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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卷卷莲云追风来,相望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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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月棘,钟先生的朋友?”

    “正是。”

    “请进吧,随我来。”

    烟门堂像个储物柜,外表看似小,实际空间足得很。

    亮堂堂的院落,内有大小精致紧凑的四所屋。正北,面向阳光的小屋子显得很有韵味。匾名“袭香阁,是一个小套房的模样。”

    “姑娘,请进。”

    说来也是,钟离先生方才去寻钟奔夜的那一段时间,北荒四处张望着,总觉得这烟门堂似有玄机之处,是个小店,却恐存在着满身秘密。

    不久后,垂帘处走出一个身着汉制水墨留袖衣的黑绳束发男子,约莫在二十五六年岁。虽周身装扮透漏书生的文弱气息,可五官硬朗、步伐矫健,有种特别的魅力。

    “你是荆月棘的使臣?”钟奔夜问道。

    “噢,是。鄙人曳水摇新辈学子郁北荒,奉荆月棘荆先生之令与先生商讨三月九日拂絮篱子坊萍菘谈一事。”同时示其正头牌。

    钟奔夜听后却笑道:“鄙人?你对我自称鄙人,是看我这小白脸的模样,觉得我只不过是个二十出头的小毛孩,也不比你大多少吧?”

    “这……”

    “哈哈,看你一脸疑惑,罢了,不逗你了!你这一个称呼倒也使我开怀不少。咝,辈分这东西很是奇怪,也没个具体划分的。确认一下,姑娘今年多大了?”

    “恰好十九。”

    “哦,那就和我眼观的没差。哦?这样看,我做你叔字辈也不为过。你就唤我钟叔叔可好?”

    这些话差点没把郁北荒怔住,让她反应了好长时间。

    “是……是晚生眼拙、疏忽了。只是,还是唤作钟先生更为贴切。”

    这话对旁人来说没什么幽默感,却教钟奔夜一连笑了好久。

    “好了,随我来。”说着便转身示意郁北荒跟上。

    “这是我平时的书房,我给了一个俗气的名气,叫寄夜斋;再往里,便是我的内室。你坐即可。”

    这寄夜斋自然缺少不得书香气息,可除此外又显得格外清幽,甚至有些“冷”。门窗是茶青色榆木做成,配以各种深黑色装饰品,而这些装饰品大多是古神兽刻物;一座半掩面紫黑色屏风;墨蓝色书柜的藏青布上整齐摆放着书画,桌子上显眼处置着一把粉面尘尾扇和乳白色头小尾大圆面玻璃灯。

    “自从我来了碧落源,就再不曾有机会去拂絮篱子坊了,这些年我曾未打探过它的消息。如今是发生什么事儿了吗?”

    “其中的细节晚辈所知甚少,荆先生要我传些话。他说时间已去许久,相信先生以对过往释然。三月九日,拂絮篱子坊,萍菘谈邀先生为众晚生讲学,切莫迟来。”说罢,又将信件同一包裹呈至桌上。

    好一阵子安静,钟奔夜说道:“别一口晚辈晚生的叫,倒显得生疏的多,你就以’我’或名字自称即可。这事确实在我意料之外,不过我也不是小气之人,就算是,也得装的大度些,让他好生等着。”

    北荒总觉得这些话语莫名其妙,但也时不时地颔首示意。

    这时,寄夜斋那折扇门传来了叩门声:“叮叮咚,叮叮咚。”

    一女子发出清脆温和的说话声:“先生,是小书。”

    “进!”

    只见一席黑衣女子,体态匀称,相貌平平,却是耐看与气质的;一头长发,在头顶束起,用一墨色丝带缠绕,任其飘逸地下垂,再配有副碧青木制冠簪。

    “先生,这是尚棠庭的一副墨宝,请先生鉴赏。这位姑娘是?”

    “在下曳水摇郁北荒。”

    “姑娘是习武之人。”

    “正是。先生,眼下正是年间,我此番来确是有其他事要做,就不再耽误先生的时间了。”

    “也好,小书,你将姑娘送出。”

    钟离书微微点头。

    话说也很是奇怪,这啄铃鸟只产于碧落源,其他国度都不曾见过。北荒在这集市上逛了的有两个个时辰,都未发现这种鸟。

    情急之下,她随便寻得一个人,问道:“公子可知这风铃城何处有卖啄铃鸟的,我找了两个时辰,却都没发现有卖这种鸟的。”

    那人似乎有些惊讶:“姑娘是曳水摇人吧?”

    “是。”

    “这啄铃鸟啊,根本不是什么鸟,它只是一个檀木镜匣,这种镜匣叫做殷蜀匣,只是由于这镜匣表面纹有啄着铃铛的鸟儿,因此在曳水摇,就俗称’啄铃鸟’

    了。姑娘竟不知道?”

    “这,还未曾知晓。”

    “这种镜匣很是名贵,不过这是京都嘛,你再往前走上约一个时辰,就会看到一个牌匾上写有’朝夕一遇’的楼阁,到那儿就能买到。”

    “朝夕一遇,谢公子。”

    朝夕一遇人来人往,很是热闹。朝夕一遇占地很大,楼有二层,一层出售各种名贵商品,二层看样子是住房。其红漆加身,样式别致,整个华丽的很。

    “姑娘,要寻物,还是住店?”

    “店家,你这有没有殷蜀匣?”

    “你这儿可有殷蜀匣?”

    巧的是,一男子几乎和北荒同时询问。

    “这……这种匣子很是名贵,在京城也寻不到第二家有的,可咱们也是罕物稀缺啊!本有两件,不久前刚被一位老妇人取走,如今,也只剩一件了。两位没有先来后到的分别,那你们二人商量商量可好?”

    不料,北荒发现那人竟是二月九日在曳水摇偶遇的男子。

    两人相视而望,一语不发。

    “公子有什么想法?”

    那男子偶然瞥见了北荒脖颈的伤痕,随即回头,说道:“姑娘拿走吧!”话落,那男子转身便走。

    若是发生那日的事,北荒会对这个人非常感兴趣,他有黑紫色将额头遮起的刘海和随意绑起的头发,暗红色束腰服,藏青色对褶外衣,格外特别的是手中攥着的那一把长刀。她觉得这样的打扮有些叛逆、有些潇洒和独特的美。

    随后北荒发现了两个身穿曳水摇军服的人,只不过举止有些仓促,她没来得及将看清两人的脸,便急忙跟了上去。

    走到一个无人小巷子里,听到有打斗声,郁北荒就悄悄进了巷子。原来是这两人和那黑紫发男子在纠缠。

    北荒在远处暗里观察,那两人显然不是男子的对手,来回互搏了一阵子后,北荒出手为二人挡开男子将要落下的刀,却突然发现这两人并非曳水摇人。

    “你们不是曳水摇人!”而后转身想要对男子说些什么。

    不料,那二人恩将仇报,竟举剑要刺杀郁北荒。

    又令北荒感到意外的是,没等自己发应过来,二人已死于男子之手。

    “下回看清楚些!”

    “多谢,你是否早就看出来他们的身份了?”

    “南孤痕的人。狡猾得很。”

    “在下曳水摇新人学子郁北荒。”

    “秋野风。”

    “秋野风?”

    “正是啊,怎么?”

    “只是觉得本人年轻。”

    “呵,跟我来。”

    不久后,秋野风二人来到一家药铺。

    秋野风说道:“多有得罪,本以为你的伤早早就会好,没想到伤口还是深的。这算是当我赔罪。”

    “不打紧。不过有些话我还是要说,虽然你有恩于我,可你我都为各自的黄氏服务,比得公私分明,恩情我私下定还。”

    “以前是,可如今我没有在为谁服务,你不必对我心存芥蒂,现在我只是一闲人罢了。这不算什么恩情,自不用还。”

    “那,这银蜀匣,秋先生要紧么?”

    “你拿去吧!无妨。”

    “多谢,时辰不早了,我该回去了。”

    二人相对行抱拳礼后各自转身离去。这时,天气渐沉,挂在西方的霞云一层紫一层蓝一层黄一层红,像极了一副渐变色的彩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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