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多,杀伤力也不大,但可以有效打击敌人的士气;至于没什么特长的就学着用长矛吧,这个最简单。
铠甲方面,剑盾兵要身穿重甲,一般都要穿镶嵌甲,甚至于穿锁链和兽皮的复合甲;长矛兵穿厚皮甲就好;至于弓箭手们,有条件的话穿锁链甲,没条件的话穿轻皮甲就行。
这并不是说弓箭手追求敏捷,所以要穿轻甲,而是弓箭手缩在后面,一般用不着重甲。
尽管……其实往往弓箭手们的武力值才是最高的,但凡优秀的弓箭手,多半肉搏战也都很强,可谁会让他们去上阵跟人肉搏啊!那太浪费了!
真到连弓箭手都要拔刀战斗的时候,差不多就是领主自己的小命都快要不保了。到这时候,谁还顾得上别人啊!
但克里克的做法和别人截然不同,他招募的这三十个人里面,没有哪怕一个弓箭手或者剑盾兵,清一色的长枪兵。而且他给长枪兵们准备的铠甲也与众不同,不是寻常的后皮甲,而是清一色的锁片甲。
尽管那些锁片甲相对来说比较粗制滥造,但质量再差也是锁片甲啊!
一件锁片甲,即使是粗制的,往往都需要一百金币以上。这批三十人的锁片甲,一下子就是差不多三千五百金币。要不是领地本身还有一些存货,大战之后雄鹰王国又发还了不少遗物,光是买这些铠甲,就能让目前资金已经不大宽裕的克里克有些心疼。
但不得不承认,三十个身穿锁片甲的士兵,手持长矛站成几排,的确是威武雄壮,光看气势都让人赞叹不已。
而克里克给他们的训练项目也很奇怪,不是寻常的各自去扎草人刺靶子,而是先从列队、齐步走之类开始。
“这些东西有用吗?”霍华德·詹姆斯骑士私下问。
克里克自己也没多大把握,但他觉得反正人也招募了、钱也花了,那怎么也该把这个实验做完才对。
在他的命令下,这些不久之前还是农夫或者小帮工的士兵们每天吃饱喝足之后就是站队列、齐步走,再加上长跑之类的体能训练,总的来说他们不像是一群士兵,倒像是一群演员。
不仅如此,克里克每隔几天都会去军营视察,给他们上政治课,给他们讲“你们当兵战斗,不是为了赚钱养活自己,而是为了守护你现在稳定的生活”,给他们讲“对于士兵来说,死亡固然可怕,但失败和逃跑更加可怕”,给他们忆苦思甜,对照过去辛苦的生活,对比现在稳定的生活……总而言之,想各种办法来激发他们的斗志。
然而老实说,效果很一般。
诚然,这些士兵们的智力普遍不高,最高的那个居然才只有九,倒是智力七的有好几个。但他们绝对不愚蠢,更不会如同某些老式龙傲天风格小说里面死跑龙套的小兵一样,主角虎躯一震散发出王霸之气,他们便纷纷倒头就拜,忠诚度立刻锁定一百。
他们来当兵,归根究底,还是为了赚钱,为了过上比较好的日子。
而对他们来说,没有什么比死更可怕。他们其实根本都还没做好杀人或者被杀的心理准备,都还没完成从普通人到战士之间的蜕变。
为什么一般招募专业士兵都强调敢打敢杀呢?关键也就在这里。
克里克倒也不着急,依旧每天训练他们站队列、齐步走、体能,依旧定期巡视,给他们讲课谈心。
大概一个月之后,这些士兵们的队列总算都整齐了,齐步走也像个样子了,于是训练就进入到下一个环节,长枪戳刺。
长枪枪法其实是一个很大的体系,总的来说,大致上有砸、刺、扫、顶这四个部分。砸,指的是用长枪从上往下砸,在和对方长枪兵交手的时候特别有用;刺,就是戳刺,这是最主要的攻击手段;扫,就是用长枪左右扫击,驱赶诸如地精之类怪物,以及扫荡暴民的时候很管用;顶,是把长枪固定在地上,形成难以预约的枪林,这自然是拿来对付骑兵的,尽管实际上几乎不可能用到。
一个熟练的士兵,光是学习长枪的四个主要招数,就要花费半年以上时间。但克里克直接把其余三个招数都忽略了,只保留了集体戳刺。
这样以来,训练的速度自然大大加快,可是士兵的战斗力也大大降低了。
霍华德·詹姆斯骑士又担心起来,私下里劝说,建议怎么也要把别的招数好好训练一番。
“没那个时间。”克里克说,“先把列队——齐步走——刺,这一套学好了,再练好体能,然后穿上铠甲,他们就可以战斗了。”
“这样不行吧……”
“反正暂时只是要他们去剿灭地精之类而已。”克里克笑着说,“别的招数,暂时也用不着。”
智力九的骑士又一次被说服了,尽管他依然觉得很不对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