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发展中的问题(三)
在和安普杜勒尼等人探讨完了这些话题后,李俊昊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开始思考是否重新规划一下自己的工业基地发展问题。第二天李俊昊召集起了自己手下所有的政务院的头头脑脑们开了一个工作会议。首先讨论中成立了松盖阿工业园和马萨西工业园以及这两个工业园的负责人。会议决定任命卡努列为松盖阿市市长,普列夫为马萨西市市长。大卫罗接任非洲国家建设公司董事长。随后会议又决定修建一条连接松盖阿市和马萨西市的铁路。在此前提下为了加快建设速度,铁路项目可以转交给个人承包建设。政府随时做好公开招标的准备。由非洲国家建设总公司出技术人员监督施工和检测工程质量。
为了刺激根据地经济发展,也是为了根据地部分非重要企业的私有化,减轻政府的人员负担,李俊昊决定举行一次轻工业的拍卖大会。眼下政府掌控的轻型产业有造纸厂三家,火柴厂四家,化工厂7家。纺织厂11家,印染厂4家。制药厂5家。随后这些产业都一一挂牌进行了股评。随后这些产业在三天内拍卖完毕。共计为筹措资850万英镑。这是非洲商人和西洋商人蜂拥而至的原因。
随后会议决定这些获取的数百万英镑全部下拨给政务院使用,这些资金全部用于教育,医疗和重建三个方面。同时李俊昊还明确指示政府公务员禁止参与私有企业活动中去,主要是李俊昊怕这些公务员参与到经济贸易活动中,并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以权谋私。于是李俊昊责令大会制订并出台了《临时公务员法案》,法案规定政府机关禁止存在临时工,公务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贪污受贿。不得担任任何私有企业职务,定时公布自己财产及收入渠道。
李俊昊又用自己手中的一百余吨黄金作为储备金组建成立了非洲国家中央银行,发行根据地自己的货币,简称为“非元”。非元以金本位制计算。即一两黄金等于100非元。非元面值有10元、5元、元、1元。5角、角、1角、5分、分、1分。同时李俊昊参考后世中国银行法颁布了《银行法》,规定所有根据地经营非元的银行主要以国立四家中央银行的下属子银行为主。这四家子银行分别是非洲工农银行,非洲大西洋银行,非洲商贸银行、非洲印度洋银行。同时还规定其他民营银行法定人必须是非洲国籍还得必须向中央银行缴纳十万两以上黄金或者同等价位的外汇作为保险储备金才可以营业。
当然对于李俊昊发行的非元,无论是西欧商人还是本土黑人商户都是抱有抵抗心理的,你一个造反专业户发行的货币这能有多少含金量。李俊昊得知这个消息后,李俊昊直接命令战士们把数百斤黄金抬到大家面前让大家过目后,这才打消了那些人员抵抗和排斥。
虽说在银行法的限制下,除了四大银行以外还是有许多的民营银行破土而出。例如一些沉浮于李俊昊的西洋商人组建的非欧银行。非洲黑人商人组建的非民银行以及李俊昊自己的华非银行等。李俊昊本着私心的原则从红警里面招募了一名红警金融家为自己打点这家银行。这名叫胡巴克的红警金融家是个不折不扣人才,在他的运作下华非银行规模已在壮大,直追其他的民营银行,发展势头有点超过那四家国立子银行的架势。
&n...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