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住根据地,她真的就和之前的某位绅士签订租房合同了。
是的,租房合同,在这个对契约还不是特别敏感的年代,她的做法确实让双方产生了安全感。大概这也是为什么来这里求租的租客当中,刚入行的科研工作者或是大学助教这类身份的比较多。
相比之下,房子的真正主人反而显得十分不上心。她边乐呵呵的整理着她的那些花花草草,边看戏一样每天眨着眼睛旁观刘凡旭对那些租客的面试,她觉得有意思极了,与这个筛选的过程相比,成功将房子租出去这件事,反而显得不那么重要。
刘凡旭虽然也熟读阿瑟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但是她却并没有在书中看到过明确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来应租的时间,总不能因为一定要为夏洛克留着房子,然后主动找到那个大学的化学实验室去吧。想到这里,刘凡旭觉得更加头痛。
五月的星期三,对于伦敦来说是个不错的天气,尽管仍然看不到灿烂的阳光,毕竟伦敦的上空因为工业革命兴起后排污超出了大自然的分解能力呈现出诡异的紫色云雾,至少这天没有厚重的浓雾笼罩住整个城市。
刘凡旭正坐在贝克街221B二楼的起居室里,接待一位租客,他已经是第五次登门拜访,并且越来越有兴师问罪的意思。原因无他,他越来越想要知道刘凡旭拒绝将房子租给他的原因,可见他一如刘凡旭最初的推测,他就是个执拗较真儿的男人。
“小姐,请务必给我一个理由,为什么你不愿意将房子租给我。”他的名字叫亚历山大弗莱明,一个会在将来同样享誉全球的男人。不仅如此,他同样是斯潘塞十分崇拜的细菌学家、生物化学家、微生物学家。刘凡旭看着他微蹙眉心的样子,心头巨颤,因为他同样也是她很崇拜的医学巨匠,青霉素的发现者。
推托五次已经是极限,刘凡旭实在没有理由再将他拒之门外,不过,她仍然需要一个适当的理由。所以,刘凡旭垂着睫毛,声音很轻的开口说道,“抱歉,弗莱明先生,我只是希望您能慎重考虑。毕竟,这里由您一个人居住,未免太大了,租金也会是一笔不菲的开销。不如,你寻找一位合租人来分担这笔不必要的开支,不是更好?”
亚历山大弗莱明的脸色缓和了下来,他思考了片刻,点头认同道,“我想你得考虑是对的,很抱歉,”他朝她颔首,“我要为刚刚不礼貌的态度向您道歉。”
刘凡旭摇摇头,暗自松了一口气,“哦,没关系,弗莱明先生,不过,请您尽快,我只会为您将房子保留到有合适的租客之前。”
“小姐,您的意思其实就是不会为我保留,”他哭笑不得的看着刘凡旭,继续说道,“您是我见过的最冷静的小姐,”他站起身,手里的帽子被整齐的扣在头上,他摁了摁帽檐,“不过,我仍然要感谢你,而且我会尽快解决合租人的问题。”
刘凡旭起身正要说话,起居室的房门被从外面推开,哈德森太太引着另一位绅士站在门口,她看了一眼弗莱明,礼貌的颔首,随后边看向刘凡旭,开口说道,“亲爱的,这位福尔摩斯先生看到了报纸上的出租信息。”
听到这名字的时候,刘凡旭的第一反应不是‘啊,终于等到你了。’而是不停告诉自己一定要控制好自己的微表情,他可是社会行为学这门学科以及侧写师这个职业的鼻祖。自己任何不恰当的表情都会被他尽收眼底,从而生成不利于她接近他的障碍。
这些想法都是在一秒钟内闪过的脑海,她的表情没有丝毫不妥,她礼貌的朝哈德森太太口中介绍的福尔摩斯先生颔首行礼,然后又看向弗莱明先生,他不在意的朝她点点头,开口说道,“我会再来的,刘凡旭小姐。那么,再见。”
刘凡旭将自己的偶像送至门口,看着哈德森太太将他带到楼下,这才抬手示意门口的福尔摩斯先生请进。他的体态一如书中描写的那般瘦削,五官深邃,尤其是他那双如鹰的厉眼,不过它们的犀利伪装在他的彬彬有礼之下,这是同斯内普教授不同的地方。
甚至不必进一步确认,刘凡旭就已经相当肯定,这位租客就是她一直在等的夏洛克福尔摩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