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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里贤身为皇子,从来不缺女子对她投怀送抱,又怎会用得着这样下三滥的手段,虽然对轩辕锦绣颇为爱慕,但也不会做这种自降身份的事,他嘴上虽不置可否,但瞥过梁固眼神,分明带了些鄙夷,没想到镇西候教养出来的人,竟然是这种鸡鸣狗盗的东西。
梁固看百里贤的表情,便知马屁拍到马腿上,顿时有些尴尬。
百里贤看不上梁固的手段,轩辕彧却不一样,轩辕彧虽是皇长子,但却非东秦皇后亲生,他的母亲只是草原上一名牧羊女,也是趁着轩辕略征战驻扎在草原上时,用了同样的手段得到临幸,后有了身孕才做了轩辕略的侍妾。
因此梁固的话,倒是给了他一个提醒,何况东秦始终比不得大魏这种原礼仪之邦,却也不觉得如何可耻,百里贤虽然不赞同,一向事不关已高高挂起,含笑听着他们商议却,权当看戏罢了。
再说明珠随轩辕锦绣到了侧苑,轩辕锦绣见她一直跟着自己,没好气地扬起下巴。
“你老跟着本宫干嘛,你的房间在那边,让绿罗带你过去好了!”
明珠奇道。
“方才不是公主要和我话别吗?”
轩辕锦绣不过是厌烦了百里贤的纠缠,这才拿明珠做个幌子脱身,见状她好似听到什么笑话般,瞪大眼睛嘁了一声。
“谁要和你话别!我们又不是朋友!要不是看在百里瑕的面子上,不能让你流落街头,谁会想管你的闲事!你还蹬鼻子上脸了!”
轩辕锦绣说话难听,明珠也毫不在乎,笑眯眯地点点头,从善如流地转身朝自己房里走去,她这副软硬不吃的厚脸皮样子,倒叫轩辕锦绣心里憋气,哼了声摔门回房不提。
掩上房门,明珠身边那两个穿着灰色夹袄的丫鬟这才将手中的行李等物放在地上,庞胧烟揉着酸软的胳膊,满脸愤愤之色,她虽然是商门之女,从小到大也没干过伺候人的事,明珠让她装作丫鬟,扛了这么久的行李,她心里自然老大不高兴。
见冬莺倒了杯茶准备递给明珠,她便毫不客气地抢过来一饮而尽。
冬莺本来就非常讨厌庞家的人,见状更是不满,正要抢白几句,明珠扯扯她的袖子,低声笑道。
“由着她去吧!等她将来真进了梁家的门,好日子便到头了,也是可怜。”
正说着,虚宿闪身进来,将梁固等人的对话一五一十告诉了明珠,他身手敏捷高妙,在这官邸中来去自如却没人发觉,明珠特地让他暗中盯着,没想到自己还没行动,梁固这黑心烂肚肠的家伙便打算先下手为强了。
“表妹,好好准备一下吧,你的终身大事,就看你自己的表现了!”
不多时,中郎将家的侍女便把丰盛的饭菜送到房中,临走前还替中郎将夫人传话。
“泸水镇是小地方,比不得盛京,没什么款待的,倒是家里养了个小戏班,唱南方的花鼓最是拿手,如今夜长了,老爷和夫人怕皇子公主们闷得慌,特地在抱厦那边让他们扮上了,待会锣鼓一敲就开戏,明姑娘定要去看看,这花鼓戏在北方可是很难听到的!”
明珠好似没有听出这丫鬟话中的撺掇之意,表现得很感兴趣。
“我从小到大,也听了不少戏,花鼓却还真没听过,待我吃了饭,换身衣裳便过来。”
那丫鬟这才放心地去了,明珠果真慢条斯理地吃过饭,喝完了粥,披了件银鼠袄便带着冬莺往中郎将家的抱厦去。
中郎将沈清,乃是镇西侯梁康引荐给献帝的人,当年季家还未倒台时,他还在军中做校尉,常常给季明铮的暗中使绊子,站队站得明显,后来季家覆灭,他更是蹦跶得欢实,想来也是镇西侯府一条忠心耿耿的狗,得了机会,哪有不摇尾巴的道理?
想必这出戏,唱的便是鸿门宴。
沈清三十多岁,生得又黑又壮,一看就是武官的体格,但是那双小眼睛却滴溜溜直转,不似武将惯有的耿直坦荡,倒透着世故圆滑。
他的老婆齐氏,不过二十出头,据说也是镇西侯府一门远房亲戚,当年沈清为了娶她,休了陪他熬过贫贱的发妻,将她赶回乡下老家,闹得发妻想不开悬了梁,沈清心中不但毫无愧疚,还未等发妻头七过完,就大肆操办婚事,娶齐氏过门。
明珠上下打量,发现这齐氏倒是很有些姿色,她穿着红梅团花的锦衣,外罩金银双丝的冰绡纱,虽已为人妇,却还梳着坠马髻,两鬓垂着青丝,点着艳红的樱桃樊素口,想必比沈清那个乡下的糟糠之妻美艳了百倍,也难怪这男人无情。
沈清陪着轩辕彧、梁固、百里贤三人坐在对面,并用半人高的三叶梅在中间隔开,分做两席,相互之间也不说话,像是刻意要让明珠安心似的。
轩辕锦绣要躲着百里贤,自是不会出现,所以这位中郎将夫人便全心对付明珠一个,笑盈盈地拉着她的手坐在身边,亲切地拉着家常,问她些年龄、喜欢吃什么玩什么之类无关紧要的事。
明珠看戏台已经搭好,戏子们都已上了妆,垂手立在半透明的纱帘后,而齐氏频频回望,就是不叫开戏。
“夫人在等什么重要的贵客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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