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后。
我在颠簸中一觉醒来,发觉囚车的速度已经明显放缓了,昏暗的车厢内,一名年长男警在对面歪耷着脑袋半张着嘴,不时发出几声如垂死病猫叫唤般的呼噜声。
“砰、砰、砰!”前面副驾驶舱一青年女警转过身来用力拍着钢丝玻璃窗叫道:“老李!瞧你这呼噜声!警醒点!”
车厢内那个叫老李的年长男警猛的一个激灵坐直了身子,抬起袖管来在嘴角擦了擦口水,使劲拉开下巴打了个吃人哈欠,咂巴了一下嘴巴、弹开惺忪睡眼瞪着我抱怨道:“妈了个巴子的,不知上辈子造了什么孽,都小年夜了还要车马劳顿来回奔波!”
我懒懒地抬着眼皮问道:“警官,还有多久到昆明啊?”这趟囚车是昨天中午从文昌看守所发车的,现在看外面天色应该是快要天亮的凌晨时分,除去在半路高速服务区用餐的时间,我们在路上最起码行进了16个钟头了。
“你问我,我问谁去啊?”老李一脸厌恶地斜瞄着不耐烦道,“老子比你还急呐!”
见我阴沉着脸没吭声,老李又委屈地咕哝道,“到了昆明还得再赶回去,到家都大年夜了……”
我默默摇头以示同情,随即又暗暗叹了口气:又有谁来同情我呢?
我的案子是前天二审判决的。
大半个月前的第一次庭审时,我的辩护律师是个女的,牙尖嘴利,巧舌如簧,在法庭上严词凿凿,与控方律师针锋相对,寸土必争,并且自始至终都没有提到我的“自首”情节,而是非常巧妙地围绕“社会病态”、“性别歧视”和“特殊人群不公对待”等现象,在我这个“人妖”身份上大做文章,把控方律师堵得瞠目结舌、话不成句,而法官也感动得差点当场落泪,一番斟酌后只判了我三年有期徒刑!
但正所谓天有不测风云,到了前天二审时,我那女律师竟然临时出国了,事务所给我安排了一名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三流男律师替我辩护!这个鸟人在法庭上理不直、气不壮,还老是口误、频频结巴,结果被气焰嚣张、绝地反击的控方律师压制得没有半点脾气,只会死抓着“自首情节”,像讨饭乞丐般向法官求情轻判,结果……
终审判决后,我在法庭上疯狂大喊“我要换律师!我要换律师!”
但回应我的只是那一道道或冷漠、或同情、或得意、或无奈的目光。
唉!就像法官在宣判后把我召过去私底下说的那样:“林小姐,你要知道,不是法律不公正,而是世事无常,希望你能明白,这十年刑期是合情合理又合法的!”
呵呵,合情合理又合法,我干你十八代祖宗!
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只有两个人来看过我。
一个是猫猫,她根本就没想到我居然会是用这种方式来救狗娃,也没想到结局会是如此的“悲壮”,而更没想到我竟然就是林幽——寻梦小筑的老板!她一见到我就哭成了泪人,原本只有10分钟的探望时间,她足足哭了有9分半钟,愣是感化了旁边的看守,酌情延长了5分钟——猫猫告诉我,由于“专案告破”,狗娃的案子也就定性了,由于他一口咬定是初犯,又没造成超市损失,而且还是外来无业流动人口,因此警方也懒得费心思了,随随便便弄了个拘留敷衍了事,估计再交点罚金出去,过几天就能把人领出来了。
另一个是阿花,她是来给我送衣服的——她说思前想后,还是舍不得那件迪奥让我带进监狱去,所以特地重新给我找了件旧衣服,说反正我也穿不了几天就有新衣服发了。
她还给我捎来个口信,说鬼叔问我话了,有没有什么需要他帮忙的?
我当时没听明白,阿花也碍于看守在场,说了几次没跟我表达清楚,直到后来我才有些反应过来:鬼叔是想问我,是不是有越狱的打算!
越狱?听起来好拉风啊!但问题是,我连监狱是什么样子都不知道,越屁个狱啊?而就算越狱,他又能帮上什么忙呢?
唉,先进去见着董苏再说吧,希望他还活着。
……
过了大约三个小时,老李鼾声再起时,囚车再次减速,汽呖哐啷颠簸了大约两公里的崎岖小路,终于“唧~~”地踩下了刹车。
“昂啷”一声囚车门打开,我拖着脚镣眯起眼睛,迎着强烈的太阳光跳下车来,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两扇厚重的黑漆铁门,每扇铁门足足有五米高、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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