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拾取的财物都统一放在大车上,以绳索细心捆好。不得不说,这支军队训练得非常不错。
也不知道是曹成是难得的将才还是杨再兴出众的统军能力,或许两者都有吧!
山谷里一下子挤了这么的人马,风大起来。热风卷着人脚马腿激起的灰尘扑到面上,热辣辣的,好象被人用砂纸摩擦。一刹间,王慎感觉自己口中全是沙子。
呼延通:“军使,机会难得,贼军已经中伏,可以出击了!”
王慎瞪大眼睛看下去:“等等,等找到杨再兴再说。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话音刚落下,就看到一骑浑身银甲的敌将出现在中军帅旗下。
“主人,就是他,就是他,杨再兴。”封常青忍不住低叫了一声。
想起敌人神一样的刀法,想起现在还浑身伤痕躺在病床上的弟弟,封常青的声音又是愤怒又是紧张又有点畏惧。
“终于找到了!”王慎捏紧刀柄,定睛看过去。
只见,这个杨再兴只中等个头,身下所骑的战马也不高大,且浑身都被灰尘覆盖。棕毛和马尾都被泥垢凝成乱糟糟的一团。可说来也怪,他身上的铠甲却雪亮耀眼,竟给人一尘不染的错觉。
他那张脸并不是这个时代人所有的国字脸,下巴微微有点尖,五官轮廓也非常分明。高挺的鼻梁,黑白分明的眼睛,是个难得一见的美男子。
只不过,他目光如刀子一样四下扫动,身体在马上挺拔得如同一棵松树,有一种强大的凌厉的气势。
杨再兴背上被着一张很长的弓,弓臂山浮动着淡淡的紫色,却是难得在战场上碰到的长弓。
银色头盔上蹲伏着一只狮子。在脑后着妆饰了一大丛金钱豹的长毛,这让他显得异常豪迈和剽悍。
这就是一头凶猛的豹子,只需看上一眼就能感觉到他身上的危险气息。
他没有长兵器,只在马鞍边上挂了一柄钉锤。左手拉着缰绳,右手不住在腰刀上不住抚摩,显得爱不释手的样子。
“赤血。”封常青如何认不出这把刀,气得眼睛喷火。自己兄弟作为主公的护刀使,手中刀却被人夺了去。
王军使虽然说:“刀是死物,怎比得上我麾下健儿的性命,只要你们能够平安回来就好。”但封家兄弟还是将这事当做奇耻大辱。
“对,是赤血。”王慎淡淡一笑:“杨再兴是刀王,自然喜欢这种宝刀。不过,世上哪有这么轻巧的事情。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拿了我的给我还回来。”
说完,他猛地翻身上马,大喝:“前军,弩手,弓箭手,射击!”
长长的号角吹响,早已经等得不耐烦的士卒同时端起神臂弓,拉开大弓,将无边的箭雨朝下面射去。
强箭的羽箭射穿铁甲,扎入人体。
烟尘中,无边惨叫,血点子四下飞溅。
另外,在已经上了弦,标定了落点的十台三弓床弩也开始发威。
一锤敲下去,长长的粗大的如同标枪一样的弩箭离弦而出,激起的破空声令人胆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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