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会是人为的,有了机会,何愁不梦想成真?
秋天这个人,潘美莲是了解的,虽然之前悟得不是很透切,让她失去了他,却让她总结出一条潘氏定律:不是他讨厌的人,他都有可能喜欢她或者爱上她。
还是那句话,只要秋天不结婚,谁都有可能成为他下一任妻子,包括此刻睡在她身边的李静。
潘美莲也算是过来人了,能看不出李静那点小心思吗?她不说,并不代表她不想啊。
潘美莲看了看身边的李静,见她还在期待她回答刚才那个问题,尴尬地冲她笑笑,说:“许总裁只是有点轻微的狐臭,我对她身上的气味有些敏感,可能在别人眼里那种狐臭就会变成一种幽香了。同性相斥,异性相吸嘛……”
听了潘美莲的话,李静忧心忡忡地问:“QQ哥喜欢吗?”
潘美莲一愣,没想到她问得这么直接,连腹稿都不打,一时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有些难为情地说:“这个我不知道……”
李静心里藏不住事,快言快语地问:“你不是QQ哥的前女友吗?你跟他在一起三年,呆的时间最长的了,应该比谁都了解QQ哥……”
潘美莲略显不悦地埋怨:“你哥不是跟QQ是十几二十年的好朋友吗?你应该比我们之中的任何都人先认识QQ吧?”
“是的,我是比你们都先认识他,但是我的年龄跟他相差十岁,我们之间有代沟,而且之前我非常讨厌他。”
说到以前,那种讨厌他的那种情绪一不小心又流露出来。
稍微整理了一下,说:“有件事你可能还不知道,他大学刚毕业的时候,天天去我家喝酒,也不是我家啦,是我哥用我家改成了饭店,他就在我哥的饭店喝酒,几乎是天天去喝酒,也不是天天去喝酒啦,QQ哥是业务员,经常出差,出差在外他喝不喝我就不知道了。不过回到桂城后,他就会天天来我家喝酒,每次都喝得酩酊大醉,然后就叫着一个女人的名字。后来我从我哥哥的嘴里才知道,那个女人是他的大学同学。喜欢一个人,把她娶回家就得了,何必借酒浇愁?能有点担当不?后来我哥告诉我,他的那个女朋友喜欢大城市生活,他不想让她跟着他来小城市受苦,所以放弃了,就整天借酒浇愁,麻痹自己的脑神经……”
可能是很久没有找到一个倾诉的对象,李静像竹筒子倒豆子一句不留地抖出来了,听得潘美莲一惊一乍的。
不用问,她也知道李静说的是自己。毕竟那是两人的初恋,两人都用情很专很深,要不然她也用不着五年才答应林雪峰的求婚了,也不会在新婚之夜的第三天才把自己为他守身如玉的身子交给林雪峰了。
这一切都是为了他,她提议秋天当林雪峰的伴郎也是为了刺激他的神经,只要他的一个眼神她就立马跟他走,哪怕是在婚礼,她也会毫不犹豫地跟他走,可是他没有,当时他连一个正眼也没有给她,好像是从来没有认识她这个人是的。
这个神经病,他宁愿一个人喝苦酒,也不愿跟她共饮美酒!
还好意思说她向往大城市生活。
大城市多姿多彩的生活,谁不喜欢啊,以前你不是也经常流露出对大城市的向往,你只不过是怕别人骂你是白眼狼,才回到桂城的。
你有叫我跟你一起回桂城吗?你跟我商量过回桂城的事吗?
潘美莲真想逮住他问一问,把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说个清楚明白,可是转念一想,事情都过去这么多年了,何必再追究谁对谁错。
李静没有感觉到她的不快,侧着身子问:“潘姐,你还喜欢他吗?”
喜欢嘛,说不出口,毕竟她已为人妻。
说不喜欢,也不好意思说,好像心里面还是有那么一点点喜欢他。
纠结了半天,潘美莲说:“我们已经成为过去式了。”
不甘又怎么样?她跟他的关系早就已经有结局了。
“也是,现在在他眼里只有那个阳小阳,其他的人都是陪衬。”李静轻叹一声。
秋天身边的好几个女人都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只是陪衬,也就是他人生中一个匆匆过客,有点甚至连一个过客也谈不上。
就像一部电视剧一样,无论你怎么努力,配角就是配角,永远也无法成为女一号。
明明会是这样的一个结果,他们还是想跟他在一起,哪怕就在他身边偷偷地看上一眼,她们就心满意足了。
这样的要求不高吧?你们不会认为她们贱吧?
感觉到李静的情绪不对,潘美莲想到了李静看秋天的眼神。
李静把对秋天那种爱隐藏得很深,秋天也只是简单地跟他们介绍,她是他朋友的妹妹,但是谁都看得出来这个妹妹不简单。
潘美莲好奇地问:“刚才你不是说,你很讨厌他吗?”
“以前,我是很讨厌她,在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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