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过多久,姚氏就得知了沈书画受伤的消息,带着一大群丫鬟婆子赶过来,先是好生安抚了书画一番,随后就将负责屋里伺候的几个丫鬟全部罚了月钱。
当时书华就坐在屋里的炕头上看书,耳边隐约能听到从对面院里传来的哭喊声。
如今已是入春,但北方的天气仍旧停留在寒冬时节,外头残雪稍去,寒气犹在,最是容易感染风寒的时候。
书华打了个哈欠,将手中的话本翻到最后一页,故事是个完美的大结局,才子佳人结为夫妻,至此幸福地过着小日子。这故事有那么点像中国版童话,灰姑娘巧遇落魄官家公子,两人一见钟情再见倾心最后私定终生,公子后来金榜题名高中而归,与灰姑娘共结连理双宿双飞,成就一段完满佳话。
书华对这种千篇一律的故事感到无语,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可以共富贵却不可以同甘苦,同理,也会有很多人可以同甘苦却不可以共富贵。灰姑娘已经过惯了什么都没有的贫苦日子,让她一夜之间翻身做主人,打理那么大的一个官宦之家,敢问她真能做得好吗?
再者,当那公子中了状元当了高官,眼中的世界自然就与从前不一样了,有了对比,他会渐渐地发现,从前在他眼里很美的灰姑娘其实并不那么美,甚至于觉得她……很粗俗很愚蠢,完全登不上大雅之堂。虽说糟糠之妻不可弃,但这心里的隔阂又岂是伦常道理可以约束的?
其实这个故事有那么点像东汉时期的刘秀与阴丽华,当初说着“仕宦当作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的壮言,结果还是娶了郭圣通,或许他有他的苦衷,但那份曾经在年少轻狂时候说出来的爱,最后还不是没能敌得过世事变数?
书华忽然有一种想要将这个故事继续写下去的冲动,她招来青巧,让她立刻去寻些笔墨纸砚过来。
因着上一世曾陪着酷爱书法的父亲练过几年的字,她这一手毛笔字虽然称不上漂亮,却也像模像样。
青巧不知她要做什么,但也不多问,安静在旁帮她磨墨。
书华的文言文不怎么好,能看懂那些寻常话本都要靠自己瞎蒙拼凑,实在学不来像古人那般遣词造句,想着这些东西也只是自己看看,就算写得乱七八糟估计也没人知道,干脆就放心大胆地写了起来。
等写完了一张纸,书华忽地停下笔,瞥了一眼一直盯着自己的青巧,状似无意地问道:“你觉得我这写得怎么样?”
青巧俏脸一红,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小姐真会说笑,奴婢虽然曾经跟着小姐识过几个字,但也仅限于那几个简单的字,这么一大篇文章奴婢可看不懂,小姐凭地笑奴婢了。”
不认得就好!要是认得的话,书华可就真的头疼了!
青巧又瞅了那张纸上的字一眼,细声呢喃:“不过……小姐这字好像变得有点不一样了。以前小姐写字总是很小很工整,可是小姐现在的字看起来比从前大了许多……”
书华心里咯噔一跳,面上不动声色色:“写得太小不容易看清楚,而且这么久没写字了,手有点生疏,这些出来的字自然有些不大一样了。”
青巧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小姐说得有道理。”
幸而青巧是个没什么心眼的人,要不然的话这一关肯定要难过了!书华不由暗自抹了把冷汗,手下写得字也不似之前那帮随意,特意小心地将字写得小巧工整些。
她这字写得连不识几个字的青巧都能看出端倪,日后要是再碰上其他需要写字的时候,还不得被人给戳穿了去?还是赶紧练练字得好。
想到这里,书华抬头又问:“你把我之前临的字帖收到哪里去了?我可得翻出来好好练练,免得这字丑了见不得人。”
青巧撇嘴一笑,随即去到书架前,搬来凳子在上面翻找:“小姐从前闲着没事儿的时候就爱练字,老爷曾经还为此跨过您好几回,气得那大小姐接连十几日都躲在屋里拼命练字,才把您给比下去了那么一点点……”
说到这里,她忽地闭上嘴巴,小心翼翼地偷瞄了书华一眼,见她并无异样,方才松了口气。她从最上面一层抽出一沓字帖,下了凳子之后送到书华面前:“虽然老爷说大小姐的字有那个什么风骨,但奴婢觉得小姐的字更秀气,更漂亮一些!”
书华接过字帖,一边随手乱翻一边笑道:“看来你的眼光是比父亲还要好咯?”
“奴婢哪里比得上老爷那般才学?!只是二少爷曾经说过,写字不是一蹴而就,必须长年累月的坚持才能有所成就。可大小姐却用十几日的时间超过了您,那基础肯定打得不牢实,光靠表面功夫占了便宜,赢也赢得不光彩!”
这青巧一向对沈书画没什么好感,在经过上次绿慧的事情之后,表现得愈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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