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感慨地说起一本小说故事可以不重要,文笔一定有亮点,只要有文笔,从一种新颖的角度描写,可以将大众的套路刻画成一股小清晰呢。
否则,很多作者都是写同样的套路,就有人能脱离而出!
因为舍友支持自己偶像的举动,在陆云心的脑海中留下了深刻的形象,到如今,她还记得那本书的内容。
没想到,有朝一日,她竟穿越到这本书中。
陆云心仔细地回想,没想起书中有她这么个人物,深思后也觉得,若如她没有穿越到这本书中,书中的这具身体也不可能平平安安地长大,就算她平安长大,也不会有那个毅力和胆识送自己上学,更没那个智慧去高等学府就学读书。
别说能成为女配的同桌了,就连和钱小小站在一起说话的机会都没有。
“......云心,云心,你怎么了?”
“没什么,正听你说话呢。”
“噢,那我就挂了,然后去跟老师讲清楚孙莲这事,我就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考一个好的大学。”
“嗯,挂吧,那你要注意安全哟,还有,小心那个孙莲!”
陆云心听着耳边的话筒传来嘟嘟地叫声,担忧地把话筒挂好,走出电话亭。
小小这人,同她相处三年之久,陆云心真不觉得她是个恶毒的人。缺点呢,每个人都有,小小也不列外,但小小的缺点没有书上写得那么阴险恶毒,最多也就是脾气像根炮竹,一点就炸。
如果女主真像钱小小口中所说,那孙莲也不是真善美,说不好,没准是个伪圣母呢。
故事主要事件发生在大学时期,陆云心才放下心来,不管怎么说,钱小小也会考上大学,不会有危险。她作为同桌,也不会丢下学业,转校去钱小小的学校去,那学校不如自己现在就读的教学质量好。
钱小小有爹有娘,而她呢,连可以依靠的亲人都没有。
想那么多干嘛。
好好想想怎么把快餐店开到魔都才是。
然后,陆云心又心分两路,一边像往常悠闲地读书,度过同学们口中的黑色高三,一边忙碌地赚钱,赚到的钱她留下些保障她的生活费用,能让她过得富裕日子,大多数用不着的钱。她拿出来开起百货商店,并且还买起地皮。
高考结束后,陆云心收拾好市中的生意,坐上了开往魔都的火车。
她买了张卧票,身上带着的存折和一些零食,连衣服都没带一件,家里的衣服,她不打算要了,该送人的送人,不能穿的就扔掉。
魔都是一个繁华的大都市,是这个时空的首都,魔都的本地居民穿着用度都比市中的强,她这些在市中的衣服对于魔都人来说,很多人认为都很土气。
陆云心的欣赏眼光已经被养得刁钻,生活用品上也没错待自己,但因为生意学业两头忙碌,好多衣服都是在市中的商场随便买的。
说不上喜欢,也说不上不喜欢。
她可没有时间仔细打扮。
等进入大学,就相当于半脚踏入为了社会,别人也会带着审视的目光打量你。这时候,衣着打扮才是第一眼评价的标准。
而去魔都,再好好地花钱买几套衣服。
坐在火车上的陆云心,躺在火车卧铺上闭眼暇寐,轻轻地敲着床弦,自从她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后,便注意观察这个世界的人物。
女主孙莲还是同钱小小怼上了,两人之间火气逐渐加深,隔得老远的她也经常接到钱小小的电话,话里话外全是抱怨。
陆云心听听就过,发现钱小小不过是把她当成树洞,她也明白,自己和钱小小的友谊只是同桌,只是同桌。她读初中的时候,每天想着多看点书,忙着多赚点钱,和同学交往也不过是君子之交淡如水。
而且,她报考的学校,跟书中的主要人物所读的也不在同一所,是比较冷门的计算机专业,大家对这种专业现在并不了解,报考的人也不多。
陆云心报考这门专业,也是因为她了解后世属于信息时代,而计算机是不可绕过的工具。更多呢,则是她想多学一门手艺,多掌握一门技术,对于她不断轮回的人来说,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也不知道哪天才能结束这种奇遇。
但不妨碍她未雨绸缪。 </p></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