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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默在客房窝了一会,本来天还早,还能再睡一会,可是就是睡不着,他索性一轱辘从床上爬了起来,拉开窗帘托着腮帮子看着窗外的鱼肚白发起了呆。
他突然一拍脑袋好像想起了什么重要的事,又噔噔噔地跑到书房拿出了纸和笔。
然后端坐在书桌前开始给顾维绅写情书。
每天一封,这是他很久前就有的习惯。
这个习惯大概从小时候的每天“十分钟”开始,那个时候顾维绅懒得理他,每天晚上就给他十分钟的讲话时间,可是他有那么多的趣事和八卦讲不完,怎么办?
就只好写下来喽。
顾维绅在一旁看报表,加夜班,他就在一旁写他的小作文。林林总总一大堆鸡毛蒜皮的事,顾维绅看得头疼,成篇的错别字和偶尔几个拼音让他有种当起了小学老师的错觉。
强迫症害死人,顾维绅万般无奈,只好一边看一边改,心里边烦得不得了。
如果哪篇写得好,顾维绅就奖励他一颗奶糖。
这使得沈默的写作水平得到了空前绝后的进步,整个学生生涯,篇篇作文都是高分。
但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沈默的小作文就变成了情话合集,也是从那个时候起,顾维绅再也没给他回复批改过了,所以他每天寂寞地写完然后藏起来。
这么想想还有点伤心。
沈默咬着笔皱着眉头想了想,写道:有个孤儿他没有家,然后那个人便给了他一个家;那个孤儿没有爱,那个人就给了他很多很多的爱;那个孤儿瑟瑟发抖手脚冰凉,那个人就解了衣服将他揉进自己的身体里。
所以那个孤儿说,他好幸福哇。
孤儿想他这辈子都不要离开那个人,他们要相亲相爱,永远在一起。
可是那个人会点点头说好么?
孤儿现在好忐忑。
沈默写完找了个地方藏好,又翻了前几天藏情书的地方。
沙发下,花瓶里,都没了情书的痕迹。取而代之的是一颗颗大白兔奶糖。
沈默喜滋滋地揭开糖纸,将奶糖放进嘴里,眉眼弯弯地砸吧着嘴,欢欣鼓舞地跑到顾维绅的卧室,在他脸颊上亲了又亲。
“顾维绅你看到了写给你的情书了吗?”沈默眼睛亮晶晶地好像坠在深海的摇曳星影,趴在床上,侧着脸看向顾维绅,呼呼地传出来的气都是奶糖的香甜。
顾维绅一睁眼就体会到了什么叫做水深火热,又香又软的沈默在他面前笑。
一股柔情瞬间激荡在他心间,顺便勾起了他的火。
顾维绅只好掀开被子从床上蹦起来,支着帐篷,逃进了浴室。
他恶狠狠地咆哮,“没看到!情书让兔子叼走了!”
沈默咬着被子,羞羞地想:顾维绅现在是要去打·手·枪么?哎,伤不好,再憋出病来。
还有被兔子叼走了是什么鬼?所以留下了大白兔奶糖?
咦——,沈默嫌弃脸,顾维绅什么时候这么幼稚了,看了就看了呗,反正就是写给他的。
一大早就这么折腾过去了,沈默打着哈欠去公司训练。
“沈默,等我!”周子律在他后边喊。
沈默嘬着棒棒糖站定。
周子律一边咬着煎饼果子一边跑。
“再噎死你。”沈默默默地往后蹦了一步。
果然,周子律一口气没上来,呛着了,一口煎饼果子喷了出来。
“啧啧啧。”沈默摇着头,有点嫌弃,站在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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