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许仲、杜买本来商量,这胡/平乃是第三家的得力干将,怕不是个弱茬儿,要想掰开他的嘴,让他诬告第三氏,恐怕不容易,少不了严刑拷打,俱都提足了劲儿,做好了攻坚的准备,却是没有想到,一个武贵就把这个麻烦解决了。两个人既觉得好笑,又都登时如释重负,暗暗松了一口气。
许仲往前走了两步,负手而立,偏着头看了看瘫软地上的胡/平,心道:“打铁趁热。”对杜买、陈褒说道:“既然胡/平什么都愿说,今儿晚上也不必再冻他了。阿褒,把他带去外堂,咱们连夜审问。”又对江禽、高家兄弟等人说道,“你们这两天就别回去了,都住在舍中,以防万一。”江禽诸人按刀挺胸,大声应诺。
将胡/平带入堂中后,按照荀贞的吩咐,杜买什么都没问,直接开口就问道:“你在第三家多少年了?”
“六年了。”
“那你必定知道他家的底细了?”
“是。”
“我听说第三氏常有妖言,并经常假托神怪,以图谶蛊惑人心,祝诅上,且有杀不辜一家三人等诸般不道的恶罪,你给我一一讲来。”
“妖言?图谶、祝诅上?杀不辜一家三人?”
如果说胡/平此前只是惧怕个人的安危,但对荀贞到底想干什么还不太清楚的话,那么,在听了杜买这句话后,他已经完全明白了荀贞的用意,彻底地面如土色了。——荀贞不是想杀一两个人为自己报仇,而分明是想将整个的第三氏全部族诛!
妖言罪和诽谤罪常常连用。诽谤是诽谤国家朝政;妖言是指过失之语,即因不慎而说错的话,与后世的“诈为鬼神之语”的妖言不同,凡被加上此罪名者,必致极刑。
假托神怪、图谶、祝诅上比妖言更厉害,凡是和它们牵连到一起的,十之八九就会被戴上“大逆”的帽子,一旦立案,轻则族诛,牵连再广一点的话,杀个成千上万人都不是问题。
“杀不辜一家三人”,指的是类似灭门的恶行,杀人一家三口。
此三罪,皆为“不道”。如果确定下来,连三岁小孩儿也知,第三氏定被灭族,而像胡/平这样的第三氏门下宾客,也会难逃一死。他跪在地上,口干舌燥,这么冷的天,汗流浃背。
他嗫嚅地说道:“‘杀不辜一家三人’,第三氏确有此罪,但是不是有妖言、图谶、祝诅上之罪,我不知道。”
许仲高坐在他的面前,伏下身子,盯着他,低声地慢慢说道:“依律:‘先自告除其罪’。又,‘造意者重惩,从者轻处’。你只是第三氏的一个宾客,不是造意首恶,如果肯自告,荀君必能使你脱罪,而如果不肯自告,……,你觉得你还能活过今晚么?”
“造意”就是首犯的意思。两汉的律法强调故意和首恶,凡属此类,必从重处罚,而若非首恶,在犯下罪行后如果能“先自告”,也就是自首的话,可以“除其罪”。
胡/平先在知道“许仲”的名字后,已自知若不好好配合,必无活路,又在狱中被武贵吓了个半死,胆气早无,事到如今,他也不再存侥幸之心,不再抱任何幻想了。
他瘫在地上楞了半晌,不知不觉想起了荀贞任职亭长、有秩以来的一些作为,孤身登高家之门,折服高素,胆气雄足;越境击贼,尽显其雷霆手段。能做下这两件大事的,又怎么可能是一个懦弱的人呢?又怎么可能是一个受了侮辱不回击、不报复的人呢?
他悲哀地想道:“第三氏,你们全看错荀贞了!”
他终於举起了头,说道:“我说,我说。我自告,我自告。”
——
1,亭舍鬼怪。
“秦汉时期,诸多社会文化现象都笼罩在神秘主义的氛围中。鲁迅先生将这种时代特征称之为‘巫风’、‘鬼道’,他说:‘中国本信巫,秦汉以来,神仙之说盛行,汉末又大畅巫风,而鬼道愈炽。’
“在考察这些散发着浓郁神秘气息的现象时,我们注意到,汉代社会流传着许多有关亭中鬼怪的故事。据笔者的统计,仅见於《风俗通义》的就有15则,其他如《搜神记》中有7则,《后汉书》中有3则,《汉武故事》中有1则。”
挨着颍川不远的汝南郡当时“就流传着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鬼魅杀人故事”,当地人应劭(约153-196)后来在他的书中详细记载了此事:“汝南汝阳西门亭有鬼魅,宾客宿止有死亡,其厉厌者皆亡发失/精。寻问其故,云先时颇已有怪物”。——光和三年是180年,应劭时年二十八岁。
2,祝诅上。
“祝诅上”的意思是祈祷鬼神,使降祸於所憎之人。
3,先自告除其罪。
依照案例看,并不是所有的自首都能免罪,如果是首恶,有时候也是免不了罪的。
汉武帝时淮南王谋反,案中的重要人员伍被,尽管“诣吏自告与淮南王谋反”,但是负责审理此案件的张汤却以“(伍)被首为王画反计,罪无赦”为由,将其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