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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八章 诗歌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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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团体每周六晚有一次正式的聚会,实际上是一个小小的“皇家学会”。

    “在我的剑桥生活中,最重要的事件就是被选为使徒。”弗吉尼亚伍尔夫的侄儿朱利安贝尔在1930年写道:“我真正感觉到我是坐在剑桥理性主义的塔尖上。”

    顺便一提,这个叫做朱利安贝尔的家伙是个极端主义者,在1935年怀揣着改变世界的理想来到中国,应聘到武汉大学做英国文学教授。

    他最终没有能改变中国,反而爱上了一名叫做凌淑华的中国女子。

    凌淑华生于1900年,出身名门世家。

    她的文学老师叫做辜鸿名,真正学贯中西的大师,她的绘画老师是缪嘉慧,这是慈禧太后御用的画师。

    所以,她在文学和绘画方面具有很高的才艺,而且相貌出众。

    当朱利安贝尔遇到凌淑华的时候,她已经结婚了,她的丈夫陈愿同样是社会名人。

    至于结果,还是不要说了,较为尴尬,反正就是男女之间的那些事。

    也就是说,如果不是剑桥大学三一学院和国王学院的学生,就没有资格加入这个圈子。

    徐至摩以前只在这个圈子的外围游荡,现在终于进入了核心。

    他收拾心情,和托马斯艾略特攀谈起来,把林子轩在中国的事迹告诉了艾略特,主要是林子轩在文学上的成就。

    在这种场合,同样作为中国人,徐至摩自然要为林子轩说好话,这种风度还是有的。

    不过当他听到艾略特写《荒原》的灵感来自于林子轩所写的《死水》时,他不由得目瞪口呆,真想告诉这位生活在英国的美国人,这两首诗作根本没有联系好不好。

    《死水》是对北洋政府时期国内政治环境进行的讽刺和控诉,有政治隐喻。

    《荒原》则是表达西方文明精神上的幻灭。

    如果说两者有共同点的话,那就是都是象征主义的诗作。

    隐约间,徐至摩似乎抓住了什么。

    原来东西方世界的诗歌是可以相通的,原来诗歌还可以这么写,用东方的语言来描述西方的精神内核,或者东方的精神内核用西方的语言进行表达。

    互相借用,融会贯通。

    于是,一条诗歌的道路在徐至摩面前徐徐展开。

    艾略特不知道这位东方人顿悟了诗歌的至理,他听到林子轩还写了以美国内战为背景的《乱世佳人》,作为一位美国人颇为感兴趣。

    他喜欢诗歌,对于小说的热情不大,而且《乱世佳人》在英国并不如在美国那么受热捧。

    “这位林先生性格如何?”艾略特好奇的问道。

    “他的思想比较自由。”徐至摩回答道。

    徐至摩了解的还是两年前的林子轩,他不能说林子轩是个玩乐主义者,只能含糊其辞。

    在和这些英国精英分子的交流中,他感受到这些人对于林子轩的诗集颇为推崇,这固然有艾略特的极力推荐,也是因为诗歌是一种世界性的语言。

    林子轩的《一代人》是中国几十年内著名诗人的诗作集合,每一首都是经典。

    这样的诗作自然会引起这些英国诗人的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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