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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的大草原,一望无际的绿色,就连人骑着马从中间穿过,都会淹没在绿色的海洋里。
长生天保佑,今年终于没有去年那么干旱,年后到现在陆陆续续下了四场雨,而且有一次的雨下得特别大,有河流的地方甚至连人都冲走了。
对于鲜卑人来说,死些人无所谓,关键是要牧草丰茂。
弹汗山王位的争夺,到现在都还没有结果,但这与普通的鲜卑人没一毛钱的关系。
这是一座不太高也没有多少林木遮盖的小山包,高顺坐在上面差不多一个时辰了,始终都没有变换过姿势,宛如一个石雕。
“大人,高将军是怎么了?”一个士卒悄悄问旁边的曲长。
“还能怎么?”曲长一脸苦笑:“他是在心疼这一仗又死了多少人。”
尽管有些不识数,旁边的士卒七嘴八舌议论起来:“好像也没死多少人吧,我们这个曲的人大部分都还活着,一些受伤的被送到刺史大人那边去了。”
“也不知道这么打下去何时才是尽头,我们再怎么着,不该去杀鲜卑人的平民吧。”
“哼,这些小部落都分属于不同的大中部落,只要上面的部落确定要打仗,铁定会骑着马到我们中原去杀我们的人,烧我们的屋,搞我们的女人。”
“我也不是说这个意思,关键我们是步兵,为何高将军偏偏要带我们来大草原上厮杀。”
“还别说,要遇到一般的汉族军队,出现了巨大的伤亡,马上就会崩溃。”
“是啊,幸好胡人和我们不一样,死战不退,想保护他们的孩子,做梦去吧。”
下面的嘀咕声渐渐偏离了主题,高顺听不见,就是听见了也不甚在意。
胡人的凶悍,他早就了解,尽管不是出生在边塞,毕竟不是第一天和他们打交道了。
没错,高顺的目的就是要练兵,想办法练出一支决胜骑兵的部队。
并州这边连年战乱,招进来的士卒基本上和胡人一般悍不畏死,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还能赚一个,可惜他们的身板参差不齐。
刺史大人交给自己的任务,就是要身着厚实板甲的士卒们,在平地上去迎击骑兵。
一副板甲穿在身上差不多四十五斤左右,普通士卒就是走路都费劲,更遑论作战了。
刚开始,高顺还以为刺史大人在和自己开玩笑,后来才发现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随着练兵的开始,他发现了几个要素,第一是单兵的素质,非气力大者不能完成任务。
其次,要是针对骑兵的话,必须有一个不太开阔的地形,不然骑兵骑着马就跑,你一群穿着板甲的步兵能走起来就不错了,还想两条腿追过四条腿?
再者,要是地形开阔的话,骑兵一个冲锋,前边的部卒特定是炮灰。
说起来,多亏赵家,要在并州军选取那么多膀大腰圆的汉子,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
“高大哥,你还别说,士卒们的伤亡一次比一次少呢。”张辽笑嘻嘻地打马上山。
他也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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