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霸气!”童郎忍不住伸出大拇指赞道,“杀死你时,我会心怀敬意。”
“用不着你的尊敬,开始吧,我等着吃晚饭。”
童郎看了看尚未跑到头顶的太阳,失笑道:“还没到中午。”
“杀你有点困难,所以时间会久一点。”
“你伤得不轻,但好像还是很自信能杀死我?”童郎终于受不了邪天的自信,皱眉笑道,“就凭你用吸星大法,吸了黑水长老一身先天内气,并且还能动用少许么?”
邪天很老实地点点头:“是。”
“好。”童郎不再多言,提起长枪,回头瞥了眼远处翘首打量的密探们,转过头对邪天笑道,“无论是午饭还是晚饭,你只有到下面去吃了。”
话音刚落,童郎右手一抖,凝练到极致的内气破体而出,化身天神。
这一刹那,飓风起,却不是边关的狂风,而是来自宋国第一大派的睥睨天下之风,嚣张!
这一刹那,黄沙扬,它因歌而舞,暴虐之歌并非肆虐边关多年的狂风,而是天神灭世的决绝,霸道!
这一刹那,邪天毫不犹豫地闭上眼睛,压下心中从未出现过的恐惧,抛开脑海里被恐惧扰乱的思绪,放弃控制因恐惧剧烈颤抖的身躯。
童郎,是自己从未遇到过的强大敌人!
这是邪天在几乎失去全部意识之前,唯一的念头。
所有人,都看到了在狂风中踉跄不稳的邪天……
密探心喜,终于可以结束来回千里的奔波,好好休息一下了。
小马暴戾,如箭一般射向战场,嘶鸣声中,满是不甘与愤怒。
谢保讥笑,穷极一切心思要报复谢帅的人,却要死在谢帅前。
郑语木然,不知道自己该想些什么,不该想些什么,但无论他想或不想,脑海里总有股莫名的力量,在书写一个即将送出的字。
这个字,是死。
送的人,是邪天。
童郎脸上依旧带笑,他人生三大爱好,笑,赏宝,喝茶。
他只喝赤霄峰之上千丈高、夹在冰山中那处绿地里采摘的茶,每年采摘的茶极少,炒制完只有三钱,他一年只能喝三次。
茶很苦,苦得就像他日夜凝望冰山最高处,却始终没有资格踏足其上的不甘与失落。
他只赏自己看重的宝贝,赤霄峰藏宝阁内的天下奇珍他看不上,一年难得下山一次的他,这次西行,却遇到了两件宝贝。
宝贝很好,枪入手了,他爱不释手,马也快了,他也会爱不释手,直到他对枪和马失去兴致,然后赤霄峰后崖下的葬宝地,会多出一枪一马。
茶少。
宝贝也少。
所以他最大的爱好,是笑。
他笑得很灿烂,哪怕杀杨忠时。
他笑得很自信,哪怕杀邪天时。
他知道杨忠是汴梁杨家的人,因为枪上有一杨字,但心无顾虑,所以灿烂。
他知道邪天是妖孽天才,因为他耳朵听得已起茧,却毫不在意,所以自信。
他提起枪,朝前捅去。
他捅破了嚣张的风,捅破了霸道的势,他最想捅的,是邪天的心,在此之前,谁拦他,他捅谁,哪怕这风与势因他自身而起。
噗嗤!
杨家枪自邪天左胸捅进,从左背刺出。
然后。
童郎脸上自信的笑,僵住了。
因为他发现,这枪不是捅进去的,而是邪天自动将胸口送过来的。
此时,不知是不是因为穿心的剧痛,邪天睁开了血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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