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你一起去东安镇?”肖长卿依然将人扣在怀里,不时亲上一口,还把她的手当玩具来摆弄。
沈佳音蹭了蹭他的脸。“你那一堆工作能扔得下?”
论忙,沈佳音完全不能跟他比。很多时候她都在梦里了,他依然在书房里挑灯夜战。
别人只看到他年纪轻轻就建立了一个商业帝国,只有亲近的人才知晓,除去天分,他付出的努力也远超出他人。
“为了你,我什么都能扔,更别提工作了。”
工作哪有她重要?
肖总不仅经商本事超凡,撩人的技能也让一般人望尘莫及。
沈佳音有被他肉麻到。
“肖总,有没有人说过,你现在越来越像一个昏君了?”
肖长卿又是几声低笑,在享受完一场水乳交融之后,再呼吸着她发间独有的馨香,心底是无法形容的满足。
“肯定有人这么想,但敢当着我面这么说,也只有你有这个胆量了。”
“我听着,你还觉得挺光荣?”
“嗯哼。我老婆美若天仙,可甜可盐,我不做昏君才不正常吧?”
沈佳音:“……”
这人该不会真去看什么霸道总裁爱上我的狗血言情了吧,不然为什么说起肉麻情话来这么熟练?
第二天七点多,沈佳音没吃东西就直接出发去约会丁小嫚。
“沈老板!”
丁小嫚比她到得还要早。
沈佳音发现,几个月不见,丁小嫚的变化很大,简直可以算得上脱胎换骨。
她长胖了,皮肤白了,也爱笑了,还把缺的牙齿给补上了……整个人看起来年轻了许多。
最重要的是,她眼里重新有了光芒,那是对未来的憧憬。
“今天状态不错啊,这条裙子也很适合你。”
丁小嫚高兴地笑了起来,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裙子。“真的吗?我昨天去买的,一眼就看中了它。”
“真的。款式简约大方,色彩明艳都又不花哨,挺好的。”
“谢谢,我自己也觉得挺不错的。”
沈佳音注意到,她旁边还放着一个行李箱,看起来像是要远行。
“这是要去旅游?”
丁小嫚伸手扶了一下行李箱的拉杆,笑了笑。“不是旅行,是离开这里,换个地方重新开始。”
“挺好的。打算去哪里?当然,如果不想说,你可以不必回答。”
“对着别人我还真的不想说,但对着你,我没什么不能说的。我想去贵州兴义。”
“兴义?”这地方,沈佳音不了解,原主也没去过。
丁小嫚又笑了。
“我曾经去那里旅游,哪里的万峰林万峰湖,我觉得真的太美了。小城市,环境好,物价也不高,我觉得挺好的。”
当初,她是跟自己所爱的人一起去的,那里有她美好的回忆。
“听起来很不错。”
其实,只要能离开这个有着太多不堪记忆的地方,无论去哪里都是好的。
“是啊。到了那里,找一份喜欢的工作踏踏实实地干着,工资不需要很高,够生活就行。要是条件合适,运气也好,我还想领养一个孩子,最好是个女孩儿……”
对于她想领养孩子的想法,沈佳音并不意外。
有过那么惨痛的经历,除非能遇到一个特别好的人,不然丁小嫚大概率不会再想踏足婚姻。
当然,世事无绝对,或许转个角就遇到了对的人,一切自然顺理成章。
因为订了十一点多的高铁票,十点的时候,丁小嫚就要走了。
“沈老板,谢谢你。如果不是你,我要么已经死了,要么生不如死的继续熬着。”
那天下决心走进春雨救助中心,是她这辈子做过的最正确的决定。
虽然晚了一些,但终究不算太晚。
“祝你幸运,也祝你往后的日子踏实舒心。”
“谢谢。我也祝福你,希望你永远平安、健康、快乐!我真的该走了,再见!”
“再见。一路顺风!”
沈佳音站在原地,看着丁小嫚将行李放到尾箱,然后朝自己挥挥手,潇洒地上了车。
看得出来,她已经放下了那些沉重的过往,准备轻装上路,开始新的旅程了。
沈佳音望着车子汇进车流,然后迅速地远去,消失在视线之内。
突然,她轻轻地弯起嘴角。
虽然她救不了所有人,但还是有很多人因为她得意以离苦海,就像丁小嫚这样。
“你好,请问你是不是沈佳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