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了,把吴小七拉到跟前,趴到他耳朵上本想小声说来着,可笑声没憋住,说话声就大了些,断断续续的传到了不远处的旺财耳中。
“...暹罗男子二十岁就要...,...就是把那话外皮切掉一节,也叫割包皮,”看董宇讲得是眉飞色舞,吴小七听的是呲牙咧嘴,显然是什么可笑的事儿,可是旺财就是听不明白他们俩讲的是什么,“这家店铺就是干那个营生的,那边的小刀,就是做那事儿的时候使得,可以根据钱多钱少挑选刀的好坏。刚才我忘了挑了,可能这家掌柜的会用那不太名贵的刀吧?你看到那边的铃铛了吗?这边人割完之后,还爱往那话上挂上几个铃铛,走路的时候,还会‘叮叮’的响,听说这是身份的象征。呵呵,哈哈...”董宇说着说着,显然是笑不可抑了。
“我就给他挑了几个银铃铛,那玩意儿不容易损坏,还不生锈,可长期保持光亮。为了他,本会长这回可是花了不少钱呐,我也不奢望他感激我,只是希望他出来之后,别以德报怨就好。”说完之后,还悲天悯人的长叹一声,随后,这两个奸人相视大笑,连淳朴的旺财,也感到了其中浓浓的幸灾乐祸之情和不怀好意之意,可他毕竟和这俩人是一边的,只好勉强的陪着笑了笑。
其实,刚开始董宇是真的没想到,这家店居然是做这种前卫的生意。不过你要说前卫吧,这在人家国家,那就是故老相传的古老习俗,这种事情就没法说了,你能怎么说?这就是地域不同,风俗习惯不同了。现在这种东西,中华大地还接受不了,可几百年后,西医畅行我国的时候,这种东西,各大医院里还不都有吗?尤其是那如雨后春笋半出现的各种男科医院,还不都是做着和这家店铺一样的生意吗?
几百年后还让人羞于启齿,感觉前卫的东西,在几百年前的另一个国家,却是早就形成风俗习惯很多年了。可见所谓的前卫,所谓的新奇,大部分都是地域不同罢了。就好像说英语成为时尚,其实已经有人说英语说了几千年了,也可能有的地方说汉语也是时尚,我们说汉语,其实也说了很多年了。
发现这家店铺是做这种生意的时候,董宇刚开始也只是觉得好奇,听这家店的掌柜的亲自给他讲解这种小手术做起来如何方便,以及挂上铃铛之类的饰物,走起路来发出清脆的响声是如何的悦耳动听,在当地贵族中这已经成为时尚的风向标,身份的象征。凡暹罗人,若是没有割包皮、挂饰品,就是身份低下的人,即便普通百姓用不起金银做的铃铛,还有铁制的、锡制的铃铛。
听着听着,冷不丁看到后面在观摩塑像的海狼,董宇心里忽然就蹦出了这个念头,这海狼看着有点讨厌,既然有这个由头,不如给他做了这个小手术,也算是给他一个教训!
剩下就好说了,董宇直接告诉老板,海狼是他的手下,他想要给这个手下坐坐这个小手术,同时还要镶上四个银质铃铛,要求走路必须要能发出声响,如果效果好的话,他手下的人还有很多,将会给他这家店铺带来许多生意。
掌柜的一听,当即喜出望外,他们这里能时常见到大明人,他知道中国人对他做的这个营生可谓非常之反感,中国人讲究人之发肤,受之父母,是万万不能随便伤害的!你想在他们的宝贝上割上一刀,那和杀了他们没有任何区别!然而苍天有眼,今天终于有可能做成一桩中国人的生意了!他将成为全暹罗第一个在中国人宝贝上动刀子的暹罗人,这是怎样的一种荣誉?传出去,他就将成为民族英雄一样的存在!面对如此荣耀,怎能不让他欣喜若狂?他不知道的是,这海狼根本就和中国人扯不上任何关系!不过就算知道了也无所谓,董宇总是正牌的中国人吧?海浪是中国人的手下,和中国人又有什么区别?(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