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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阳集团大楼外,于傲倚着车等人。
虽然公司内众所周知,他和法务部老幺正打得火热,即便如此公然,依旧引得公司女职员们连连回头,恨不得自己就是那个女主角。
于大公子脸皮厚,公然秀恩爱撒狗粮得心应手,苦了有心低调的苟老幺被推到了风口浪尖,就算想从侧门溜走,却被法务部的同事将她妥妥的送到了于大公子面前。
“怎么?到现在还在害羞吗?”见苟老幺被一路提了过来,神色略略尴尬,于是打趣问道。
“没有……我没看到你嘛……以为你还在出差……”某人做垂死挣扎。
“也对,我出差一个星期了,每天都在想你,你有没有想我?”于傲柔声问。
想,怎么会不想?
不知不觉间,她已经习惯了于傲的左右。
习惯两人一起逛夜市吃夜宵,习惯滨江边上顺着长长的人行步道散步,习惯温暖路灯下的道别,习惯他牵着手问她冷不冷。
毫不起眼的点滴,却成了生活的一部分,让她怎么会不想他呢?
但是,他们才交往了几个月,就有人来带球逼宫,以后不知道会不会有人带着孩子来认亲?
虽然交往前就知道于傲桃花极旺,但她却从没想过此刻会面临的问题。
她,真的能接受他的风流债吗?
一方面是苟芸的矛盾纠结,一方面是于傲的深情庇护。
让她现在放手,她未必能放的洒脱。
想罢,隐藏住了心中的纠结后,苟芸轻笑问,“刚下飞机怎么不休息一下?我又不会逃走,你想见随时都可以呀。”
于傲摸了摸苟芸的头,放柔声音说,“虽然每天都可以见你,但我不想和你错过今天。”
说着,点上了车顶上早已准备好的小杯子奶油蛋糕递到苟芸面前。
“今天是我们正式交往的第一百天,那么重要的日子,我想和你一起度过。”
“每一天你都记得?”心中有股暖暖的东西流淌而过,苟芸有些动容。
“傻瓜,你是我的宝贝,我记得和你度过的每一天,每一次见面,每一个对话。”
法国餐厅一隅,一盏橘黄色吊灯把明亮又不失柔和的光芒洒在两人身上,安静的空间中,流淌着轻柔的古典乐。
“没想到竟然只有我们两人。”放下刀叉,苟芸抹了抹嘴角,环顾四周。
“那么重要的日子,我不想被其他人打扰。只想安安静静的和你在一起。”
自从那天之后,苟芸有了心事,虽然白天的依旧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但每当独自一人时,总会想起那个让人头痛的命题。
那天,本想找小七来诉诉苦,但等了大半夜怎么也打不通小七的电话,于是干脆亲自去提人。
虽然喝的有些醉了,但她还记得自己对小七说的话。
“如果有一天我们分手了,那颗莫名其妙的球就跟我没半点关系;但如果我们结婚了,平白无故让我捡个儿子玩,我多赚呀你说是不是?反正吃亏的肯定不是我……!不是我……!”
那天早晨醒来,记不得昨天到底做了什么,却把这句话记得格外牢。
吃亏的当然不会是她,而是那个被当做筹码的孩子。
从小在孤儿院中长大的她,转转过两个孤儿院,她比谁都清楚没有父母没有家人的苦涩。
一个孩子,最渴望的就是自己的亲生父母的爱。
苟芸望着窗外出神。
苍穹之上,黑沉沉的夜,把最后一丝星光掩盖,无边的天际,仿佛被涂上了厚厚墨汁。不远处一汪水池附近,几盏路灯从参差错落的树杈间探出圆圆的光晕,在鹅软石小路上撒上忽明忽暗的阴影。
五月底的t市,正是快进入黄梅的季节。刚才还是星空万里,此刻却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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