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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前,秦雪初偶遇因身患此病,打算在郊外自尽的洛云霄。秦雪初并不是菩萨心肠之人,只是在郊外偶遇这样一个美丽的女子,让一向谨慎的她怀疑另有隐情。在听了洛云霄讲述的身世之后,秦雪初不忍见这样一个无辜女子枉自送掉性命,便救下她,还为他在此处寻了一处安身之处。
原来今日的第一美人,其实是城中一位富商家的小姐,只因是庶出,并且身患奇疾,并不得父亲的疼爱。那时,那富商一心想攀附权贵,希望与官宦人家结亲,只可惜他虽妻妾众多,却只得洛云霄一个女儿,而这个女儿偏偏又是个病秧子,叫她的心思竹篮打水一场空,便越发对她冷淡。
后来洛云霄的母亲病逝,洛云霄觉得既不得父爱,如今母亲又离世,自己的病也治不好。便一时糊涂要寻短见,后来被秦雪初所救,秦雪初为她安排了新的身份,从此与之前再无瓜葛。而那富商一家,则以为她已经不在人世,后来家道中落,便举家南迁,从此断了音信。
因为那时的大家闺秀大多很少外出,再加上洛云霄有病在身,更是甚少在外露面。因此至今并没有人发现她就是原来的商贾之女。洛云霄这个名字,也是后来改的,她原本名唤赵紫林。
“这一晃都四年了,当年若不是你,只怕我就算那日没有自尽,只怕我这身病也容不得我活到今日。感激报答之情尚不能溢于言表,你又何必说这些话来折煞我?”
“都是些陈年旧事了,不必再提。只是这火鳞蛇难得一见,更何况是体长十尺以上的大蛇?恐怕只能靠这些药材来维持了,根治的机会怕是很小了。”这些年自己遍寻各地,却并没有任何火鳞蛇的消息,若不是当时给洛云霄看病的是那个人,自己只怕要怀疑这世上根本没有火鳞蛇。
据那人所说,火鳞蛇遍体红色鳞片,刀枪不入,也由此得名。可是这几年来,自己从闻所未闻到遍寻各地仍然无果。
当初救下洛云霄,除了感叹她与自己一般命运坎坷之外,更加有感于她与自己一样,生来本无错,只恨是非世。她们都有错吗?没有。只是不该投身于这是非的人世之间。
“既然找不到,你也不必再费心。能够活到今日已经是我的福分,更何况这几年我的身子也以后好转,从鬼门关走了一会之后能够遇见你这个知己,我这一生何其幸也,如果真的找不到火鳞蛇,其实也没什么好遗憾的。”洛云霄此番话倒也并非虚情应承,而确实是发自肺腑的一番感慨。
这几年通过和秦雪初的相处相交,实在是对其心中甚为感激。
“中原各地我都派人打听过,但是都没有消息。或许这火鳞蛇并不生于中原也不无可能。毕竟中原的气候所孕育的蛇类并没有火鳞蛇这一类的,难道……”
“你是说大漠?”洛云霄立刻反应问道。
“不错,西北大漠,气候干燥,更有大面积的沙漠和戈壁。正所谓世间万物相生相克,毒草的附近必有解药,火鳞蛇遍身鳞片,或许正是为了适应大漠的风沙气候和沙漠戈壁。如此一来,我们在中原找不到它的踪影,倒也是常理了。”秦雪初分析道。
“你说得十分有理,倒也不无可能。”
“我会派人去西北打听消息的,一旦有了回音,我便会亲自去一趟,如果可能的话你也一起去吧,毕竟西北甚为偏远,一来一回便要数月,你一同前去倒是更加稳妥。”
“也好,那我静候佳音。”药引必须杀蛇取胆立即食用,这更加大了治愈的难度。就算在大漠找到体型如此大的火鳞蛇,自己也未必能够撑到大漠,而如此长途跋涉,将巨蛇运回中原也不现实。
想到此处,秦雪初见洛云霄神色眉目间竟早已隐约有认命之心。
“时候不早了,我先走了,你自己要注意调理好身子。”
“好,你等一下,我把那玉佩拿来。”洛云霄说着便要去取那黑玉交还给秦雪初。
“不用,你收好便是,或许有一日你用的着。”说罢,便挥手离去。
身后的洛云霄目送秦雪初离去,待到秦雪初消失在视线之中,洛云霄方才转过身而原本尚算红润的脸庞变得苍白,流露出痛苦之色。
“我会等到的,一定会的!”
桌上的热茶已经微凉,让侍女收走茶具之后,洛云霄取来纸笔,俯身案头。她将写好的信卷成一个细小的纸条,吹了一声口哨唤来一只信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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