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香,卖香料的摊位前香气弥漫,各种香气扑面而来。金银香是这里的特产,外地没有卖的,这种香燃烧的时候气味浓烈,附近国家的土著居民非常喜欢这种味道,常常冒险前来购买。
董宇站在一个摊位前,摊位的展布上绑着几只大型禽类,身子圆圆肥肥的,一头鲜红的软肉,就像戴了个帽子似地,脑袋下面还垂着两片。长长的脖子象仙鹤一样弯曲着,尖尖的嘴,脚爪锐利,这,这不就是火鸡吗?火鸡的原产地是在这里?后来的米国萨拉米感恩节上吃的火鸡,难道是从这里引进的?董宇的脑子有点乱。
身后众人见董宇盯着火鸡出神,也都停下了脚步,这一下那个卖火鸡的摊位上马上人气大涨,老练的店老板迅速的开始吆喝起生意来。
市场上的人虽然以广东人居多,此地官方语言居然是闍婆语,听着耳边的闍婆官话,董宇仿佛又置身于繁华的新村市场。
“你们可是华夏商会的吗?”
一声突兀的声音在不远处响起,把董宇的思维又拉回了现实之中。转头看去,一名满脸横肉的粗壮汉子,正瞪着一双粗野的眸子注视着自己。
董宇觉得此人似乎有些面熟,完全是下意识的点头道:“正是,这位兄弟有何指教?”
那双粗野眸子的主人从开始的疑惑,迅速变为愤怒,董宇眼睁睁的看着面前此人脸上的细微变化,除了惊奇之外,还有几分好笑,人脸上的表情变化太过快速的话,确实有搞笑的因子。
“哼!你们好大的胆子,竟敢到勃林邦来捣乱,我看你们是活到头了,今天一个也别想走!”一阵大喝之后,这位短粗大汉伸手拔出了腰间的不剌头,似乎下一刻就要冲上来,给董宇来个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虽然早就知道来陈祖义的地盘容易出事,自己也一直暗自戒备,可怎么也没想到麻烦会来的这么快。董宇正想开口问问自己怎么得罪眼前这位的时候,周围仿佛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一样,“呼啦啦”一阵乱响,一下蹦出来二十几个人,看这些人一个个眼放凶光,或满脸狞笑,或冷着个脸面无表情的样子,显然个个都不是善茬,脸上的表情仿佛在告诉大家:我就是流氓。
面对眼前缓缓逼上来的众歹人,董宇深吸了一口气,伸手拔出腰间的唐刀,厉声喝道:“对面那位,告诉我你的名字!我华夏商会和你有什么恩怨?”
穿着花布短上衣肥大短裤那名满脸横肉的男子拍了拍胸脯,皮笑肉不笑的说道:“某家名叫宋风,当初在新村,某家要买你的货物,你非但不卖与我,反将某家羞辱一翻!当日我就说过,我们的梁子那日就算结下了!你居然还敢来我勃林邦耀武扬威,今日老天开眼既然让我遇到,定然不能饶你,弟兄们,上!”说完之后,挥匕首猛扑上来,旁边那二十几名歹徒也各持凶器,闹闹嚷嚷、骂骂咧咧的冲了上来。
如果是一般的商人,还真被他们这阵势吓住了,董宇身边可是跟着一大帮人呢,外围光护卫就十几个人,算上李玉和这战斗力已经很是强悍了,更别说后面还跟着两个女扮男装的暴力女呢。
双方武力值根本就不在一个级别,虽说歹徒们狠劲十足,但是实力的差距实在太大了,如果只是那十几名护卫,倒和这帮歹徒差不太多,并且歹徒们仗着那股亡命徒的狠辣劲还能占据上风,可一加上个李玉和场面就大大的不同了。李玉和出手快、手又重,本身高超的武艺,加上追随董宇这几年经历的大小战斗,早已把这位外表英俊的冷面帅小伙儿磨砺成一个冷血杀手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