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都,华国南方一座美丽又繁华的城市,空气清新,气候宜人,既有生机勃勃的花红草绿,又有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浓浓的都市气息和清新的自然生态完美结合。
加上近些年来旅游业的火热,更是让络绎不绝的游客,被吸引到了这个拥有着金色沙滩和碧海蓝天的地方,为这座城市源源不断的增添了活力和财富。
虽然丽都在华国并不能算得上是一线城市,但这里是楚歌的故乡,他一直想回来的地方。
走在阔别多年的丽都街头,看着家乡翻天覆地的变化,想到自己终于可以像普通人一样过上宁静悠闲的生活,楚歌的嘴角便下意识的扬了起来。
当他在路边水果店里买了点水果,在家乡的水果店里面闻到了家乡水果的家乡味,他本来就不错的心情就更好了。
出了水果店,楚歌拿了根香蕉,边走边吃起来,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总之他就是觉得家乡的香蕉格外好吃,天空特别的蓝,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
“不想死的就都给我滚开!”
“站住!你给我站住!”
一根香蕉刚吃了两口,身后忽然传来了一男一女两个声音,以及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回头一看,只见一个染着黄毛的小青年朝他的方向急速跑来,左手抓着一个LV的精致女包,右手紧握着一把匕首,一边跑一边恶狠狠的喊着。
在黄毛身后几十米,一个年轻的女人正卖力的追着,不过速度明显不如黄毛快,照这样下去,肯定是追不上了。
本来楚歌是不准备管这件闲事的,但就在他刚想给黄毛让道的时候,却发现那个年轻女人的脚下忽然踉跄了一下,脸上露出了痛苦的神色,看样子像是崴了脚,然而饶是如此,她仍然没有停下,依旧一瘸一拐的追着。
“脚都崴了还追?看样子,那包里应该有什么很重要的东西吧?算了,既然遇上了,就伸一把手吧。”
在年轻女人神色痛苦的脸上又瞄了一眼,楚歌便将注意力转到了黄毛的步伐上面。
向路边退了几步,楚歌不紧不慢的吃着香蕉,在黄毛和他只剩下三米距离的时候,正好吃完最后一口,随意的将香蕉皮一扔。
和楚歌计算的丝毫不差,香蕉皮准确的被扔在黄毛右脚的落点上,他一脚踩在上面,脚下哧溜一滑,一个标准的狗啃屎摔倒在地,左手的LV包包也高高飞了出去。
一把将半空中呈抛物线落下的LV包抓在手中,楚歌瞥了黄毛一眼,估计他一时半会够呛能爬起来了,这才拎着包朝那个女人走了过去。
“你的包?”
“是的,谢谢。”
秦若晶点点头,感激的看了看楚歌,又目光有些古怪的看了看那块让黄毛滑倒的香蕉皮,即便她刚刚亲眼目睹了事情的经过,但还是怎么想都觉得有点不可思议。
如果说这是故意而为的吧,在当时那种情况下,这人居然能扔的那么准,这得是什么样的眼力?
如果说这是巧合,那这人的运气也太好了吧?
“给,以后小心一点,拜拜。”
楚歌随意的笑了笑,将包递了过去,转身十分洒脱的迈开了脚步。
毕竟,他现在满兜就只有几百块钱,如果不赶紧找个工作,用不了几天,他就该饿肚子了。
“麻烦等等。”
他刚走没几步,身后便响起了秦若晶的声音,他回过身,“还有什么事么?”
“不好意思,我脚崴了,能不能麻烦你扶我一下,到前面那条街上取车?”
刚刚回国,楚歌也确实没什么事情,看了看秦若晶的脚踝,点了点头。
当楚歌挽住秦若晶的胳膊,搀着她开始一点点往回走,立刻引来了一道道羡慕又有些酸溜溜的目光。
上至三四十岁,下至十六七岁的男人,无不遗憾刚刚自己手里怎么就没有一块香蕉皮?全然忘记了当他们看见黄毛拿着匕首冲过来时候,吓的有多远躲多远的样子。
不过说实话,楚歌和秦若晶走在一起,看起来确实很容易让人想到癞蛤蟆和白天鹅。
秦若晶一看就属于天之骄女的范畴,标准的瓜子脸上是无比精致的五官,身材更是********,玲珑有致,再加上一条价值上万的香奈儿碎花长裙,看上去就好像是少女漫画中走出来的人物似的。
再看楚歌呢?那干脆就是让人不敢恭维了。
虽然一张脸还算俊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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