甲上有一根红色的羽毛高高扬起,象征他是出身于守卫帝王之侧的羽林卫。

    洛月汐一双素手扶在窗檐上,垂下眼眸看着那个策马进程的年轻少年。沈鸿轩今年才不过十七岁,却已经随着大军四方征战,一年时间的磨练,让他的皮肤变得不像以前那样白皙,反而是透着健康和男子气概的小麦色。他廋了许多,但脸上棱角却更加分明,剑眉星目,嘴角含笑,这副模样竟比他当年冠绝燕都的风华更胜一筹。

    西征军在街道两旁百姓的欢呼声中徐徐进城,洛月汐一双眼眸却只盯着沈鸿轩一人,浓密卷翘的眼睫轻轻扇动,遮住了她漆黑眼眸中流转沉淀着的莫名情绪。

    像是感觉到什么,坐在马背上背脊挺直的俊朗少年突然抬起头来,直直看向迎鹤楼三楼洛月汐所在的方向。四目相对的瞬间,少年星目中顿时有流光溢彩般的温柔笑意掠过,他抬起头,晒成小麦色的脸消廋了许多,握着缰绳的手粗糙了,但他却还是熟悉的模样,眉眼依旧,就连唇角的笑眼中流转的神色都和往昔一般无二,只是眉眼间偶尔却泄露出一丝比以往更加坚毅果决的利光来。

    还是她记忆里那个熟悉的人。但是洛月汐知道,他不是了。

    他不是沈鸿轩,他是沈昭。

    命定的主角,沈昭。

    就像处于黑暗中的人会向往阳光一样,人总是会对自己没有的东西产生渴望,洛月汐也不例外。不可否认,她确实是在向往着沈鸿轩身上散发出来的温暖,最重要的是,这温暖是她一人的专利。

    “我这一生,不求名留青史,不愿轰轰烈烈,只想安宁喜乐,平平静静。哪怕是家长里短,哪怕是琐碎小事,你明白吗?”握紧手中的手链,洛月汐第一次对沈鸿轩坦白了自己的想法,她知道她这样的理念和想法,与他是完全不同的。她不想成为男主生命中的一个“正宫”,也不想因为他跌宕起伏的人生改变自己的轨迹,她只想平安度日,哪怕这样的生活在很多人看来都是单薄无趣的,但对她而言,却是她上辈子难以企及的存在。

    就这样把彼此之间的问题撕开来反而会好些吧!他不是能陪她安稳度世的沈鸿轩,他是注定命运跌宕起伏的天命之子!就这样把一切摊开来说吧,他要去修真也好,要追求长生也好,都和她没关系,这些人生这些未来都不是她想要参与进去的。

    长生门前是祭场,脚下多少白骨枯。她曾经踏着满地的鲜血和尸体痛苦、绝望的活着,也曾经在万念俱灰下选择死亡。在这一世的新生中,她只想,为自己活着,去选择她喜欢的方式活着,做她喜欢的事,过她喜欢的人生,仅此而已。

    “我知道啊!我一直都知道啊!阿月你,一直想要的,就只是平平静静普普通通的生活啊!我一直都在看着你,所以你想要的,你期盼的,我全都知道啊!”沈鸿轩握住洛月汐的手,诚恳而专注的紧盯着她的眼睛,目光中一片灼灼,沉淀着太多激动的情绪。

    洛月汐怔愣了下来,她和沈鸿轩是自小定亲,早在她知道沈鸿轩会是她未来的丈夫时,她就已经接受了和他成亲这样的未来,她并不排斥沈鸿轩,甚至可以说非常向往沉溺于沈鸿轩身上的温暖,他以为沈鸿轩和她是一样的,只是因为他们的婚约才对她另眼相待,这是责任是注定的道路。

    或许之前隐隐想过,也许沈鸿轩对她可能抱有着其他的感情,但是洛月汐从没有真正深想过,已经对人的感情失去了基本信任的洛月汐,能够重新信任起亲情来已经是不容易了,要让她相信“爱情”这种东西存在,那实在是太难了。所谓爱情,不过就是一些激素的异常分泌罢了!

    她相信沈鸿轩是真的对她很好,也很在乎她,但是她从没想过,沈鸿轩是真的……喜欢她?这份灼灼的感情充斥到洛月汐心间,让她忍不住为之动容震惊。

    “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阿月,我不骗你,我确实更喜欢精彩一些的生活,希望人生中有很多的挑战,有无限机遇和未来,但是、但是如果你喜欢安逸,你想要安逸的话,我愿意陪着你。”沈鸿轩低声说着,少年如同星辰般璀璨的眼眸中满是坚定,不带一丝犹豫,他凝视着洛月汐,眼神温柔缱绻。

    松开洛月汐的手,沈鸿轩退开几步,他背对着月光,洛月汐看不清他脸上的神色,只听到他语气坚定诚恳,充满着认真和笃定:“我知道你现在不相信我,但是时间会证明一切,总有一日你会知道,我所说的,都是真心的。”

    直到沈鸿轩再次跳窗离去,洛月汐才动了动自己有些僵硬的身体回过神来。抬起头,洛月汐怔怔的透过窗户看外面的圆月,低声道:“傻瓜,你知不知道,我刚刚差点想要杀了你啊!”

    她的心里一直有杀机在萦绕着,在沈鸿轩到来时,她不是没有想过就这样杀了他的!就算沈鸿轩习过武艺,洛月汐想要杀他,也不需要花费太多力气,因为当年死在她手中的人又何尝万千?但是她最后还是忍住了这个想法,而在之后和沈鸿轩的交谈之中,沈鸿轩的话语,他的行动,他的感情,都让洛月汐慢慢的打消了杀了他的想法。

    “就算你会是沈昭,现在你还是沈鸿轩,还是我熟悉的沈鸿轩。”洛月汐往后倒在柔软的床上,低声喃喃轻语。理智一边告诉她,想要继续保持自己的平静的生活,就要先下手为强,杀了沈昭以绝后患。感情却在尖叫,不能动手不能伤害他,她不得不承认,除了父母,沈鸿轩也是她所承认的亲人之一,她不愿意对他动手。

    没有想到,她也会有再一次因为感情而驱逐理智的时候。当年她这样做的下场是失败,彻底的失败,那么这一次她继续做出的选择,结果还会是一样吗?

    “谢谢你,我很喜欢。”将手链紧紧握在手中,洛月汐对沈鸿轩露出安抚的微笑来,月光下她眉眼如画,眼眸中沉淀着许多愁绪迟疑犹豫都尽数散去,只剩下清浅的笑意,表情也随之温柔起来,洛月汐手指摩擦着手中泛着森冷却被打磨得光滑无比的狼牙手链。

    摸着这手链,洛月汐几乎可以想象得出来少年在战争闲隙时,是怎样一点一点的打磨这些狼牙的。她握在手中的,不仅仅是一条狼牙手链,还是一颗少年纯粹温柔的心。

    就像处于黑暗中的人会向往阳光一样,人总是会对自己没有的东西产生渴望,洛月汐也不例外。不可否认,她确实是在向往着沈鸿轩身上散发出来的温暖,最重要的是,这温暖是她一人的专利。

    “我这一生,不求名留青史,不愿轰轰烈烈,只想安宁喜乐,平平静静。哪怕是家长里短,哪怕是琐碎小事,你明白吗?”握紧手中的手链,洛月汐第一次对沈鸿轩坦白了自己的想法,她知道她这样的理念和想法,与他是完全不同的。她不想成为男主生命中的一个“正宫”,也不想因为他跌宕起伏的人生改变自己的轨迹,她只想平安度日,哪怕这样的生活在很多人看来都是单薄无趣的,但对她而言,却是她上辈子难以企及的存在。

    就这样把彼此之间的问题撕开来反而会好些吧!他不是能陪她安稳度世的沈鸿轩,他是注定命运跌宕起伏的天命之子!就这样把一切摊开来说吧,他要去修真也好,要追求长生也好,都和她没关系,这些人生这些未来都不是她想要参与进去的。

    长生门前是祭场,脚下多少白骨枯。她曾经踏着满地的鲜血和尸体痛苦、绝望的活着,也曾经在万念俱灰下选择死亡。在这一世的新生中,她只想,为自己活着,去选择她喜欢的方式活着,做她喜欢的事,过她喜欢的人生,仅此而已。

    “我知道啊!我一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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