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过后,就是恣意的狂欢!
普雷西典的居民将美酒与美食搬上了中央广场,与士兵共同庆祝这场胜利。
绯红往李斯特的怀里塞了四坛美酒,自己又抱了四坛,随后在广场上寻了处空地,与李斯特面对面席地而坐。
“你想干啥?”李斯特问道。
“喝酒啊!”绯红取开两坛酒,递给李斯特一坛,“看你这样子,应该是没怎么喝过酒吧?”
“是没怎么喝过。”李斯特老老实实地回答道。作为一个村里来的土包子,他确实很少喝酒,喝酒的次数一只手都能数过来。
“呵。”绯红自夸道,“我喝遍了整个芝云省,从来都没喝醉过!你要还是个男人,今天就陪我喝!”
“真没喝醉过?”李斯特问道。
绯红只以为李斯特是心虚了,她拎起酒坛,跟李斯特碰了碰,催促道:“喝!”
她咕咚喝了一大口,看到李斯特也毫不含糊地同样咕咚一口,顿时心中暗自窃喜,心想这家伙确实没怎么喝过酒。
她存心想把李斯特灌醉,看他出丑,李斯特作威作福了一整天,她怎么都得找回场子来才行。
但是……
你说说,你惹他干嘛?你再能喝,还能喝得过李斯特?
绯红确实很能喝,两坛美酒下去,依然只是微醺,漂亮的脸蛋上浮现出红晕。
她喝了多少,李斯特就喝了多少,作为一名陪酒的,李斯特非常敬业,既不会偷奸耍滑,也不会弄虚作假。
酒坛都是分量十足、结结实实的酒坛,每个都能有普雷西典的照明水晶那么大,普通人能喝上半个,就很了不起了。
李斯特喝了整整两坛,却还一点事都没有,他神志清醒,脸皮连红都没红。
绯红凑到李斯特近前,仔细观察着他的反应,随后歪着头说道:“别硬撑啦,我知道你快不行了。”
“???你是怎么看出来的?”李斯特问道。
“呵,你这种人我见多啦。”绯红翻了个好看的白眼,“死要面子活受罪,明明都快不行了,却还装得镇定自若。”
“信不信,下一坛酒,你就会一头栽倒在地,不省人事?”她又取了两坛酒。
啊……是信,还是不信呢?李斯特也在犹豫。
说实在的,他不知道绯红为啥要跟他喝酒,这似乎完全没有意义嘛。
众所周知,拼酒是肯定要分出胜负的,不是他倒,就是绯红倒。
李斯特倒了,绯红要把他拖回去;绯红倒了,李斯特得把她拖回去。
这怎么想都不是件好事嘛。难道绯红有什么奇怪的癖好,喜欢拖人或是被人拖?
李斯特一边喝酒,一边在思考这个问题。
普雷西典的美酒,口感格外的好,即使不当酒来喝,也是绝佳的饮品。
再配合其他美食,李斯特敞开肚子,大快朵颐了一番。他确实不需要吃饭,但也能分辨出什么好吃什么不好吃。
酒越喝越多,绯红的话也越来越多,她一边抱着酒坛喝酒,一边畅快地大笑。
“我觉得,你喝酒之后,比平时要可爱得多。”李斯特说道。
“你说什么呢,我平时不可爱吗?”绯红问道。
“啊……反正不如现在可爱。”李斯特很诚实地回答道。
绯红确实要比平时可爱多了,她的模样可爱,声音可爱,语气也可爱。
她不再找李斯特的麻烦,不再去针对李斯特,更不会莫名其妙地生气。
谁会不喜欢这样可爱的漂亮女人呢?反正李斯特是喜欢的。
“你是怎么成为绯红民兵团的老大的?”李斯特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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