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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温豆思的开机声音,仿佛是世上最美妙的音乐,他拉起枕头,从冰箱拿了一瓶红枣味的发酵酸奶,点开文档,开始码字
他开启自己第二身份时,客厅也相当热闹。
麓莉莉索性把作业拿到客厅写,一边还辅导铃岚的家庭作业。
而琴南千雪则在在厨房忙活,在活面团。
忙活到九点,她们作业也写好了,琴南千雪说道:“你们要帮忙做饼干吗?可以捏成任意形状哦~”
“好呀好呀!”琴南铃岚毕竟是孩子,当然很喜欢这些手工玩意,她可是没被手机和平板毒害的孩子。
麓莉莉也表现出极大兴趣,她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琴南千雪和铃岚了。
其实,女人比男人更喜欢漂亮的女人。
他们本来只是捏着小熊或者兔子,结果因为琴南铃岚那句:“我们捏个叔叔吧!”
本来千雪和麓莉莉还很成熟的摆摆手,衣服没意思的样子,但手却很不听使唤的开始了。
然后画风就开始跑偏,各种面团形状的麓安被鬼畜的捏出来,不管什么鸟样子,都有一个共通点,就像是漫画里的成龙一定有个海纳百川的大鼻子,麓安一定有睁不完整的双眼。
三女看到互相的作品,简直就像是认亲一样喜悦。
啊!你也是!
这样!你也是啊!
这种因为麓安的特点而血成一脉的感动。
最美的艺枝,成熟的孩子,自我保护欲望很强的女孩,一起捂着肚子笑了半天。
琴南铃岚道:“要不要叫叔叔下来看啊?”
琴南千雪也有点想,但是不好意思提,打搅“主人家”可是很没礼貌的。
麓莉莉抿抿嘴,深思一会道:“哥哥毕竟还是喜欢宅吧?”
不愧是妹妹,此时在房间里穿着粉红色大裤衩,把电脑放大毛腿上码字的麓安,简直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
而琴南千雪和铃岚并没有麓莉莉那么了解他。
其实,麓安在大家面前,总是有点“拘谨”。
这不是自卑,也不是萎了之后才有的诟病,而是与生俱来就有的“不擅长社交”。
而且是标准的,在街上看到熟人,第一反应不是打招呼,而是避开。
发展到今天,他经由书籍,非常清楚该“如何社交”,但变得“懒得社交”。
爱一个人的优点,会慢慢因为生活淡化。
但如果是爱一个人的缺点,则会伴随一生一世。
那个因为宅而被莫名包容的麓安,正在红着眼睛开启疯魔模式码字。
手啪啦啪啦在键盘上敲击,打的极为迅猛,而且一个错别字都没有。
猫酱在边上打着瞌睡,从键盘上走过,麓安都没有反应。
时间悄然,这部麓安提升写作技巧后的大成之作,已经接近完成。
手机开始震动,不是微信和短信,而是电话。
麓安不记得自己曾经接过“电话”。
他的视角稍微从屏幕转移过去,看到上面的数字,是乐篱的号码。
他立即回头继续码字,歪着头,接电话?不存在的。
可以微信打字为什么要尬聊,没话讲中间停顿岂不是很尴尬。
他又写了一会,但突然发现心思无法集中了,满脑子都是乐篱的模样。
靠,不就是唱个歌吗?我都准备好了,不来社团非得打电话。
哪去了?
嗡嗡
手机抖动着桌面,麓安刚一想捏过去,猫酱的鬼畜肉爪子接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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