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珍贵和稀有的多。算是我从薛氏覆亡之后,所获得几样最有价值收获之一。
毕竟,作为曾经与罗氏携手,轮流统治了安东之地多年,又相爱相杀的攻占了十数代人的薛藩,同样也掌握着不亚于罗藩拥有的地理图籍,只是侧重点稍有所差别而已。
这分一套数种式样的图籍,也我为日后治理辽西之地,完成后续的布局,提供了相当的便利和效率上的加成。
而其中相当被标准的部分,则是淮东的商队在深入内6的行经途中,“顺手”测绘下来的,虽然还有不少谬误和偏差,但放在这种比例的大图上就无伤大体了。
从乌骨水以东到鸭绿水流域的一大片势力中,主要都是以罗氏附庸存在的中小诸侯。
因此,他们既有别于罗氏领下的各色分藩和世臣。
从理论上说,十一州两都督府的所有领地,都是罗藩所有的封土,而各级代官负责的是本家直接管理的土地,类似于国中州郡县乡的定期任命制;
而这些分藩和世臣,只是得到罗氏不同程度的授权,而享有相应土地上的管理职责和权益的特定群体。
两者唯一区别的,只是作为分藩之家,只要不出严重的纰漏,比如参与到谋反或是叛离事件当中,就可以按照规制由主支嫡系世代传袭下去;
而世臣的管领地,就只能在相应职分的任事期间长期或是终身享有,而在身故后就被本家重新收回再做分配的。
因此,分藩的数量相对世臣少得多,而且几乎清一色是由历代主支,分出来的罗氏族亲构成的;而世臣的成分就杂驳的多了,各色外姓的比例也占据了很大的分量。
而管理和经营土地所获的收益,也是他们薪俸和公用钱中最大最重要的一块;主要用来养活数量不等的家人亲族,并且维持相应的仆奴扈从、乃至部曲属僚构成的基本排场和手下(各级公中人);
某些受封之地较多或是相对丰腴的世臣和分藩,还要供养一定数量的护卫和辅兵,甚至维持相应马队和弓手的数量。以备宗家随时征和调用,或是充作附近城寨军府,应急性质的预备队和后备补充。
而各色的代官,就纯粹是靠宗家的俸禄和料钱,来维持生计的直属家臣了。除了特定的部门或是商业活动达的望要大邑,他们只要维持最基本幕僚、门客的需要。
至于东南和东北地域的这些附庸诸侯,至少在名分上保持了相对的独立性和更多对内的自行处置权。
但是同样要对拥有安东大都护名分的大罗藩,按照各自领有的人口和产出比例,尽各种日常丁役和藩贡的义务;并且在需要的时候,以各自领受的官职带领藩下的武装,参与到以大都护名义起的征战中去。
因此,代官——世臣——小分藩——附庸诸侯,再加上几家长期保持盟约,近似组成的大藩之家,构成了以安东大罗氏为,安东道南部军事体系和诸侯政权的常态。
而这些中小诸侯因为体量有限,又要承担相应分量的军役,因此在架构上就省俭的多了,基本没有什么像样的分藩支系,主要还是以数量有限的世臣和略多一些的代官,为最基本的常态。
当然了,其中有些世臣,因为时代的经营和地理位置优越,而比本家更加富有,或是在综合实力上反积弱不振的藩家,而攫取了重要的权益和内部事务的语话权;甚至还有通过数代的联姻和把持大小事务,反过来侵吞/融入到藩家主干的个例存在。
宗兆不灭,与氏长存,这是诸侯藩家内部纷争和变动的最后底限,一旦过这个底线,就会遭到来自罗氏为代表,顶曾诸侯的干预和介入;甚至可以动征讨令,以就近的诸侯组成优势的联军,多路讨伐这些以下犯上,折辱藩家体面(破坏游戏规则)的乱臣贼子。
这种例子虽然生的不多,但却通过各种幕后交易和妥协,让罗氏对外拓展和多封好几家世臣和分藩。
当然,也因为某种吃相难看和群体的危机感。而导致了早年相当部分附庸诸侯,乘着薛罗两家大战连场,而疲软无暇之际,纷纷叛离而组成北地联合的潜在诱因之一。
而这一代的藩主,也因此黯然在四十三岁的壮年,就不得不就宣布体面的退休养病,让位给了自己兄弟。
然而,如今的代藩主罗允孝,只能就任安东守捉使,而无法对外行使身为安东大都护,才拥有的专属征拓权了;也就无法再大义名分上,无法号令和驱使这些附庸诸侯的力量了。
挟本家最大一只常备武力之威,让他们例行贡礼和供役,还是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如果要调动和差遣他们地盘的武装力量,那就很容易遭到名正言顺的拒绝,甚至是反抗。
而罗湛基最大的一个儿子,距离最起码的冠礼,还有三四年时间,也就没法马上推到这安东大都护的位置上了。
因此,他这才私底下动了念头,借助盘外招来作为施压和转移目标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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