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么幸福的一刻,那么一切都是值得的。
“嗯,把车停下吧。”
王天宇看着车外,果然是到了什刹海,这个人没有来过这儿都会有这么厉害,这是简单的看过地图,居然就会对整个京都了如指掌,似乎自己的速度和方向都在他的掌握之中,一个如此强大的人,不知道要用多么坚毅的意志力来引导自己的习惯为自己所用,一个人的强大,是由他的习惯决定的。
车是由夫人开的,夫人没有停,车速一如既往,不快也不慢,这是一个正常速度,夫人断然不会因为这个人的缘故,把自己置身于危险的境地,且不说开快车的危险了,单单是天上卫星的监控,就能把自己开车的心情暴露给有关人,从而开始由这辆车的蛛丝马迹判断杀手在这个车上,从而为夫人带来一些不必要的困扰。
王天宇越是和这个叫秦臻的男人在一起,越是能感觉到这个人的可怕,一般的人如果受这么重的伤,流了这么多的血的话,早就死掉了,或者最少也是眩晕昏迷,这很大的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无法忍受这种疼痛,这些人无一例外,几乎是全部都会因为缺乏生机而死去。
而这个秦臻却是正好相反,即使是已经完全的到了灯枯油尽频临死亡深渊的地步,他仍然能够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在谈笑风生,似乎受伤的人不但不是他,而且还与他一点的关系都没有。
到了目前,王天宇知道,他是在燃烧自己的生命,拼命的燃烧自己,想要让自己无比尊严的死去,不露一丝怯意,不留一点遗憾,在与巨大痛苦对抗中,充当一个顽强的生命斗士。
王天宇想了一下,一个人在临死前,连自己的死都设计的如此的富有悲情的诗意,如此的让人刻骨铭心,也许他上车的一霎那就能够快速的根据夫人的身份,判断出他们的路线,已经想到了自己可能会死在什刹海公园的某条长廊上,当然在他诗意的构思中,也许自己的手上还抓着一袋鸟食,在双手无力滑落垂下,闭上眼睛的时候,原本空无一物,安静静谧的长凳和小树林边,会一下子因为食物涌来无数的小鸟,纷纷的叽叽喳喳的叫着,用清晨时最富有生命气息的合奏,为他送行。
但是王天宇没有停留。
在战场上,不管是哪一方,都会把战败者的尸体掩埋,这是对对手的尊重,这是对生命的敬畏,这是对游戏规则的遵守。
同样,战斗的双方,如果没有战斗到山穷水尽,人员牺牲殆尽一步的话,根本不会让自己兄弟的尸体暴尸荒野,就是死也要把兄弟的尸体,一点一点的抗回来,拖回来。
这就是兄弟。
虽然和这个秦臻只是一面之缘,根本就成不得上是兄弟,最多是个朋友而已。
但是对王天宇来说,这就是自己的底限。
王天宇是军人,军人的荣誉高于一切,但是如果说还有什么比军人的荣誉更高的话,那就是对道德和生命的敬畏。
“嗯!既然你这么白费力气的把我从大老远的地方拉回来,那么一定不能小气了,如果,我说的是如果啊,如果救不活我的话,直接把我掩埋,不要火化,因为据说,活化后,人会变成鬼,这样不好。”
王天宇再次敬佩这个秦臻到了一定的地步,对别人来说,熬到了这种程度的时候,尸体早就已经烂光了,尸变,尸斑,尸僵这些现象,该有的都是全部都有了,但是这个秦臻尽管嘴巴上死死活活的说着自己不怕死,但就是不死,可见,活着,真好。
王天宇试着将自己的真气度入这个秦臻的身体之中,然而王天宇发现一个更加令人惊讶的东西,这个秦臻的身体之中居然没有一丝一毫的真气,这是一个普通人吗,显而易见,肯定不是,否则的话,根本就没有办法跑那么快,居然能够追得上跑到了中速的“幽灵”,更何况这是秦臻在浑身上下受了极重的伤势后,才完成的动作。
“好了,到了,这个人最好留在车里,我会让最好的手术师动手的。”
“不用。我自己来。”
夫人诧异的看了王天宇一眼,他知道王天宇当过兵,有一定的包扎知识,但是在部队里面,所学的简单的包扎知识,大概是仅限于把急救包里面的三角巾取出来,对着伤员的胸口像下腹部延伸,然后对折返回到腰围另一端系好。
但是王天宇则是貌似很专业的样子,居然要给这个秦臻亲手动手术。
如果说开始的时候,夫人是抱着不相信的眼光的话。在准备好所有手术所需的消毒药,药棉,手术刀后,王天宇动手开始动手,看着王天宇的动作,夫人也只能用叹为观止这四个字形容了。
王天宇的动作很快,也很轻柔,就像是歌里面唱的那样:“你就像一阵恼人的秋风,”
王天宇动作就是秋风扫落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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