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说定罪就不好定罪。
比如说贩卖孩子的其实有相当一部分人贩子是因为经济原因卖掉自己的孩子。那他们这怎么算?这是受害者还是加害者?那抓到这样的人该怎么判决?
另外呢有一些偏远上去的村落那都是买来的媳妇或者孩子,那些花了钱的人自然不会声张,而其他村民看到后也想买个媳妇或者孩子,自然也不会说。这也就导致了人贩子的安全性进一步提高!
最牛的是:一些媒体也在宣传拐卖无罪奴性有理,比如燕赵大地就曾干出一年牛X事情。
2006年时候一位乡村女教师被评为‘感动燕赵十大年度人物’被当地媒体大肆宣传。结果被人一查,好家伙,这女的是被人贩子卖到山里去的,想要逃跑?全村都是帮凶,抓回来就被毒打,最后没办法成为了乡村教师一干就是十多年。
这事出来后不先考虑那男人犯了非法拘禁罪以及强X罪,也不去追究人贩子的责任,用歌颂女教师的行为来为拐卖人口行为脱罪?
三十六个赞!
不过这首先歌颂的也不应该是这乡村女教师啊!那应该先歌颂那个人贩子!把她们评为‘感动燕赵十大年度人贩’和‘最美人贩子’比较合适!
而且那些人贩子就算被抓住也不怕,在汉国法律对人贩子的真的是太轻了。
根据《刑法》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没收财产。但是一般来说绝大多数人贩子被抓到了也就是判五年罚点儿。
虽说现在城市里监控什么的更加发达了,但是人贩子行事却比以前更
猖獗了。
原来如果遇到人贩子想要拐卖妇女儿童,抓到了就是一顿暴揍然后扭送见官,碰到激动的时候打死人贩子的事情都经常发生。
而现在呢?要讲证据!人贩子一句认错人了谁也拿他没辙:你敢打他?打了就赔钱!如果打重了还要去吃牢饭!
风险低、获利大、惩罚小,所以汉国人贩子猖獗也就并不奇怪了!
很多人就说:人贩子该死,应该直接判死刑。
从感情上讲,杨萌也恨不得人贩子都去死,如果有人真拐卖了蛋蛋或者仲村洋子?那谁说也没用,这些人贩子死定了!
但是从理性上讲这还真不可取。。。。。。
如果真的把人贩子都判死刑?好家伙,那时候如果人贩子被抓第一件事是干什么?
杀人!
就说自己是仇杀!故意杀人罪最低十年起,那总比直接死刑强吧?
那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人贩子抓到后量刑十年起步并没收个人资产;然后谁买谁蹲监狱并高额罚款,用大姚广告里的那句话‘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不过有一点儿挺悲催的,一般来说:‘事情没发生在你身上,你根本不知道它有多痛’,可是关于这方面的法律往往是那些不知道有多痛的人制定或者提议的。
普通老百姓能做什么?
只能一边期待法律完善,一边看好了自家的孩子或者女人别让人拐没了。
杨萌好奇问道:“她是几岁被拐卖的?”
凌峰道:“三岁的时候。但是她的运气确实还可以。”
“什么意思?”杨萌更加好奇了。
凌峰道:“买她的养父母是书香门第,两人都是教师,因为不孕不育才买了她当孩子。在这样的家庭里长大,所以她倒真没受什么苦!”
杨萌听后冷哼道:“什么书香门第?他们配得上这四个字么?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就是这样的人才有人贩子的存在!”
凌峰耸肩道:“说是这么说,可是总比卖到山里去强多了吧?这也算是她的好运气。”
杨萌不解问道:“奇怪了,这两口子买孩子应该是为了传宗接代吧?怎么买了个闺女?”
“买了两个,为了图个儿女双全买了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凌峰说道:“他的养母家里经济情况还是很不错的。那个儿子叫什么来着?哦,周南山。。。。。。而且待两人视如己出,所以说她运气不错。不过可惜的是大概二十多年前吧,她的养母和哥哥在出去旅行采风的时候遇到了山洪暴发。养母和哥哥死于意外。”
“然后呢?”杨萌好奇问道。
凌峰耸肩道:“然后她的好运气就用光了呗。他的养父重新娶了一个女人,然后两人生了个儿子生了个女孩,这有了亲生的后她这收养的就不受待见了。她的继母也不是东西,你就当做是新闻里才会出现的恶继母好了,后来工作成家生了个闺女被抛弃,大致情况就是这样。。。。。。我说萌萌,你怎么突然对这事情感兴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